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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题目,答案是本人的简单解析,由于经济法只考选择题目,所以大家关键是掌握考点。
n案例1:某实业公司的《员工手册》有一条规定,女性员工在年满25岁之前与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期限如果是不超过3年的,女性员工在该期限内结婚或者生育均应当事先征得公司的同意,未经同意的,不得享受休假,否则因此而造成的缺勤将被视作矿工,属严重违纪。
违反法律的规章制度规定无效,劳动者产生单方合同解除权,并有权请求经济补偿;
案例2:某公司规定女性员工上班期间只能穿职业套裙。分析。
此规定,经过民主程序的,合法;
必学参考法条:
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n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n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n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n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n案例3
n一家大酒店招聘酒店迎宾员,在招聘广告上注明招聘条件为:“女性,本市城镇户口,18岁~25岁,身高170厘米以上,视力1.0以上,中专以上学历,有三星级以上酒店从业经验者优先。”于某参加应聘,在应聘人员登记表上登记有经过测试和验证的基本情况:“女,21岁,本市户口,中专学历,在读大专,身高170厘米,视力双眼1.5(实际上,她平常带隐性眼镜,裸眼视力0.2),曾在某三星级酒店工作6个月。”随后,酒店录用于某,双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5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
n酒店和于某等人签订军训与培训合同,约定对新录用员工进行为期1个半月的军训和上岗前业务培训,培训期间发基本工资,培训费用由酒店全部承担;受训员工保证培训结束后至少为酒店服务3年,否则要全额退还酒店培训费用,并另外再支付违约金6千元~3万元。(但就此一点而言,此违约金条款无效,不是专项培训;)于某签订培训合同后参加酒店统一组织的军训,被安排在高低床上铺。
n在军训中由于晚上紧急集合,于某因未带眼镜从上铺摔下,住院前后酒店支付医疗费用8万余元。于某出院后要求酒店为其依法办理工伤认定手续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酒店认为,于某负伤的根本原因是自己是近视眼,根本不符合酒店规定和公布的录用条件,酒店完全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用承担任何责任。但酒店出于人道,另外再支付1万元补偿,双方劳动合同自行解除,不同意申报工伤。第二天,酒店决定解除与于某的劳动合同,理由是于某视力实际只有0.2,身高也没有超过170厘米,根本不符合酒店在试用期的录用条件,根据《劳动法》第25条第一款和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书,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评析:欺诈的合同无效,不是解除;
合同无效,如果提供了劳动,则也要给付相应的劳动报酬。
根据今年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这种行为明显属于欺诈行为,你们完全可以以合同无效为由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需支付任何补偿。
有种观点,认为是否无效和他的这种行为对工作岗位的影响有关系,这是不对的,从法律面来讲,并没有此种因果前提的规定。
但是你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对方不承认无效,你需要通过提出劳动仲裁来裁决合同的无效,从而请求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这是法律的规定。
可参见以下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依据以上规定解除合同的,法律没有规定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你是不需要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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