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五花八门的解释扰乱视听,本人总结的公式继续坚持,并在此敬告考生,不要被其他说法误导:
我的公式:工期 乘二减一
例如:7个月,发13个月的工资!!!
首月为缔约期,不罚!
新华网登载:
劳动保障部门官员解释:
http://news.xinhuanet.com/employment/2008-02/02/content_7548368.htm
律师实务:
http://wenwen.soso.com/z/q65022986.htm
中国劳动保障报 报道解释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c7700b01009vmd.html
司法实践中,多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认为双倍工资应当自劳动者入职之日满一个月后起算。理由是:首先,在签订劳动合同的过程中,用人单位有责任向劳动者提供劳动合同文本,一个月的时间期限,就是法律给予用人单位完成提供劳动合同文本、明确权利义务,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的时间;其次,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文本后,劳动者可以就合同内容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一个月的期限为双方协商提供了时间条件;再者,从公平合理的角度讲,签订劳动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单方面决定都不能达到预期法律效果,在一个月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不能仅仅追究用人单位一方的责任。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对超过一个月期限后的劳动时间计发双倍工资。 但是,需要提醒用人单位的是,法律所给予一个月的时间期限,仅适用于用人单位与新入职的员工首次签订劳动合同。除此以外,其他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如续签劳动合同,都不适用此一个月的时间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