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简单习题几道!!!
By  张海峡 发表于 2008-8-30 1:23:00 

二,填空题:

1、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 平等自愿 、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P3 

2、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  50 万元。P50

3、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 一个月内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P8

4、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 二倍 的工资。P67

5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P18
6
、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  最低标准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P48 

7、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  劳动报酬 P24

8、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 责令改正 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P67 

9、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 连带赔偿责任 P74 

10、《劳动合同法》第四条发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 、履行劳动义务P4

11、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P58

三、选择题: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支付标准是     C  P9

    A.按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B.按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按本单位同岗位劳动者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支付 C.按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    B P11

    A.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B.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C.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      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C  P11

    A.1个月 B.6个月 C.1

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但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数额,应当       C  P24

    A.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B.按照本单位平均工资支付 C.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5.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     C  P28

    A.终止 B.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C.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6.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    形式。A P28

    A.书面 B.口头 C.书面或者口头

7.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       讨论通过。C  P45

    A.工会 B.行业性工会联合会 C.全体职工

8.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   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    小时的用工形式。B  P56

    A. 436 B.424 C.824

9.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       C   P58

    A.三十日 B.十日 C.十五日

10.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对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都有权       A  P65

    A.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B.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C.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阅读全文 | 回复(40) | 引用通告 | 编辑
Re:劳动合同法简单习题几道!!!
By  西瓜(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8-30 2:46:00 

    张老师,凌晨一点半您还在为我们出练习题!我想说谢谢!现在2点36,我的感觉就好像座在你身边听着您的教给诲,谢谢,真的谢谢!特别是看完你写我们这群08司考的同学们那些让人很温暖,很有力量的话语!此时,我眼眶早已湿润!2年了,都是我一个在孤独的战斗,家人对于我的这种考试无法理解!看了您的博客,觉得就好像一个大哥拍着我的肩膀说着加油,努力!好久没有这种感觉了,放心,张老师!08年粉身碎骨也要拿下司法考试!只是太可惜,没有在成都见到您!

  照惯例,大喊声!沙发!!!!!!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劳动合同法简单习题几道!!!
By  yh618发表评论于2008-8-30 3:50:00 

谢谢老师。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劳动合同法简单习题几道!!!
By  遲來Дē漣漪(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8-30 5:28:00 

谢谢老师!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劳动合同法简单习题几道!!!
By  最遥远的梦寐(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8-30 6:31:00 

老师,能告诉我看法条的目的是什么吗?

貌似漫无目的的看法条没什么效果的……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劳动合同法简单习题几道!!!
By  巴西小龟(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8-30 8:13:00 

万分谢谢老师!

老师辛苦啦!!!

考完司考,好好放松一下!!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劳动合同法简单习题几道!!!
By  law8(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8-30 8:36:00 

老师您辛苦了。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劳动合同法简单习题几道!!!
By  雪儿(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8-30 8:58:00 

有张大虾这样呕心沥血的好老师,乃我等之福分~

祈祷张大虾一生健康,幸福......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劳动合同法简单习题几道!!!
By  morning(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8-30 10:31:00 

张老师

您好!

我在在新的合同法的溯及力上不大理解,请问我一同学是06年签订的3年的劳动合同,里面规定了违约金事项,他们公司没有给他专项培训,也不涉及商业秘密,他现在想解除合同,我认为是适用08年的合同法,约定违约金事项无效,只需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合同,但是我同学问了一律师说违约金还是要赔?对此我不大理解? 期待您的答复。谢谢


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没有素极力,按照当初约定走。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劳动合同法简单习题几道!!!
By  huxu0306(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8-30 13:57:00 

很好 最近股票市场大小非解禁搞得一团糟,希望您没有受到影响.

同时期待突破班能见你的声影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劳动合同法简单习题几道!!!
By  阿呆去考试(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8-30 14:35:00 

老师辛苦了~~~

也要注意休息哈~~~!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劳动合同法简单习题几道!!!
By  sisci(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8-30 14:53:00 

谢谢老师~!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劳动合同法简单习题几道!!!
By  fahu(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8-30 17:58:00 

谢谢!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劳动合同法简单习题几道!!!
By  历建林(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8-30 19:36:00 

老师辛苦。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劳动合同法简单习题几道!!!
By  lin8567462(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8-30 20:38:00 

那么晚了,真好感动!对自己也是个激励!

一定不辜负海峡老师期望!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劳动合同法简单习题几道!!!
By  小树叶子(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8-30 20:40:00 

最爱张老师.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劳动合同法简单习题几道!!!
By  这么近那么远(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8-30 21:38:00 

司考路上不能没有你~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劳动合同法简单习题几道!!!
By  REC08jjf(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8-30 22:42:00 

感恩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劳动合同法简单习题几道!!!
By  zmbs(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8-30 23:30:00 

谢谢可爱的张老师~~~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劳动合同法简单习题几道!!!
By  豸豸(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8-31 0:05:00 

希望有天学问能超过张老师,做人能和您比肩!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劳动合同法简单习题几道!!!
By  haitunxiatia(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8-31 1:10:00 

谢谢!您辛苦了!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劳动合同法简单习题几道!!!
By  123(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8-31 8:10:00 

谢谢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劳动合同法简单习题几道!!!
By  念珍珍(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8-31 10:35:00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世界你是一朵奇葩!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劳动合同法简单习题几道!!!
By  ellalovewang(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8-31 14:49:00 

老师真好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劳动合同法简单习题几道!!!
By  Bob郎发表评论于2008-8-31 16:53:00 

老师用汗水浇灌着我们司考分数的成长!

老师,辛苦了!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劳动合同法简单习题几道!!!
By  yuer0223发表评论于2008-8-31 21:17:00 

这种方式非常好,这些知识点我都能记住啦,谢谢张老师!对了,再问一下:、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 责令改正 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这个法条的赔偿金是补偿性质的还是惩罚性质?即支付赔偿金是除按试用期满支付工资以外额外再支付的吗?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劳动合同法简单习题几道!!!
By  范范(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8-31 21:29:00 

谢谢张老师!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劳动合同法简单习题几道!!!
By  学员(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9-1 8:12:00 

万分谢谢老师!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劳动合同法简单习题几道!!!
By  韩城(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9-1 9:48:00 

感谢张老师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劳动合同法简单习题几道!!!
By  adler(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9-2 0:10:00 

张老师,您辛苦了!

名师出高徒,相信我们大家在您的指导下必定都会在司考中取得喜人成绩的!

您可真是难得的好老师哇,感叹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劳动合同法简单习题几道!!!
By  旋转(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9-2 13:32:00 

老师辛苦了!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劳动合同法简单习题几道!!!
By  小东(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9-2 17:26:00 

张老师您好:

  知道吗?经过4个月的紧张复习,我感到很累了。有时候真想大哭一场,您的课我认真的听了,学到了很多。谢谢您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劳动合同法简单习题几道!!!
By  决战2008(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9-2 23:32:00 

谢谢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劳动合同法简单习题几道!!!
By  邓敏(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9-3 14:18:00 

谢谢,大虾!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劳动合同法简单习题几道!!!
By  yangjing2007(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9-3 22:03:00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劳动合同法简单习题几道!!!
By  kitty78发表评论于2008-9-4 22:53:00 

好老师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劳动合同法简单习题几道!!!
By  piupiu(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9-5 8:24:00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劳动合同法简单习题几道!!!
By  SHUIFONG33(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9-5 21:51:00 

我全对了,司考没问题了吧!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劳动合同法简单习题几道!!!
By  SHUIFONG33(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9-5 21:53:00 

提个建议行不行。别加音乐了。

因为不要再边听歌边看书了 。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劳动合同法简单习题几道!!!
By  happy(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9-11 11:47:00 

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祝福之心发自肺腑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劳动合同法简单习题几道!!!
By  le_321(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9-19 8:49:00 

呵呵!虽然有点晚了!明天就考,但还是要大声喊,谢谢老师!!!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发表评论:

    昵称:
    密码: (游客无须输入密码)
    主页:
    标题:

 
站点公告

    张海峡博客 

    ——流量200万司考博客

 

 『海峡商法研究所』

                  主任

   北京faxuejia法律文化交流中心

   北京hanfeizi韩非子法律文化交流中心

         提供支持!

 

          自我告白

 

   吾本一介书生,不求雁过留名,

   专心做好己事,任那冷嘲热讽。

 

   但求自己满意,合乎心的兴趣,

   于人于己有益,高贵未必珠玉。。

    《我的相册》

站点日历
<<  < 2008 - >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最新日志
友情链接
站点统计
日志搜索
用户登陆

 
www.fafawang.com ©Copyright 2006.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