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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解析十六

[ 2007-6-17 0:13:00 | By: 张海峡 ]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重点)
  (一)股东大会
  1.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条件
  (1)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5人或者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1/3
  (3)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
  【解释】如果股东甲持有上市公司6%的股份、股东乙持有上市公司4%的股东,则上市公司应当根据股东甲、乙的书面请求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相关链接】有限责任公司临时股东会的召开条件: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1/3以上的董事提议;监事会提议召开。
  【例题1】某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为5000万元,董事会有5名成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公司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有( )。
  A.董事会人数减至4人时
  B.未弥补亏损达1000万元时
  C.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D.持有该公司20%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答疑编号10040301: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CD
  【解析】(1)选项A“董事会人数减至4人时,低于董事会法定最低人数5人;(2)选项B“公司未弥补亏损达1000万元,尚未达到股本总额(5000万元)的1/3
  【例题2】某股份有限公司的未弥补亏损达到了公司股本总额的40%,该公司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2004年)
  [答疑编号10040302: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例题3】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下列情形时,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有( )。
     

丁丁,在北京有没逛逛啊?

[ 2007-6-17 4:33:00 | By: bestboy1(游客) ]
丁丁,在北京有没逛逛啊? 你弟弟现在在我这,呵呵! 保重!

Re:公司法解析十六

[ 2007-6-17 11:52:00 | By: xyur ]
以下引用bestboy1(游客)在2007-6-17 4:33:00发表的评论:

丁丁,在北京有没逛逛啊? 你弟弟现在在我这,呵呵! 保重!

这人是干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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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公司法解析十六

[ 2007-6-17 14:03:00 | By: 永远大沙发~(游客) ]
以下引用xyur在2007-6-17 11:52:00发表的评论:

以下引用bestboy1(游客)在2007-6-17 4:33:00发表的评论:

丁丁,在北京有没逛逛啊? 你弟弟现在在我这,呵呵! 保重!

这人是干吗的?
可能被司考折磨疯了,真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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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公司法解析十六

[ 2007-6-22 23:12:00 | By: 熏衣草 ]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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