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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解析五
[ 2007-6-14 21:58:00 | By: 张海峡 ]
第三节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1.
股东人数:
50
人以下,允许设立
1
人公司。
【相关链接】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为
2
-
200
人。
2.
注册资本:
3
万元
【相关链接
1
】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500
万元。
【相关链接
2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为
10
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不允许分期缴付。
3.
公司章程(重点)
(
1
)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
2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例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受公司章程约束的有( )。
A.
公司的经理
B.
公司的副经理
C.
公司的董事
D.
公司的财务负责人
[
答疑编号10040108
: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ABCD
(二)资本制度(重点)
1.
出资期限
新《公司法》对公司资本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将原来的法定资本制改为缴付折衷资本制,允许股东在认缴全部出资后分期交付。
根据新《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
“
认缴
”
的出资额。公司
“
全体股东
”
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
20%
,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3
万元),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相关链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为
10
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不允许分期缴付。
2.
出资形式
(
1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解释】新《公司法》对股东出资的形式予以放宽,但未将非专利技术列入出资方式中。
(
2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
3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
30%
。
【解释】新《公司法》删掉了原
“
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
20%”
的规定。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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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解析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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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解析六
Re:公司法解析五
[
2007-6-14 22:28:00
| By:
永远大沙发~(游客)
]
沙发就坐到这吧~
留着6呢~给燕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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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公司法解析五
[
2007-6-14 23:48:00
| By:
飞燕儿(游客)
]
以下引用永远大沙发~(游客)在2007-6-14 22:28:00发表的评论:
沙发就坐到这吧~
留着6呢~给燕儿
呜...好感动!
沙发,下回顺带帮我抢了,省得被别人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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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公司法解析五
[
2007-6-14 23:53:00
| By:
永远大沙发~(游客)
]
燕儿来啦~热烈欢迎
亲亲抱抱~
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
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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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加油加油哦
[
2007-6-15 7:04:00
| By:
kym8u7h(游客)
]
加油加油加油哦 厉害厉害厉害呢 鼓掌鼓掌鼓掌的说~~~小豆豆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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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公司法解析五
[
2007-6-15 8:05:00
| By:
xyur
]
一早就来了,先坐在地上,慢慢看~~~~
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
坐地上,不卫生吧,找个好些舒服些的地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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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公司法解析五
[
2007-7-7 11:47:00
| By:
熏衣草
]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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