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众挪用房款案回顾
By  在天边 发表于 2008-7-6 18:09:00 

       2007年8月6日,南京融众挪用房款500多万元被曝光;7日,快报率先予以报道。

  2007年8月14日,受害业主授权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向白下区法院提起诉讼。

  2007年9月24日开庭审理,融众公司老总武继祥和银行、公证处及担保公司被推上了被告席。

  2007年10月29日,南京白下区人民法院对融众挪用房款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银行、担保公司、公证处对融众公司不能给付的返还房款部分承担连带责任”。

  2007年11月13日,不服一审判决的涉案银行、担保公司、公证处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要求“不承担融众挪用房款案的赔偿连带责任”。

  2007年12月3日,南京融众挪用房款案一审败诉方(被告银行、担保公司、公证处)上诉案开庭审理,多方均表示愿意接受调解。

  2008年2月18日,经过2个多月时间的调解,业主拿回了本该属于自己的绝大部分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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