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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的三种力量! |
做一名专职律师,只有具备一定的力量,才能胜任所从事的职业。不论是年轻律师,还是资深律师,都应注意培养、改进自身的三种力量:
其一,办案技能。这是一名律师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如不具备,就不能称之为律师。“案”既有仲裁诉讼,又含非诉业务。惟有具备较强的法律技能,方可参与律师服务市场的激烈竞争。办案技能包括专业知识、业务流程、沟通交流等诸多方面,应为律师执业的根本力量。
其二,业务拓展能力。当律师具备了最基本的办案能力,谙熟业务流程之后,就要思考如何开拓自己的一片法律服务市场,做到有事可做、有案可办。如今,比较流行的就是,运用市场营销策略,使人们知道我们、了解我们、相信我们,直至委托、聘用我们。
其三,品牌形象力。树立自己的品牌形象,并非一朝一夕能够完成。一个律师的美好形象,依然要从做事与做人两个方面来进行评估。不仅能办案,更应做好人。我常和当事人讲,将委托合同相关事项约定清楚是必要的,但是合同不可能防范及解决一切争议。律师为委托人提供服务,很多时候都是超越委托合同的,因为律师的执业信仰是敬业、诚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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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F1 发表于 2008-6-25 13: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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