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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45
喜宝 发表于 2008-6-19 23:42:00
甲、乙、丙、丁分别购买了某住宅楼(共四层)的一至四层住宅,并各自办理了房产证。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甲、乙、丙、丁有权分享该住宅楼的外墙广告收入
  B.一层住户甲对三、四层间楼板不享有民事权利
  C.若甲出卖其住宅,乙、丙、丁享有优先购买权
  D.如四层住户丁欲在楼顶建一花圃,须得到甲、乙、丙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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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NO.45
喜宝发表评论于2008-6-20 0:03:00
答案及解析:ABD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多个区分所有人共同拥有一幢建筑物时,各区分所有权人对建筑物专有部分所享有的专有权和对建筑物共有部分所享有的共有权,以及因区分所有权人之间的共同事务所产生的成员权的总称。该住宅楼的外墙、楼顶属于住户共有,故甲、乙、丙、丁有权分享该楼外墙广告的收入,如果四层住户丁欲在楼顶建一花园,也要征得到甲、乙、丙的同意,所以A项和D项的说法是正确的。三、四层间楼板不属于一层住户所有,一层住户对其不享有权利,所以B项说法也是正确的。住户出卖其专有部分的,不需其他住户同意,其他住户不享有优先购买权,所以C项的说法是错误的,因此本题应选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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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NO.45
kasion发表评论于2008-6-20 8:17:00
此题涉及到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不过有些小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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