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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5
喜宝 发表于 2008-5-9 23:03:00
甲将其电脑借给乙使用,乙却将该电脑卖给丙。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乙丙之间买卖电脑的合同效力的表述哪一是正确的?
A.无效
B.有效
C.效力待定
D.得变更或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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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NO.15
wjl760727(游客)
发表评论于
2008-5-9 23:51:00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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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NO.15
喜宝
发表评论于
2008-5-10 0:17:00
答案及解析:C 本题考效力待定合同。《合同法》第132条第1款规定:“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在获得追认或者取得处分权之前,合同效力尚未确定,称为效力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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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NO.15
喜宝
发表评论于
2008-5-10 0:17:00
我选C~乙是无权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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