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lcome to 土生阿耿

Diary李绍章:玩起了法律微博
[ 土生阿耿 发表于 2010-3-8 13:59:00 ]
    二十年不在家过元宵节了。今年好歹打破了“年初几就返校”的度假惯例,狠狠在家“宅”了近一个月。这也是自我在外求学、教学以来,在家待的时间最长的一次。不接电话,不玩电脑,陪陪父母,带带侄子,吃了睡,睡了吃,灰常爽,都快歪了。

    以至于,我起诉中国移动的案件前天开庭,我都失去了“对簿公堂”的兴致,并将这份出庭的欲望委托给了我的第二代理人——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孙成良律师。第一代理人张进德博士也没去。据说法院近日将作出判决,我也想把我有限的出庭能力和无限的诉讼激情留给二审。一审缺席的遗憾,不会轻易成为历史。
……


阅读全文 | 回复 | 引用通告
Diary李绍章:看守所26种新死法指南
[ 土生阿耿 发表于 2010-3-6 17:20:00 ]
    据中国媒体报道,近年来,看守所在押的公民死亡方法不断创新。有的是病死,有的是跳楼摔死,有的是玩躲猫猫撞死,有的是用鞋带吊死,有的是喝热水喝死,近日又有报道说浙江一公民在看守所“睡死”。其实,单纯从死亡方法的创新编写技巧来看,远不止这些。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监督政府。”批评监督的方式有多种多样,讽刺就是其中之一。但讽刺能否惊醒政府真正实现宪法性义务“尊重和保障人权”,则是另外一回事。暂不管后效如何,先将我的一份《看守所26种新死法指南》友情奉献出来。

    ■熬死。
……


阅读全文 | 回复 | 引用通告
Diary李绍章:我沉默着李庄案
[ 土生阿耿 发表于 2010-2-6 15:58:00 ]










                      2010年2月4日一气于上海
                           (全文0字)


……


阅读全文 | 回复 | 引用通告
Diary[民商评论]李绍章:必须,必须,“必须回避”
[ 土生阿耿 发表于 2010-2-1 19:53:00 ]
    经济领域,常有“三驾马车”之说,如世界贸易组织(WTO)、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和世界银行集团(WBG)是世界经济的“三驾马车”;作为拉动经济增长的最主要力量的投资、消费和出口,则是国民经济的“三驾马车”。在中国现行法律体系之内,常有“三大诉讼法”之说,即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在我看来,作为保障实体法实施、促进实体正义实现的三大诉讼法,也如同中国程序法领域的“三驾马车”,以其程序规则、程序制度和程序正义为驱动,拉动实体法实现法力增长,使容易堕落为“尸体法”的实体法不断“复活”。
……


阅读全文 | 回复 | 引用通告
Diary[社会观察]李绍章:契约婚姻与德治家庭
[ 土生阿耿 发表于 2010-1-22 0:32:00 ]
    民法规则与民法理念的关系好比是苹果树和苹果的关系。前者作为苹果树,只能生于特定土壤,在特定领域发挥调整作用;后者则像苹果树结下的苹果,可以销往五湖四海、四面八方,[1]不一定只在法律领域适用,在受道德伦理管束的空间,同样有调整的巨大余地。因此,民法理念延伸到婚姻家庭领域里,便造就了“契约婚姻”与“德治家庭”。
……


阅读全文 | 回复 | 引用通告
Diary[社会观察]李绍章:认真地对待网友的来信
[ 土生阿耿 发表于 2010-1-20 14:39:00 ]
    2001年10月19日,你在中法网注册了“土生阿耿”的网名。从此以后,你就疯狂地开始在多家网站活跃。每到一家网站,你总是带着你的文章作为见面礼。这也常常被人误解为“到处做广告”,或者是“炒作”,有时侯,你也会被人指责为“哗众取宠”、“不学无术”或者类似的骂名。可以这么说,在“20岁代”——20—30岁之间——的后半期,你的课余和业余生活几乎是在网上度过的,为此,你也又常常被人骂为“网络痴迷症患者”。
……


阅读全文 | 回复 | 引用通告
Diary[社会观察]李绍章:我“状告中国移动”维权案的首家媒体关注
[ 土生阿耿 发表于 2010-1-7 16:32:00 ]

……


阅读全文 | 回复 | 引用通告
Diary[学术论文]李绍章:论“只收状子不立案子”
[ 土生阿耿 发表于 2010-1-1 1:38:00 ]

……


阅读全文 | 回复 | 引用通告
Diary[社会观察]李绍章:想去法院告进德
[ 土生阿耿 发表于 2009-12-27 23:21:00 ]
    张进德博士不仅是我的友好同事和诉讼搭档,还是我的山东同乡和华政校友。我俩的私交一直很密切,他称我阿耿或绍章,我称他进德或砝码。尽管不能天天在一起,但自相识以来,每天总会有电话连线或者短信来往。为此,双方配偶经常感到“很吃醋”,甚至觉得我俩关系不寻常,可能是对同性恋。

    关系确实不一般,但还不至于——似乎也不可能——发展到恋情。可是,这么“哥俩好”的交情,我却仍感不知足。这几天,我在反复琢磨着,想去法院一纸诉状把他告了!

    如此相好如此“铁”,凭什么要发神经地起诉他?说来话长。
……


阅读全文 | 回复 | 引用通告
Diary[民商评论]李绍章:小标的大权利
[ 土生阿耿 发表于 2009-12-19 22:49:00 ]
    在状告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中,我除了要求被告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还我消费者知情权外,还要求其因关闭我的手机短信发送功能而承担1元钱的经济损失[注①]从案件标的计算上来看,显属微额诉讼。对于这类一元钱官司,诉讼史上并不稀罕,有的是。但不少人总会纳闷:为了顶点鸡毛和蒜皮,凭什么出力、花钱、费时、操心地去折腾、闹腾、捣腾、踢腾。
……


阅读全文 | 回复 | 引用通告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页次:1/18页  10篇日志/页 转到:
www.fafawang.com ©Copyright 2006-2009.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