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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绍章:开心与关心的家庭法意蕴
      曾经有段时间,我总以为,像“开心”这样的词汇,属于女人专用。诸如“我好开心呀”、“反正我现在不开心”等等,多出自于女人。男人也有说的,只是,只是这种表达口吻,女性味很重,男人味则不足。

    后来,后来突然发觉,原来我错了。尽管有些词汇专门用来描绘女人,但却不一定是女人专用。于是,于是我也逐渐把“开心”或“不开心”挂在嘴边,替代了过去常用的“高兴”或“不高兴”。尤其是和女性对话时,我要表达精神上的愉悦,是铁定要用“开心”的。这个词汇用多了,反而让我觉得温柔了不少。我这个人,涵养不高,暴燥的机会多于温和,激动的场合也盖过稳重的时刻,因此缺的就是一种正宗的女性化的温柔。

    不知何时,我彻底坠入了爱河,开始了真正的初恋。恋爱的感觉真好,别人十七八岁时就早已尝试过的,我在三十几岁才有初次体验。尽管总算有了爱的归宿,但毕竟已经迟了好多年。以至于,以至于许多人听说我恋爱了之后简直不敢相信,不约而同地流露出了一种吃惊多于祝福的反应。仿佛,仿佛是我这种人原本就不应该或者不大可能有属于个人的风花雪月,或者月上柳稍头。

    其实,其实我很渴望爱,无论是爱还是被爱。生活中的我,粗犷多于细心,有时,有时甚至很粗野。很长一段时间,以为自己不适合恋爱,更不适合组建家庭。在女人面前,我常常是自卑的,觉得世界上所有的女人都不会爱上我。于是,在漫长而又短暂的青春期和青年时代,我或主动或被动的远离爱恨情仇,享受一个人的自由,咀嚼漫无边际的寂寞。空了,闲了,就胡乱地随着性子写点上不着天下不着地的文字,与电脑结缘,同网络相伴,随心所欲地编织着我的“吉祥三宝”。

    无秩序的生活,无规则的生长,怠慢了为人的责任,也就错过了对“什么是开心”的答题机会。直到,直到有一天,才恍然发觉,我也是有感情的,并且还很丰富。于是,又常痛恨这么有潜力的感情资源,在那么漫长的岁月却无从配置。最终,最终叫我落魄为被异性挑剩的“70后”,心也感到针扎般疼痛。每当这样的时刻,又仿佛幡然醒悟,与我同龄的女性,几乎已无牵手机会。我只能将爱情伴侣的选择群体锁定为“80后”,稍有怠惰,恐怕到时只好在“90后”更为艰难地寻觅了。

    想到这里,一股莫名的恐惧涌上心头。赶紧,赶紧启动情感搜索功能,不失理性地恨不得穿透祖国的任何一个角落。性格决定了我的炽热。在追寻情感的过程中,我几乎是在狂轰乱炸,进攻始终是我的行为模式。突破一道道防线,对方的城池再怎么坚固,也架不住我的执着。功夫不负有缘人,最后一刻,球进了,1:0,我赢了。

    情况,情况就是这样。很开心,很单纯。可是,日后的生活怎样去打理,我却又陷入了新一轮迷茫。毕竟没有现成经验,也没有先天的情感资质。从生理年龄上来说,我早已错过了恋爱的最佳季节。严格说来,我已不再是恋爱了。以很懂女人的姿态高调介入,却又意识到自己并不懂女人。当初的“赢球”,并不意味着我射门技术高超,只能说明女人的内心有一种本能的套牢意识。十几年来,一直在读博大精深的民法学,已让我头痛难熬了。然而,一与女人相遇,却发现女人比民法难多了。

    虽然女人难于民法,但我还是想用民法对付女人。还是回到文章开头提及的“开心”一词。我百无聊赖时,不禁想到一个问题:与“开心”相对的词语是什么?迟迟没有找到答案。忽然想到小学语文教育中,往往叫学生填写一些词语的反义词,要是找个小学生求教一下,没准会有惊喜。拿起电话,问家乡一亲戚的孩子,也许,也许是望文生义,这小子立刻回答:开的反义词是关,那么,开心的反义词就是关心。

    天哪,要是这孩子参加语文考试,这道题目无疑是零分。但在我这里,却因着创意而给出了满分。答案,答案就这样产生了。就是这样一个信口拈来的答案,却留给了我无限的遐想。

    开心和关心,意味深长。一方的关心,可给对方带来开心;一方的开心,也会赢得对方更多的关心。缺少了应有的关心,开心也就不在;缺少了必要的开心,也就意味着给关心的启动传递了信号。我想,其中不乏有深厚的法律意义。在婚姻恋爱领域,这一组对应性极强的词语,却有着浓郁的家庭法意蕴。

    例如,作为夫妻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忠诚义务。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之间应当互相忠诚。忠诚义务的履行,要求配偶一方必须懂得将心向谁开放,又向谁关闭。如果一方将本来忠实于配偶的心,随便为婚姻关系之外的人敞开,那么,有真实情感的对方肯定也不会开心。缘此,夫妻双方应当把持住自己的心。不能随便红杏出墙,也不能擅自引狼入室。这是关心在法律上最直观的意义。质言之,关心就是要关闭很容易被摧垮的欲望堤坝。否则,违反忠诚义务的后果将会不堪设想。

    再如,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这同样是我国的家庭法律准则。这里的“扶养义务”不仅指物质扶养,也指精神扶养。其中,关心、体贴、牵挂本身就是一种精神扶养的形式。相反,如果一方不尽精神扶养义务,对配偶毫不关心或者不能给予应有的关心,甚至使用家庭暴力,则对方就难以开心起来,或者由开心变为不开心。这与婚姻法规定的夫妻法定义务是背离的。

    又如,我国现行家庭法制度中,存在夫妻关系的“感情主义”立法模式。婚姻关系的维系采取的是马克思主义的“爱情观”,尤其是离婚判决的标准更是采取了“感情破裂主义”而不是“婚姻关系破裂主义”,更说明了感情在夫妻生活中的至关重要地位。而感情的维系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指望靠心房和心室的开关运动的,即“关心——开心”。相反,如果缺少了持续的关心,没有了经常的开心,感情就会渐渐冷淡,走过几年之痒,可能会陷入危机。尤其是一些办事草率的青年男女,对待婚姻都是闪电式的,不开心就散,婚姻危机问题更加突显。

    再比方说,即便在离婚制度的设计中,也会有关心和开心后续义务要求。现行婚姻家庭法中,强调离婚一方对另一方的经济帮助。这一“经济帮助”,就是典型的法定关心义务。尽管两人走过一段姻缘,现在分道扬镳,但基于人性的后婚姻义务却不应立刻化为世间的冷漠。带上一份关心分手,陪着一份开心再见,何乐不为?

    还有,在家庭关系存续期间,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也是最需要关心投入的。尤其是未成年子女,父母基于亲权关系,有义务给予子女应得的开心。可是,生活中,人们又常常看到针对子女的家庭暴力,无论是软的,还是硬的,摧残着处于幼稚期的孩子。没有足够的关心,孩子就缺乏应有的开心,如此不良关系的循环,将会滋生诸多家庭教育问题。越来越突出的少年犯罪现象,多与家教有关。假如,假如父母能够有正确的“关心——开心”教育观,可以避免许多孩子误入歧途,健康成长为对自己、对社会有益的人。所以,尊重孩子,多给一些关心,让他们开心度过成长岁月里的每一天,对家庭教育承担者来说,必要性十足。

    如此等等,可以看出,关心和开心的辩证关系在婚姻法上是有法律依据的。或者反过来说,婚姻法之所以确立以“义务”和“责任”作为保障的配偶权利及其他家庭权利,其理论基础说到底就是开心和关心的关系原理。应当说,家庭法立法者在这一最具伦理性的部门法里,无不在贯穿关心与开心的主线。有了这一条人文线索,家庭制度设计就会更加贴近生活、贴近人性。

    意义,意义并不限于此。从关心和开心的家庭法意蕴说开去,在未步入婚姻殿堂的恋爱时期,作为情感主角的双方,岂无关心开心之理?假如恋人原本很合适,最终却因为闹的不开心而分手,这无疑是叫人伤心的。痛苦的失恋者,也许只好以“不合适”、“无缘分”或者“有缘无分”而作为其选择离开的最有力却又最苍白的理由了。

    再说开去,人与人之间的单纯交往,原本就需要彼此之间的真诚关心。关心别人并不难,难的是关心意识的启蒙及其自觉化的培养过程。这是一份真挚的爱,一旦当这份无言无声的爱,在人世间洋溢开来的时候,无论是世界变幻有多么无常,也无论是人间遭遇多大灾难,开心总是有的。而正是这份心灵最需要的开心,最能诠释人类精神世界的环境质量。

    重新回到男女情感话题上来,关心和开心确实是润滑关系、升华感情的精神纽带。当有情人怀着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憧憬而并肩迈进婚姻殿堂时,无不在筹划着、向往着生活质量的持续上扬。可是,婚姻关系尽管会有感情因素作为联结纽带,但也无法脱离纷繁的现实,有时侯还很残酷。越是面对激情过后的平淡,越需要更多的关心带来更自然的开心。因为,期盼百年好合的配偶担心的就是离婚登记时都在场。

    同样道理,当有缘人怀着对缔结婚姻关系这一成果归属的期待而牵手走进相爱的世界时,也无不在想象着、勾勒着浪漫的明天。可是,一份负责任的恋爱关系也同样不应仅仅与燃烧着的激情划上等号,再多月光下的故事,也要面对风雨与阴晴。因而对关心和开心也有着旺盛的需求。因为,期盼开花结果的恋人担心的就是对方领证的那天,自己不在场。

    硬把关心和开心与民法挂勾,似乎很荒唐。说起来,用民法对付女人,也是很幼稚的。因为我听人说,情感的维系不能靠晦涩的理论,更不能靠僵化的程式;我还听人说,和女人是不能讲道理的。看来,纵使我将存活一两百年的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搬过来,用上吃奶的力气,也不可能真正读懂比它们更有难度的女人。

    更何况,更何况我拿民法来说事儿,是没有丝毫竞争力的,因为非常巧合,女友也是学民法的。甚至,甚至我有许多民法上的问题,还要向她讨教;我有不少民法上的撅词,她也常常不屑一顾。但愿其女看到这篇小文,能够忽略观点本身,读出我的真切关心,感觉到我带给她的一份别样的惊喜。而我,也可以趁机再次独享她那迷人的笑脸。

       2008年6月27日凌晨于上海

——————
作者联系方式:
电子信箱:
tsageng@sina.com
法律博客:http://tsageng.fyfz.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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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st  by  土生阿耿 发表于 2008-6-27 3:08:00
  Re:李绍章:开心与关心的家庭法意蕴
  难得看到土生写了这么温情默默的文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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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st  by  嘿嘿(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6-27 10:37:00
  Re:李绍章:开心与关心的家庭法意蕴
 

恭喜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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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st  by  此梅殊雪(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6-27 11:56:00
  Re:李绍章:开心与关心的家庭法意蕴
  飘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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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st  by  上帝是个女孩发表评论于2008-6-27 12:50:00
  Re:李绍章:开心与关心的家庭法意蕴
  恭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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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st  by  adai发表评论于2008-6-29 17:18:00
  Re:李绍章:开心与关心的家庭法意蕴
  老师:祝贺你啦o(∩_∩)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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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st  by  云卷云舒(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6-30 13:00:00
  Re:李绍章:开心与关心的家庭法意蕴
 

老师对爱情婚姻的诠释很到位,恭喜老师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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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st  by  默默(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8-28 16:09:00
  Re:李绍章:开心与关心的家庭法意蕴
  嘿嘿:你好,什么作品有什么语言风格,本文的语言风格似乎显“柔”了一些,更像真实的我。那些“疯子”般言辞的作品,其实那是我创作当时之思想情绪的直观反映,现实中的我更温和。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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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st  by  土生阿耿发表评论于2008-8-30 15:11:00
  Re:李绍章:开心与关心的家庭法意蕴
  此梅殊雪:欢迎光临,苦苦等待之后,终于品尝到了爱情的饮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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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st  by  土生阿耿发表评论于2008-8-30 15:12:00
  Re:李绍章:开心与关心的家庭法意蕴
  上帝是个女孩:尽管是“飘过”,但我依然感觉到你的关注之诚心和热情,谢谢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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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st  by  土生阿耿发表评论于2008-8-30 15:13:00
  Re:李绍章:开心与关心的家庭法意蕴
  adai:你好,感激你的“恭喜”,其实,作为我来说,迟到的爱情已经觉得不新鲜,似乎也不觉得有什么可恭喜性了。太晚了,天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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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st  by  土生阿耿发表评论于2008-8-30 15:14:00
  Re:李绍章:开心与关心的家庭法意蕴
  云卷云舒:看到你留了几个笑脸,我格外开心,也祝你开心每一刻,幸福每一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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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st  by  土生阿耿发表评论于2008-8-30 15:15:00
  Re:李绍章:开心与关心的家庭法意蕴
  默默:瞎写八写,谈不上“诠释”,当娱乐作品将就着看吧。呵呵。不过,谢谢你的留言祝福。周末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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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st  by  土生阿耿发表评论于2008-8-30 15: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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