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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经济法真题评析
杨长庚 发表于 2008-1-9 15:16:00

经济法部分今年单选考查8道,多选考查12道,不定项选择题1道,共计40分,连续四年保持不变。虽然分值很大,经济法却是很多人战略放弃的科目,原因在于经济法考点太分散,不容易得分。相比去年考点太偏的情形,今年试题可以说是重点突出,题干设计也简单,因而经济法部分成了考生的得分大户。总结起来,经济法试题有以下几点值得注意:

1.分散之中有重点

众所周知,经济法涉及数十个小法,法条众多而知识零散,学习起来非常不便。如果命题人像去年那样随意出题,考生必然忙于背诵而无所适从。但是从学科价值和法律实践来看,每个小法所涉及的重点问题是有限的,体现为每部小法的重点法条,反映在司法考试命题中,就是命题人考查哪一部小法不确定,但是每一部小法中的重点却是非常清楚的。所以,只要出题人讲求理性、尊重科学,考生完全可以应付经济法杂乱的诸多科目。在此意义上,07年试题是一个典范。

从大的方面说,各个小法的分值分布比较合理。去年不但考点散乱,拍卖法竟然破天荒地考了8分,引起一片哗然。今年则恢复了既有的秩序,劳动法唱主角,考了9分。今年劳动法部分出台了有关劳动争议的司法解释,劳动合同法也正式颁布,虽然这都不是今年司法考试涉及的内容,但是劳动法的重要性因此增强,加大考查力度属于情理之中。劳动法之外,土地法考了6分,财税法考了5分,消费者权益保护类的法律考了4分,银行业法4分,环境法3分,招标投标法3分,拍卖法2分,反不正当竞争法2分,证券法2分。众多小法当中,劳动法、土地法和财税法分量相对较重,占了半壁江山。

从具体考点来说,07年试题所考查的大多是各部门法的重点,如消费者权利、产品责任、纳税范围、招标项目、投标性质、拍卖规则、家庭承包土地、有偿使用土地、环境侵权等,这些考点都是考生驾轻就熟的。还有一些考点,比如政府限制竞争行为、混淆行为、税收保全措施、企业所得税减免、土地权属争议解决、延长劳动时间、经济裁员,这些考点尽管不是非常常见,也是复习中的重点。只有个别考点稍微偏一些,如临时征用土地、环保部门职权、证券的特点,这需要考生掌握精细的法条和一些理论知识。

2.题目考法简单

相对于商法而言,经济法几乎是纯粹的法条题,题目本来就简单,考生基本上不需要思考什么。如果熟悉法条,可以马不停蹄地答下去。本年度,更因为选项设计的原因,多数试题依靠常识判断加上简单的逻辑推理就能够做出来。比如,第21题,考生只要去找限制竞争的行为就可以了,第22题去找混淆,第23题选一个最没有争议的,第26题选一个情节最轻的,第28题选一个事务层次最低的,这些单选题利用排除法,可以很快做出来。多选题中,第6768题涉及对我国金融业监管制度的了解,在全民皆股的今天,相关知识成了常识。

3.个别试题选项混淆性强

经济法试题整体上是简单的,但也有一些试题设计很有想法,需要考生警惕。比如第21题、第22题,四个选项都是不适当的行为,考生要一一判断哪一个不适当的行为才是题干中所要的不适当的行为。如此设计,显然比在一堆正确行为当中挑出不适当行为难多了。幸亏正确选项本身有强烈的提示性,迷惑性不够,不然考生肯定犯难。不定项选择题的第9798题,错误选项言之凿凿,以假乱真,考生恐怕很难蒙对。

最后要说的是,新增法规依然重要,企业所得税法就是明证,明年经济法新增法规不少,考生务必重视。至于第75题对证券法特点的理论考查应当说是例外,考生只要留心即可,没有必要研究经济法的理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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