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纷纷辞职套现 法律不能眼看股市沦为圈钱机
By  持之以恒 发表于 2008-2-22 12:33:00 

高管纷纷辞职套现 法律不能眼看股市沦为圈钱机

2008年02月22日 11:46 法制日报

  打法律擦边球恶性后果隐存

  本报记者 周芬棉

  上市公司高管转让手中股票本是件平常事,但是,近来发生一系列高管辞职套现行为,打着法律擦边球,触动了广大投资者敏感的神经!

  三花股份(29.60,-0.30,-1.00%,吧)几天前公布的2007年年报显示,公司原副总裁、董事任金土和董事王剑敏两高管,在2006年3月辞职之后,于2007年抛售了各自所持有的全部三花股份,分别为88.83万股和50.10万股,分别套现1900多万元和1000多万元;2007年4月份,该公司原董事长张亚波也在股市行情最好时候辞职,其所持股票565万份,在当年11月份即可全部抛售。同时,据联合证券研究所最新出台的研究报告披露,思源电气(59.61,-2.40,-3.87%,吧)原董事、总经理杨小强,在2006年8月辞职后,于2007年连续两次抛售公司股份近200万股,套现金额高达9000多万元。除此之外,新和成(38.54,0.43,1.13%,吧)、德豪润达(16.86,-0.04,-0.24%,吧)、科华生物(41.80,-0.89,-2.08%,吧)、山河智能(46.50,-0.10,-0.21%,吧)、天邦股份(29.84,0.54,1.84%,吧)、海翔药业等中小板公司也出现高管辞职。

  类似情况在很多上市公司发生,已成为公开的秘密。投资者惊呼,难道股市中小板要演变成套现板?

  股市事实上已成为这些人的圈钱机

  上市公司董事、总裁甚至董事长宁愿不做“官”,也要把自己手中的股票都卖了,为什么?

  今日,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远忠博士向记者分析,从表象上看,发生这种现象有可能是这些高管对公司未来的发展不看好,公司可能将有重大的利空消息,或者是高管之间在重大决策方面意见不一,也极有可能是,这些高管趁股市行情不错的时候,尽快使自己手中的股票变成现金,以图落袋为安。“如果只是抛售手中的部分股票,依旧担任公司职务,至少表明这个公司日后还是比较看好的,而且通过向社会转让一部分股份,还能为公司引进一些人才。”

  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赵旭东却是另一番见解。他认为,中小板公司的高管,大多都是公司的骨干,公司由这些人创立,上市也是由他们推动,现在却离职不干了,就表明对公司不抱希望了。问题是“一开始就不抱希望,还是现在不抱希望?如果一开始就不抱希望,那为什么要上市?现在不抱希望了,又是什么原因呢?需要逐一分析”。

  有专家分析称,“公司高管先辞职后在适当时候抛售股票,无论如何,说明这些原高管可以坐拥千万元甚至上亿元家私,在使自己成为富豪的同时,公司未来究竟会如何,与自己已经关系不大了。股市事实上已经成为这些人的圈钱机。”

  辞职套现打的是法律擦边球

  事实上,现有公司法对上市公司高管抛售股票是有严格规定的。公司法第142条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票,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25%。证券法第47条也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所得收益应归该公司所有。此外,证监会还专门发布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要求上市公司高管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据张远忠博士分析,这些规定主要针对的是上市公司高管的“任职期间”,即便是离职后,也只是规定“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对于发生在中小板的先辞职,经过六个月之后再抛售手中所有股票行为,根本没有用,这些人打的就是法律擦边球。

  任这种现象继续蔓延会带来严重后果

  就法律规定而言,“他们的行为并不违法”,赵旭东教授分析说,“但发生这种情形的后果却是严重的,将对股市带来不可估量的恶性连锁反应。自2005年以来两年多的大牛市,这些人辞职套现已客观上将股市变成圈钱机了,这直接违背公司上市以图发展的初衷,将不明真相的投资者的利益置于脑后,更与证券市场所追求的目标背道而驰。而且,一旦将来的创业板建成,仍然发生这样的现象,那我们为什么要想尽办法建设创业板呢?”

  既然我们还有为数不少的公司需要依赖中小板成长,需要未来的创业板为其插上腾飞的翅膀,我们就不能任其蔓延。

  急需出台相应的规则加以规范

  针对这些行为,有专家建议,就现实情况,从证监会的规章及交易所的规则层面,都可以进行规范,以后也完全可以在相关法律中做出相应规定。

  赵旭东认为,证券交易所对于这些公司可以进行锁定,将其纳入监管的范围。如果一个公司上市不久即有这种情况发生,要分析当初的上市是否有“包装”的可能性。因为这些现象发生在中小板,在中小板上市相对主板要容易得多。这些公司的高管,手中大部分都有公司原始股,积极推动公司上市之后再辞职,有通过上市获得巨额收益的冲动。

  因此,“要防止有些人利用公司上市获取巨额收益,就必须将这些公司加以锁定,看看是否属于欺诈上市。如果是,即使辞职走人,也一样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

  张远忠博士建议,对于现行法律规定的“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票”也应该加以修正,将半年期限延长至一年甚至是一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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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法律学人就会捏软柿子
By  持之以恒发表评论于2008-2-22 12:43:00 

这种现象是有点问题,但是,谈不上什么需要法律来约束的问题,人家自由选择,宁可不做老总,也要抛售股份,那是自己的事情,关键是二级市场,买者为广大投资者,这些人愿意接,关你什么事情呢,这很公平!

而恰恰有些政府管理层的做法让人无法理解,可这些法律界人士一律收声!

还是有点佩服"防火,防盗,防政府"的作者,贺卫方先生! 

这个世道说真话真是太难了!敢大声说真话,实在太难太难! 

上梁都不正,你还跟真的一样,冒似正义的高叫要法律约束这些金额并不大,数量并不多的什么高管减持问题!

缺乏基本良知!

一面摇尾企怜的巴结管理层,为他们歌功颂德!

一面有弄点小事情,四处招摇,求的老百姓的认同!

嘴脸实在令人厌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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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高管纷纷辞职套现 法律不能眼看股市沦为圈钱机
By  zhwei2628发表评论于2008-2-22 12:52:00 

没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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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高管纷纷辞职套现 法律不能眼看股市沦为圈钱机
By  净瓶发表评论于2008-2-22 12:58:00 

政客的圆滑,历来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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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高管纷纷辞职套现 法律不能眼看股市沦为圈钱机
By  子云发表评论于2008-2-22 13:30:00 

比起整个公司的恶性圈钱行为,比起XXX在股民血泊中征收高额印花税的行为,这些人真是小巫见大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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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高管纷纷辞职套现 法律不能眼看股市沦为圈钱机
By  harry002发表评论于2008-2-22 13:38:00 

高管们为了这几千万,至少还付出了职位来交换;可人家平安、浦发啥的,以后可能还有宝钢、工行、、、、、、动辄圈个上千亿,眼睛都不眨一下,付出的只是散户的鲜血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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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高管纷纷辞职套现 法律不能眼看股市沦为圈钱机
By  做人要厚道发表评论于2008-2-22 14:41:00 

潘长江见到姚明后说:高!实在是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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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高管纷纷辞职套现 法律不能眼看股市沦为圈钱机
By  开心快乐多(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2-22 18:50:00 

我觉得,高管离职后,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出卖其持有的原公司股票,实如再正常不过的事了,没什么大惊小怪的!赞同一楼的意见。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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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高管纷纷辞职套现 法律不能眼看股市沦为圈钱机
By  壮志骄阳(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2-22 23:02:00 

说明这些高管们对政策市的不信任,能怨谁啊?

与其被政府圈走不如自己圈,反正自己的企业多数还是自己说了算,想想人家为什么能成功,这也许就能看出来!高位套现就是短视了吗?说明人家有远见才会轻松步入亿万富豪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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