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A股集合竞价交易规则
By  持之以恒 发表于 2007-12-22 14:45:00 

    最近我们一些朋友可能会遇到这个操作问题,所以我把这个规则转来,大家共同学习一下,以便能熟练操作.

 

集合竞价规则

每一交易日中,每一种证券的竞价都分为集合竞价与连续竞价两部分。集合竞价是指对所有有效委托进行集中处理,沪、深两市的开盘集合竞价时间为交易日上午9:15至9:25。9:25-9:30不能申报集合竞价,此时的报单只能参加开盘之后的连续竞价。在每天上午9:15-9:25这段时间,投资者可根据股票前一天的收盘价和对当日股市的预测,以自己所能接受的价格(不能违反有关涨跌幅的规定)来输入买卖委托。在这段时间里输入计算机主机的所有价格都是平等的,不需要按照时间优先和价格优先的原则交易。沪深交易所电脑主机接受投资者的有效指令后并不在当时撮合成交,而是集中在正式开盘的一瞬间撮合成交。  

  集合竞价分四步完成:  

  第一步:确定有效委托在涨跌幅限制内。  

  第二步:选取成交价位。首先,在有效价格范围内选取使所有委托产生最大成交量的价位。如有两个以上这样的价位,则依以下规则选取成交价位:(1)高于选取价格的所有买入委托和低于选取价格的所有卖出委托能够全部成交。(2)与选取价格相同的委托的一方必须全部成交。如满足以上条件的价位仍有多个,则选取与前一收盘价最接近的价位。  

  第三步:集中撮合处理所有的委托,即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成交顺序依次成交,直至成交条件不满足为止。所有成交都以同一成交价成交。  

  第四步:行情揭示。  

  (1)如该只证券的成交量为零,则将成交价位揭示为开盘价、最近成交价、最高价、最低价,并揭示出成交量、成交金额。  

  (2)剩余有效委托中,实际的最高叫买价揭示为叫买揭示价,若最高叫买价不存在,则叫买揭示价揭示为空;实际的最低叫卖价揭示为叫卖揭示价,若最低叫卖价不存在,则叫卖揭示价揭示为空。集合竞价中未能成交的委托,自动进入连续竞价。  

  根据以上规则,投资者在集合竞价期间,买入申报的价格等于开盘价时,在卖出申报少于买入申报的情况下,是有可能不成交的;买入申报价格高于开盘价,则应全部成交。但应当注意的是,对首日上市的新股,存在例外情况。  

  虽然沪、深新股挂牌交易的第一天不受涨跌幅10%的限制,但深交所对新股上市首日的开盘价做了限制,规定波动幅度不得超过发行价的1500个档位(1档为0.01元)。在开盘后的连续竞价期间每次成交价格的涨跌幅度,深交所规定不能超过500个档位,上交所规定不得超过15%。深交所对新股开盘价的最高幅度限制,使得集合竞价期间高于开盘价的买入申报也有可能无法成交。  

  集合竞价期间的卖出申报也存在相应情况。投资者要注意,对于成交结果,不能想当然,要研究两个市场的交易规则,并及时查看成交回报,以便采取补救措施,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2006年,沪、深圳证券交易所重修订了交易规则,新的交易规则已于2006年7月1日起实施。新的交易规则里制定了开放式集合竞价制度,与原有方式有所不同。  

  开放式集合竞价制度是指在集合竞价期间,即时行情实时揭示集合竞价参考价格等信息的集合竞价方式。开放式集合竞价分为开盘开放式集合竞价和收盘开放式集合竞价两种。  

  开盘开放式集合竞价的时间仍为每个交易日的9:15开始至9:25。收盘集合竞价时间为收盘前3分钟,即从每个交易日的14:57开始至15:00(目前仅在深市主板实施)。撮合原理与原集合竞价相同。即时行情显示内容包括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前收盘价格、虚拟开盘参考价格、虚拟匹配量和虚拟未匹配量;9:15至9:20可以接受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9:20至9:25可以接受申报,但不可以撤销申报。  

  特别提醒:为了防止部分投资者利用集合竞价参考价格和数量信息操纵或误导市场,新交易规则同时规定,在开盘集合竞价的最后5分钟以及收盘集合竞价期间,交易主机不接受参与竞价交易的撤销申报。

 

===========================================

集合竟价

集合竟价是将数笔委托报价或一时段内的全部委托报价集中在一起,根据不高于申买价和不低于申卖价的原则产生一个成交价格,且在这个价格下成交的股票数量最大,并将这个价格作为全部成交委托的交易价格。集合竟价的基本过程如下:
设股票G在开盘前分别有5笔买入委托和6笔卖出委托,根据价格优先的原则,按买入价格由高至低和卖出价格由低至高的顺序将其分别排列如下:
序号 委托买入价 数量(手) 序号 委托卖出价 数量(手)
1    3.80      2        1    3.52       5
2    3.76      6        2    3.57       1
3    3.65      4        3    3.60       2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按不高于申买价和不低于申卖价的原则,首先可成交第一笔,即3.80元买入委托和3.52元的卖出委托,若要同时符合申买者和申卖者的意愿,其成交价格必须是在3.52元与3.80元之间,但具体价格要视以后的成交情况而定。这对委托成交后其它的委托排序如下:
序号 委托买入价 数量(手) 序号 委托卖出价 数量(手)
1 1 3.52 3
2 3.76 6 2 3.57 1
3 3.65 4 3 3.60 2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在第一次成交中,由于卖出委托的数量多于买入委托,按交易规则,序号1的买入委托2手全部成交,序号1的卖出委托还剩余3手。
第二笔成交情况:序号2的买入委托价格为不高于3.76元,数量为6手。在卖出委托中,序号1—3的委托的数量正好为6手,其价格意愿也符合要求,正好成交,其成交价格在3.60元—3.76元的范围内,成交数量为6手。应注意的是,第二笔成交价格的范围是在第一笔成交价格的范围之内,且区间要小一些。

第二笔成交后剩下的委托情况为:
序号 委托 买入价数量(手) 序号 委托卖出价 数量(手)
3 3.65 4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第三笔成交情况:序号3的买入委托其价格要求不超过3.65元,而卖出委托序号4的委托价格符合要求,这样序号3的买入委托与序号4的卖出委托就正好配对成交,其价格为3.65元,因卖出委托数量大于买入委托,故序号4的卖出委托仅只成交了4手。第三笔成交后的委托情况如下:
序号 委托买入价 数量(手) 序号 委托卖出价 数量(手)
4 3.60 7 4 3.65 2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完成以上三笔委托后,因最高买入价为3.60元,而最低卖出价为3.65,买入价与卖出价之间再没有相交部分,所以这一次的集合竟价就已完成,最后一笔的成交价就为集合竟价的平均价格。剩下的其他委托将自动进入开盘后的连续竟价。

在以上过程中,通过一次次配对,成交的价格范围逐渐缩小,而成交的数量逐渐增大,直到最后确定一个具体的成交价格,并使成交量达到最大。在最后一笔配对中,如果买入价和卖出价不相等,其成交价就取两者的平均。
在这次的集合竟价中,三笔委托共成交了12手,成交价格为3.65元,按照规定,所有这次成交的委托无论是买入还是卖出,其成交价都定为3.65元,交易所发布的股票G的开盘价就为3.65元,成交量12手。

当股票的申买价低而申卖价高而导致没有股票成交时,上海股市就将其开盘价空缺,将连续竟价后产生的第一笔价格作为开盘价。

而深圳股市对此却另有规定:
若最高申买价高于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就选取该价格为开盘价;若最低申卖价低于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就选取该价格为开盘价;若最低申买价不高于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最高申卖价不低于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则选取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为今日的开盘价。

   上交所、深交所定在上午9:15到9:25,大量买或卖某种股票的信息都输入到电脑内,但此时电脑只接受信息,不撮合信息。在正式开市前的一瞬间(9:30)电脑开始工作,十几秒后,电脑撮合定价,按成交量最大的首先确定的价格产生了这种股票当日的开盘价,并及时反映到屏幕上,这种方式就叫集合竞价(下午开市没有集合竞价)。通过集合竞价,可以反映出该股票是否活跃,如果是活跃的股票,集合竞价所产生的价格一般较前一日为高,表明卖盘踊跃,股票有上涨趋势。如果是非活跃股或冷门股,通过集合竞价所产生的价格一般较前一日为低,卖盘较少,股票有下跌趋势。

深交所竞价要求:
  证券采用竞价交易方式的,每个交易日的9:15至9:25为开盘集合竞价时间,9:30至11:30、13:00至14:57为连续竞价时间,14:57至15:00为收盘集合竞价时间。
  
  上证所竞价要求:
  采用竞价交易方式的,每个交易日的9:15至9:25为开盘集合竞价时间,9:30至11:30、13:00至15:00为连续竞价时间,开市期间停牌并复牌的证券除外。

    所以,深市最后三分钟也是集合竟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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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中国A股集合竞价交易规则
By  cpu(游客)发表评论于2007-12-22 14:54:00 

又是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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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中国A股集合竞价交易规则
By  持之以恒发表评论于2007-12-22 14:54:00 

举例之一:

中石油上市后股价异常走势探因 

    2007-12-10 21:11:46          

  11月5日,中石油A股股票上市首日,9:25分交易系统显示中石油开盘价为48.6元,相对发行价大涨191%,令世人瞠目结舌。随后的一个月中,中石油股价一路掉头向下,最低跌至30.3元,累计下跌38%,令首日追高买入股票的投资者损失惨重。中石油上市后股价的异常走势,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目前集合竞价机制存在的缺陷。

  一、开放式集合竞价规则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的股票交易规则,新股上市首日的开盘价格通过集合竞价的方式确定。集合竞价是指对一段时间内接受的买卖申报一次集中撮合的竞价方式。开市价为当日该证券第一笔成交价;证券的开市价通过集合竞价方式产生,沪市的集合竞价时间为交易日上午9:15至9:25,在此期间即时行情显示内容包括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前收盘价格、虚拟开盘参考价格、虚拟匹配量和虚拟未匹配量。另外,9:15至9:20可以接收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9:20至9:25可以接收申报,但不可以撤销申报。

  集合竞价分以下四步完成:

  第一步:在有涨跌幅限制的情况下确定有效委托(新股上市首日无涨跌幅限制)。有效委托的确定原则:根据该证券上一交易日收盘价以及确定的涨跌幅度来计算当日的最高限价、最低限价。有效价格范围就是该证券最高限价、最低限价之间的所有价位。限价超出此范围的委托为无效委托,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第二步:选取成交价位。首先,在有效价格范围内选取使所有委托产生最大成交量的价位。如有两个以上这样的价位,则依以下规则选取成交价位:(1) 高于选取价格的所有买委托和低于选取价格的所有卖委托能够全部成交。(2) 与选取价格相同的委托的一方必须全部成交。如满足以上条件的价位仍有多个,则选取离昨市价最近的价位。

  第三步:集中撮合处理所有的买委托按照委托限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者按照进入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所有卖委托按委托限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者按照进入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依序逐笔将排在前面的买委托与卖委托配对成交,即按照“价格优先,同等价格下时间优先”的成交顺序依次成交,直至成交条件不满足为止,即不存在限价高于等于成交价的叫买委托、或不存在限价低于等于成交价的叫卖委托。所有成交都以同一成交价成交。

  第四步:行情揭示:(1) 如该只证券的成交量为零,则将成交价位揭示为开盘价、最近成交价、最高价、最低价,并揭示出成交量、成交金额。(2) 剩余有效委托中,实际的最高叫买价揭示为叫买揭示价,若最高叫买价不存在,则叫买揭示价揭示为空;实际的最低叫卖价揭示为叫卖揭示价,若最低叫卖价不存在,则叫卖揭示价揭示为空。集合竞价中未能成交的委托,自动进入连续竞价。

  二、中石油股价异常走势与集合竞价机制缺陷

  目前开放式集合竞价规则下的上市首日开盘价形成机制,技术上存在一定程度上操纵的可能。大资金机构可以利用其资金及持股优势,通过“自买自卖”等方式,从而创造集合竞价阶段“最大成交量”及其对应的成交价格,从而“创造”开盘价。大资金机构还可以利用9:15-9:20之间允许撤单的规则,在9:20之前将买单撤单,顺利实现出货。

  应该说,以中石油的基本面和在指数中的战略地位,二级市场股价在35元左右是比较合理的价位。在公司挂牌前,大部分投资者预期开盘价在30元左右,这样一级市场申购资金获得了比较高的申购收益,首日二级市场介入的投资者也有获利空间,是一个比较多赢的结果。但是,中石油开盘价居然高达48.6元,致使本来一些打算长期投资中石油股票的机构不得不获利出货。加上中石油上市后大盘调整幅度高达25%,其股价也因此一路下滑至30元。可以说,过高的首日开盘价,是中石油上市后一直阴跌的重要诱因。

  三、对集合竞价机制改进的初步思考

  通过上述对中石油上市后股价走势的分析,由于大资金可以利用目前集合竞价机制可能存在的缺陷,制造有利其投机的开盘价,严重影响了市场的稳定。除了中石油之外,一些中小板股票的首日开盘价,也存在被操控的嫌疑。目前,是到了反思改进目前集合竞价机制的时候了。

  笔者认为,可将集合竞价时段最后5分钟不得撤单机制改为集合竞价随机结束机制。不得撤单的目的主要是避免投资者下达虚假买卖单但在实际撮合之前撤单的“策略性撤单行为”。但事实上,在临近不得撤单阶段时(9:20分),“策略性撤单行为”大量存在,且在不得撤单阶段,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撤单意愿非常强烈。集合竞价随机结束是国际市场的通行制度,既可抑制交易者的虚假下单行为,也不限制投资者的撤单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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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中国A股集合竞价交易规则
By  ruimin发表评论于2007-12-22 14:54:00 

谢你,好人!

因为有你的“持之以恒”支撑,才有昨日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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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中国A股集合竞价交易规则
By  持之以恒发表评论于2007-12-22 14:55:00 

举例之二:

集合竞价怎么形成的?

什么是集合竞价?

上交所、深交所定在上午9:15到9:25,大量买或卖某种股票的信息都输入到电脑内,但此时电脑只接受信息,不撮合信息。在正式开市前的一瞬间(9:30)电脑开始工作,十几秒后,电脑撮合定价,按成交量最大的首先确定的价格产生了这种股票当日的开盘价,并及时反映到屏幕上,这种方式就叫集合竞价(下午开市没有集合竞价)。

通过集合竞价,可以反映出该股票是否活跃,如果是活跃的股票,集合竞价所产生的价格一般较前一日为高,表明卖盘踊跃,股票有上涨趋势。如果是非活跃股或冷门股,通过集合竞价所产生的价格一般较前一日为低,卖盘较少,股票有下跌趋势。

具体来说,集合竟价是将数笔委托报价或一时段内的全部委托报价集中在一起,根据不高於申买价和不低於申卖价的原则产生一个成交价格,且在这个价格下成交的股票数量最大,并将这个价格作为全部成交委托的交易价格。

所谓集合竞价就是在当天还没有成交价的时候,你可根据前一天的收盘价和对当日股市的预测来输入股票价格,而在这段时间里输入计算机主机的所有价格都是平等的,不需要按照时间优先和价格优先的原则交易,而是按最大成交量的原则来定出股票的价位,这个价位就被称为集合竞价的价位,而这个过程被称为集合竞价。直到9:25分以后,你就可以看到证券公司的大盘上各种股票集合竞价的成交价格和数量。 有时某种股票因买入人给出的价格低于卖出人给出的价格而不能成交,那么,9:25分后大盘上该股票的成交价一栏就是空的。当然,有时有的公司因为要发布消息或召开股东大会而停止交易一段时间,那么集合竞价时该公司股票的成交价一栏也是空的。 因为集合竞价是按最大成交量来成交的,所以对于普通股民来说,在集合竞价时间,只要打入的股票价格高于实际的成交价格就可以成交了。所以,通常可以把价格打得高一些,也并没有什么危险。因为普通股民买入股票的数量不会很大,不会影响到该股票集合竞价的价格,只不过此时你的资金卡上必须要有足够的资金。

集合竟价的基本过程

设股票G在开盘前分别有5笔买入委托和6笔卖出委托,根据价格优先的原则,按买入价格由高至低和卖出价格由低至高的顺序将其分别排列如下:

序号 委托买入价 数量(手) 序号 委托卖出价 数量(手)

1 3.80 2 1 3.52 5

2 3.76 6 2 3.57 1

3 3.65 4 3 3.60 2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按不高於申买价和不低於申卖价的原则,首先可成交第一笔,即3.80元买入委托和3.52元的卖出委托,若要同时符合申买者和申卖者的意愿,其成交价格必须是在3.52元与3.80元之间,但具体价格要视以后的成交情况而定。这对委托成交后其它的委托排序如下:

序号 委托买入价 数量(手) 序号 委托卖出价 数量(手)

1 1 3.52 3

2 3.76 6 2 3.57 1

3 3.65 4 3 3.60 2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在第一次成交中,由於卖出委托的数量多於买入委托,按交易规则,序号1的买入委托2手全部成交,序号1的卖出委托还賸余3手。

第二笔成交情况:序号2的买入委托价格为不高於3.76元,数量为6手。在卖出委托中,序号1—3的委托的数量正好为6手,其价格意愿也符合要求,正好成交,其成交价格在3.60元—3.76元的范围内,成交数量为6手。应注意的是,第二笔成交价格的范围是在第一笔成交价格的范围之内,且区间要小一些。第二笔成交后剩下的委托情况为:

序号 委托 买入价数量(手) 序号 委托卖出价 数量(手)

3 3.65 4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第三笔成交情况:序号3的买入委托其价格要求不超过3.65元,而卖出委托序号4的委托价格符合要求,这样序号3的买入委托与序号4的卖出委托就正好配对成交,其价格为3.65元,因卖出委托数量大於买入委托,故序号4的卖出委托仅只成交了4手。第三笔成交后的委托情况如下:

序号 委托买入价 数量(手) 序号 委托卖出价 数量(手)

4 3.60 7 4 3.65 2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完成以上三笔委托后,因最高买入价为3.60元,而最低卖出价为3.65,买入价与卖出价之间再没有相交部分,所以这一次的集合竟价就已完成,最后一笔的成交价就为集合竟价的平均价格。剩下的其他委托将自动进入开盘后的连续竟价。

在以上过程中,通过一次次配对,成交的价格范围逐渐缩小,而成交的数量逐渐增大,直到最后确定一个具体的成交价格,并使成交量达到最大。在最后一笔配对中,如果买入价和卖出价不相等,其成交价就取两者的平均。

在这次的集合竟价中,三笔委托共成交了12手,成交价格为3.65元,按照规定,所有这次成交的委托无论是买入还是卖出,其成交价都定为3.65元,交易所发布的股票G的开盘价就为3.65元,成交量12手。

当股票的申买价低而申卖价高而导致没有股票成交时,上海股市就将其开盘价空缺,将连续竟价后产生的第一笔价格作为开盘价。而深圳股市对此却另有规定:

若最高申买价高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就选取该价格为开盘价;若最低申卖价低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就选取该价格为开盘价;若最低申买价不高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最高申卖价不低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则选取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为今日的开盘价。

开放式集合竞价

开放式集合竞价制度是指在集合竞价期间,即时行情实时揭示集合竞价参考价格等信息的集合竞价方式。新《交易规则》中,根据交易时间不同,开放式集合竞价分为开盘开放式集合竞价和收盘开放式集合竞价两种。




所谓集合竞价就是在当天还没有成交价的时候,欲要入市的投资者可根据前一天的收盘价和对当日股市的预测来输入股票价格,而在这段时间里输入计算机主机的所有价格都是平等的,不需要按照时间优先和价格优先的原则交易,而是按最大成交量的原则来定出股票的价位,这个价位就被称为集合竞价的价位,而这个过程就被称为集合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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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中国A股集合竞价交易规则
By  股市学子(游客)发表评论于2007-12-22 15:10:00 

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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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中国A股集合竞价交易规则
By  about(游客)发表评论于2007-12-22 15:17:00 

恩,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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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中国A股集合竞价交易规则
By  about发表评论于2007-12-22 15:28:00 

注册了,试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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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中国A股集合竞价交易规则
By  九天银河发表评论于2007-12-22 16:05:00 

提前祝您圣诞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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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中国A股集合竞价交易规则
By  zhwei2628发表评论于2007-12-22 17:05:00 

学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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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中国A股集合竞价交易规则
By  望海楼(游客)发表评论于2007-12-22 17:10:00 

学习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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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中国A股集合竞价交易规则
By  gslm(游客)发表评论于2007-12-22 20:25:00 

不错,学习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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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中国A股集合竞价交易规则
By  子云发表评论于2007-12-22 21:20:00 

谢谢,持兄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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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中国A股集合竞价交易规则
By  微笑的秘密(游客)发表评论于2007-12-22 23:11:00 

啊,要学的东西太多,谢谢持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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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中国A股集合竞价交易规则
By  新手上路A发表评论于2007-12-22 23:16:00 

学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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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中国A股集合竞价交易规则
By  罗伯特(游客)发表评论于2007-12-23 11:55:00 

非常感谢,祝您圣诞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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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中国A股集合竞价交易规则
By  clxcoo发表评论于2007-12-23 12:33:00 

祝老持圣诞节快乐!!让我们去迎接圣诞老人的大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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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中国A股集合竞价交易规则
By  翠堤春晓(游客)发表评论于2007-12-23 13:42:00 

看了七遍,快要会背了!

持哥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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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中国A股集合竞价交易规则
By  三月桑发表评论于2007-12-23 15:49:00 

向翠堤春晓学习,我虽然没有学七遍,到也认真看了两遍,有点疑问:“所以对于普通股民来说,在集合竞价时间,只要打入的股票价格高于实际的成交价格就可以成交了。所以,通常可以把价格打得高一些,也并没有什么危险。因为普通股民买入股票的数量不会很大,不会影响到该股票集合竞价的价格,只不过此时你的资金卡上必须要有足够的资金。 ”如果有两笔买入委托:100手10元,10手9.9元,而卖出仅一笔:10手9元.那成交应该是10手,成交价是9.5元,那买进的10手9.9元应该没能成交?

我想小散户在集合竟价时真要买进是否应该报高价?成交的应该是合理的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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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中国A股集合竞价交易规则
By  净瓶发表评论于2007-12-23 19:38:00 

先看了一遍,没看懂;准备再来2遍、3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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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中国A股集合竞价交易规则
By  老套虫发表评论于2007-12-24 16:39:00 

进来学习一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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