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是因为乔丹才喜欢上打篮球的,偶年少时雨中与伙伴打篮球的激情,由于现在“物质丰富过度”肚腩渐露、体力下降的缘故,早已不复“当年勇”了,唯有电视观赛的习惯保持到现在。自从姚明进入NBA后,偶也自然成为火箭———姚之队的铁杆球迷,虽然他的动作不够花俏、观赏性不足,但他始终是中国人的骄傲呀!
今天早上,火箭主场106—96杀灭黄蜂一举杀进西部第三,同时成为NBA历史上第四支拿下18连胜辉煌战绩的球队,连胜场次在NBA历史上也排名第四。看完比赛后,偶唯一遗憾的是:中国长城姚明此前因为左脚受迫性骨折,整个赛季报废,如果恢复的不好,想参加北京奥运会都有困难。在火箭队连胜报捷的之际,大姚只能默默养伤,真是:众人皆欢笑,唯独少一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