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酒后半夜将乙车拦截,被乙误认为抢劫过失将甲撞伤,甲伤后送至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乙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缓刑三年,并判决乙赔偿甲总费用50%的赔偿金。现甲亲属起诉医院,要求追究医院的医疗过失赔偿责任。经医疗事故鉴定并非医疗事故,但司法鉴定医院在治疗伤有一定的不恰当。
请问作为医院,怎样答辩该案,有什么理由驳斥甲亲属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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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介入因素是“医院在治疗伤有一定的不恰当”这种不恰当是否到了足以使人丢掉性命的地步,如果不是,那就衡量一下“不恰当的处理方式”与创伤对于死亡所占的比重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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