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2007(三)
这篇文章是我在考完试第二天写下的,当初是为了留做纪念和留个经验,现在既然已经通过了就只能是留作纪念了。现在把它拿出来组成“我的2007” 篇幅之一,虽然有些流水账,但毕竟,接近半年的奋斗都是为了这两天。
考试前一天,周五,小顾打电话来鼓励了我几句,并提醒我考试时在桌子上放一瓶红牛,这样考运会很好,又说晚上最好看得晚一些,这样第二天才记得比较牢。晚上她又打电话来,告诉我考试当天早上吃一个粽子,叫“考中”说她前两次没有通过就是因为没有吃棕子。对于这些我完全不懂,但是为了吉利我全都按她说的做了。小蒋电话问我复习得怎样,我回答在看刑法,他说他已经不看了,叫我考试别太紧张,再过两天就解脱了。之后我躺在床上看了一会儿刑法总则,培养一下睡觉的感觉,因为我没有打算听小顾的话,我已经很疲倦想好好的睡一觉。可躺在床上怎么也睡不着(现在想来还是太紧张的缘故),我起来走了两圈,再回来还是不行。和妈妈说我睡不着,妈妈给我戴了一个按摩器,这样很晚的时候,才睡了一会儿。早上四点半,闹钟响了,我很快爬起来,把刑法分则的几个罪名匆匆忙忙过了一下。
坐在考场上,环顾四周,原来只有我一个人桌子上摆了一瓶红牛,不由觉得很好笑。上午的题都是些小法,但是题出得很平均,有些看过已经没有什么印象,有些根本没见过,不过总算在规定时间完成了。
下午是刑法,刑诉法和行政法。第一题是正当防卫还是自救我犹豫一会儿,当时已经意识到卷二的时间会很紧张,于是之后的题我都刻意加快了速度,在一个小时过五分钟的时候,我完成了50题单选并涂好了答题卡又检查了一遍。考场上,我常常会想起一些事,我的同事也是好友之之,06年底辞职参加公务员考试因为答题卡涂错而没能如愿,尽管她后来去了日本。她走之前我们聊了很多,当时的我对自己是否应该离职参加司考还存在着一些顾虑,她说我一定会成功,于是我们投硬币看看老天爷的决定,结果三次都是正面,后来不久我就离职了。
还有2个小时让我完成接下来50题多选和不定项,我放慢了速度,因为刑法案例需要一点思考的时间,而行政法的题目很长,只读一道题大概就要花去半分钟时间,可能是因为我比较放松的缘故,这一小时我只答了20题。我看了一下表,还有55分钟,30题没做,已经明显听到自己心跳的声音,很紧张,偏偏后面的题好多都是行政法。最后7题,2个案例,一道刑法,一道刑诉法,我看看表好像还只有15分钟不到,已经紧张的不行,而且答题卡还没有涂,那道刑法案例感觉有一点熟悉,可当时大脑已经完全呆滞,我随便选了几个选项,因为已经没有时间了。记不清楚自己在最后十分钟是怎么过的,出了考场人是僵的。小蒋来电话我说行政法不会,时间不够,小顾说没关系,她当年也是时间不够,可让我最可气的是,居然很多人提早交卷。
那天晚上,我先是躺了一会儿,然后就起来看物权法,第二天考的内容是我前半个月之前看的,我知道之前无论看得多么好,过一段时间一定会忘记,而且卷一的内容如果考前看过效果会非常明显第一天晚上没有看书已经很后悔了。新起点考前提醒说物权法是重点,于是我打算听小顾的,晚上再辛苦也得撑下来,先把物权法记下来再说。我喝了2杯咖啡,精神很好。物权法看过以后又翻了翻合同法等法。3点多的时
候咖啡的作用下降了,我把民诉的笔记看了一下,4点左右实在很累,我休息了一个小时左右。再起来翻了翻民诉笔记,吃好饭喝了杯咖啡就上路了。坐在车上,检查准考证,然后脑子回想民诉有哪些特别的程序。后面一个女孩问我是不是去考试,她也是考试去的,于是坐到旁边来,聊了两句。她说去年她复习了三个月差了20分。我跟说今年物权法可能会占很多比重,她说,新法出来一般不太会考太多。当时有一点不好的预感一闪而过,可是各大辅导班都在强调物权法,老师也说物权法出台民法其他部分的分值都会有所缩减。她问我是哪个考场的我说303第一考场,她好像犹豫了一下说303?到重庆南路的时候她叫我下车,我说还有一站路呢,她说到了呀就要脱我下车,我说你在哪里考试呀,我在人民广场那里的。她听完来不及理我匆忙下车。原来不是一个考点的,都是终点站上车,买的4元的票,上海考区考点安排的如此紧密。
下车后我朝考点的方向走去,要穿过一个地道,我已经看到那边地道却没走过去,感觉好像不是我昨天走的路,于是再往前走。我其实并不是一个方向感很差的人,而且考场处在很好找的位置。我意识到自己这次又走错了,于是折返回来,回想起到目前的三场考试每次都走一小段冤枉路,第一次多走了10分钟,第二次走到学校后门去了,还有这次。
考试之前的十几分钟,我又拿出了民诉笔记,正好看到简易程序,看过以后就进场了。民法的题目很难很难,而且物权法只考了一题。和前一天一样,1小时做了50题,之后的时间,我开始头痛了,我按住太阳穴努力忘记头痛,可是用处不大,有些题目我看了以后居然不知道它在考什么,脑子里一片空白。和卷二如出一辙最后15分钟二道案例,不同的是前一天是时间不够,影响了头脑的发挥,这次就算时间来得
及,也不会做,看了几遍题目,仍不知道有什么理论解答,脑子早就不会动了,完全凭直觉的答题。已经不紧张了,已经没有希望了。出了考场对我来说,到目前为止已经结束了,下午的考试还有参加的必要吗。爸爸怕我坚持不住过来看我,我说早上卷三没有几道题是有把握的,我已经没有希望了,卷四不想答了。我当时身体上累得
不行,一晚没睡做了100道题以后,一点力气也没有,头重脚轻。可是不去看看卷四的模样也不算是参加过一次考试,于是我躺到公园的长椅上像个流浪街头的人,想想这几个月来的辛苦全部付之东流,眼泪不停地划落。
一个小时后,我从包里拿出法理学看了一眼,然后起身走向考场,在这之前喝了一怀特效咖啡。这一次,没有再走错路。
拿到卷四,总共七题我算了一下,210分钟正好每题控制在半小时。第一题是简答,好象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含义和核心思想不少于500字。我想,无非就是依法治国。于是我用沿笔在卷子上大概写了一个小提纲,然后开始动笔答题,这一题花了35分钟。接下来是刑法大案例,很多问,第一问就很难,不知道定抢劫还是绑架。我没有时间想太多,挣扎了一下把本来写的把抢劫罪改成了绑架罪,然后阐述理由(现在知道正确答案是抢劫,绑架只能得一半的分)。后来是合用法案例,诉讼法案例,公司法案例等,公司法案例看似简单,我却完全不知道该如果做答,很后悔没听张海峡老师最后一次的讲座。最后一题论述题500字以上,自选角度论述,我留了35分钟给自己。两段材料二选一,第二题是关于行政法的,我根本无暇顾及细看材料内容,就决定回答第一题。第一题材料的内容是从中国古代人们耻讼厌讼到现在最高院统计每年受案量的上升。我想应该就是人的法制观念的转变,花了几分种构思了一个篇章结构,想了一个标题就动笔写了。写到第一段想起其实还是可以从依法治国角度论述。三个半小时的时间总算是按时完成了,最后两分钟,又回头看了看合同法的案例,刚动笔写了几个字,铃声响了,老师过来抢我卷子了。
出考场解脱了,结束了,奇怪的是,下午感觉很好,不会觉得头痛精神也很好。小蒋来电话问我答得如何,我说公司法乱答的,其他的反正是答完了。他说不错了,他两道论述都没写完,民诉的案例也没答好,看的书都记不清楚了,问我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我回答不就是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吗,你用脑子想也是这样啊,那个案例肯定不能适用简易程序。他听完说了一句,我真想用鞭子抽自己。其实这也不怪他,如果不是早上临考前我瞄到一眼,也许我也会想不起来。然后又问第一题刑法案例定什么罪,我说我定绑架,他说他定的是敲诈勒索和非法拘禁,然后开始大谈他在案例上花的时间太多以至2道论述都没答完,看到今天的他就好像是昨天的我。回家路上我在想为什么这么重要的物权法只考了2分,然后突然想到物权法今年10月1号才生效。算了,过去的事,结束了就忘了吧。
回到家里,爸爸说他回来的时候看到2个手里拿着新起点书的男生和他一辆车回家了。妈说怎么手上的白水晶手链变亮了许多。我看了看,是啊,确实越来越亮了,是我考前掉了身份证以后买来的,买的时候还是暗暗的。我上网查了查白水晶的特性,原来白水晶是不能放在枕边的,它的能量白天会增强人的记忆力晚上就会容易导致失眠了,而我次从买回来就一直带在手上的。上完网,摘下水晶手链,好好的睡上一觉吧。
今天我要离开上海了回去看看外婆,外婆老了,我得回去看看她,过完十一再回来。(完)
Re:我的2007(三)
读了你这篇文章
我有二个内容
其一
我们做事既不可自暴自弃,也不必过于悲壮
其二
虽然唯心论在历史上演绎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但我们应更唯物一点
我相信你也会同意
“命运应当掌握在自己手里”的论断
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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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呵呵,无名哥哥教育的非常对,自暴自弃或是过于悲壮都不是生活的常态,但人在脆弱时难免会走向极端,重要的是,能够及时醒悟。至于唯心嘛,那只是给心灵一种慰籍,我仍然相信事在人为。 |
Re:我的2007(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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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呵呵,无名哥哥教育的非常对,自暴自弃或是过于悲壮都不是生活的常态,但人在脆弱时难免会走向极端,重要的是,能够及时醒悟。至于唯心嘛,那只是给心灵一种慰籍,我仍然相信事在人为。 |
我虽比你年长几岁
但肯定说不上教育,彼此互相学习、交流嘛
人生之中挫折是难免的
即时醒悟确实十分重要
用唯心来慰籍心灵无可厚非
信奉事在人为是在坚持真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