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司考----想说恨你不容易!(看过答案后想法) |
| By magiclt 发表于 2007-9-20 12:45:00 |
没有想到,既然很确定的都是错误的!本想再做一遍,看看当时失误在哪,都没有勇气了......这张考卷出的不错!!!看死简单,其实不易!!!
身边也有很多朋友参加此场考试的,对过答案后,我注定是过不了的.希望大家能顺利吧......毕竟这考试比想象得要难!!!
路还有很长,下次复习一定得全面了!!!对待司考,没有半点的侥幸心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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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2007年司考----想说恨你不容易!(看过答案后想法) |
| By 飞燕儿(游客)发表评论于2007-9-20 13:33:00 |
我要是死翘翘了,也翘在卷二了!答案都想不起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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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2007年司考----想说恨你不容易!(看过答案后想法) |
| By cll123_2007发表评论于2007-9-20 14:24:00 |
好恐怖啊,我都不敢看了!卷二卷三本来就很多不确定的。卷四的第一题本来挺笃定的,NND看完答案就晕菜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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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2007年司考----想说恨你不容易!(看过答案后想法) |
| By 啤酒和可乐发表评论于2007-9-20 23:56:00 |
我对答案后 还以为卷二答案错了呢 真是恐怖 预料之外的 唉 结果已经注定了 明年再来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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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2007年司考----想说恨你不容易!(看过答案后想法) |
| By 啤酒和可乐发表评论于2007-9-20 23:57:00 |
我还是希望司法部什么时候再发个信息说二卷答案错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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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2007年司考----想说恨你不容易!(看过答案后想法) |
| By 生活110发表评论于2007-9-21 11:23:00 |
今年的卷二的确有难度,多选和不定项真没把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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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2007年司考----想说恨你不容易!(看过答案后想法) |
| By 北国学人发表评论于2007-9-21 12:10:00 |
同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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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2007年司考----想说恨你不容易!(看过答案后想法) |
| By xp098发表评论于2007-9-21 16:26:00 |
卷二有些错得不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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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2007年司考----想说恨你不容易!(看过答案后想法) |
| By sazx1234发表评论于2007-9-21 16:31:00 |
对过答案后,卷二,卷三都不太满意,考的时候还认为简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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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2007年司考----想说恨你不容易!(看过答案后想法) |
| By 蓝色水晶发表评论于2007-9-21 16:37:00 |
刚对过答案,卷一93,卷二113,卷三76,卷三真是太难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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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2007年司考----想说恨你不容易!(看过答案后想法) |
| By 天涯之子(游客)发表评论于2007-9-21 16:44:00 |
本来以为卷三比较容易,没想到,却栽在卷三,唉!一声叹息,只能明年努力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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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2007年司考----想说恨你不容易!(看过答案后想法) |
| By 李鹏123发表评论于2007-9-21 16:44:00 |
我建议我们这些年年苦读的司考人,联名给总理写一封信,控诉司法部的种种行为,因为我们联名起诉不受理,只能给总理写信了,司法部这个人为所欲为,没有人监督他们,令这个国家第一考变成随手践踏这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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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2007年司考----想说恨你不容易!(看过答案后想法) |
| By 三人为众发表评论于2007-9-21 17:26:00 |
有些答案的确不可思议,全有把握的却错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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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2007年司考----想说恨你不容易!(看过答案后想法) |
| By alpsguo发表评论于2007-9-21 19:22:00 |
听各位同仁这么说,我都没勇气去看答案了。唉,还是清静的多休息几天,好好缓解这半年来的疲劳吧!!! 等分数出来后我再去看答案,之前绝不去自寻烦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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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2007年司考----想说恨你不容易!(看过答案后想法) |
| By cyx4215发表评论于2007-9-21 23:16:00 |
司法考试太折磨人了,考前失眠,考试时大脑简直进水了,卷二本来考的不错,涂卡时涂错位置,丢了16分,卷四3.4题位置颠倒,听说这样不给分.43分的题都答对了.我完蛋了.恨透了司考,简直是死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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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2007年司考----想说恨你不容易!(看过答案后想法) |
| By winterdong发表评论于2007-9-22 9:24:00 |
是不是异议时间完后,答案会有变动啊?那是不是应该25号后再对答案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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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2007年司考----想说恨你不容易!(看过答案后想法) |
| By 清心(游客)发表评论于2007-9-22 15:23:00 |
什么是揪心的痛,那就是看了答案之后的那种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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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2007年司考----想说恨你不容易!(看过答案后想法) |
| By 清心(游客)发表评论于2007-9-22 15:25:00 |
为了司考,这一年来没有周六日,这一年来没有一个懒觉,这一年来让我的宝宝没能尽享妈妈的爱,可是最终还是在那界河边徘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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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2007年司考----想说恨你不容易!(看过答案后想法) |
| By tttllmm发表评论于2007-9-22 16:08:00 |
看了答案 只有一种感受,司法考试在忽悠考生.出题人、司法部都去死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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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2007年司考----想说恨你不容易!(看过答案后想法) |
| By 志雄发表评论于2007-9-22 16:12:00 |
司考,看似简单,其实杀机四伏。步步有地雷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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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2007年司考----想说恨你不容易!(看过答案后想法) |
| By 悔和恨(游客)发表评论于2007-9-22 16:21:00 |
不用2B铅笔涂后作答的其他任何答题方式应合法有效
由于出题者没有在07年司考卷四第七题的题目说明和答题纸上,明确具体规定“考生必须在答题前在答题纸的甲或乙后的方框内用2B铅笔涂黑后再作答,以其他方式答题视为无效,当作没有答题,不予给分或给0分”,导致全国广大考生答题方式五花八门,各式各样,总结了大概有以下几种:
1、直接选答了甲或乙题没有用2B铅笔涂黑方框的;
2、用黑色圆珠笔在方框内画沟后再作答的;
3、用黑色圆珠笔在方框内涂黑后再作答的;
5、选后直接在试卷上标明后作答的;等等诸如此类。
有的人的意见认为,按照卷四第七题的要求“提示:本题为选作题,分甲、乙两题。请选择一题作答;答题时请务必标明甲题或乙题;甲、乙两题均作答的,仅对书写在前的进行评阅。”可以反过来推论得出,如果没有用2B铅笔涂黑后再作答的而以其他方式答题的,是无效的,将不给分或给0分的观点,鄙人实在不敢苟同,认为这是绝对没有法律依据和逻辑理论支持的!反而鄙人认为,不用2B铅笔涂黑后再作答的上述任何一种答题方式都是合法有效的,都是不违反卷四第七题的要求与说明的,都应该得到合法保护的,都应该一视同仁的给予评卷给分,不得歧视,不得降分!更不得给0分!否则就是严重侵害考生合法权益的严重违法行为!具体理由如下:
一、只要不违反法律效力性、禁止性的强行性明文规定,就是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就应该得到合法保护。如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必须要履行登记或批准等手续后合同才生效的,就可以履行或者不履行登记或批准手续,合同都可以成立并合法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应该得到合法保护,除非法律有明确具体规定必须履行登记或者批准手续后合同才生效的,才必须办理登记或批准手续,否则无效,不予保护。又如《合同法》规定有些合同务必采取书面形式,但没有规定不采取书面形式就无效,如果实践中没有采取书面形式,但订立了口头合同,并且双方都依法很好的履行了,难道无效吗?不可能,那是绝对的有效,应依法保护。同样道理,卷四第七题题目说明和答题纸的设置并没有明确具体规定“考生必须在答题前在答题纸的甲或乙后的方框内用2B铅笔涂黑后再作答,以其他方式答题视为无效,当作没有答题,不予给分或给0分”,考生就有权利自由选择上述任何一种不违反出题者要求的方式作答,都不违反出题者的效力性、禁止性的强行性规定,都是正确合法有效的,都应该得到合法保护,都应该一视同仁的给予评卷给分,不得歧视,不得降分!更不得给0分!否则绝对是错误的做法,是严重侵害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二、根据罪行法定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法不禁止即自由。同样道理,卷四第七题题目说明和答题纸的设置并没有明确具体规定“考生必须在答题前在答题纸的甲或乙后的方框内用2B铅笔涂黑后再作答,以其他方式答题视为无效,当作没有答题,不予给分或给0分”,考生就可以有权利自由选择上述任何一种不违反出题者效力性、禁止性的强制性规定的方式作答,都是合法有效的,都应该给予一视同仁的评卷给分,不得歧视,不得降分!除非题目说明和答题纸上明确具体规定“考生必须在答题前在答题纸的甲或乙后的方框内用2B铅笔涂黑后再作答,以其他方式答题视为无效,当作没有答题,不予给分或给0分”,考生仍然明显违反了出题者和答题纸这样的效力性、禁止性的的强行性规定,没有按照出题者说明和答题纸的要求做,而以其他答题方式答题,才是绝对无效的,才可以当没有做,才可以不给分或给0分。但关键的是本题出题者在卷四第七题的说明和答题纸上并没有明确具体规定和要求这样做,所以广大考生的各种答题方式都是合法有效的,都是在权利范围内选择的,应该给予评卷给分,一视同仁,不得歧视,不得降分!更不得给0分!这样才合法合理!符合可预测性的原理!
三、认为没有用2B铅笔涂黑后再作答而以其他方式作答的,是无效的,当没有答题,不给分或给0分的观点,其逻辑无非是按照卷四第七题的要求“提示:本题为选作题,分甲、乙两题。请选择一题作答;答题时请务必标明甲题或乙题;甲、乙两题均作答的,仅对书写在前的进行评阅”的反向思维,进行不利于考生的类推解释,这恰恰是罪行法定原则绝对禁止的一切不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这里的被告人就是“以其他答题方式答题的广大考生”,所以这种观点的逻辑推理是严重违反罪行法定原则的,其逻辑是错误的,其用错误的逻辑得出的结论是绝对错误的,是站不住脚的观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所以绝不能依照这样的错误观点判处广大考生“死刑”,当没有答题,给0分,反而应该一视同仁的对待,不得歧视!不得降分!更不得给0分!
四、还有卷四第七题还说“甲、乙两题均作答的,仅对书写在前的进行评阅给分”,请问出题者,那这种情形又如何涂呢?是涂甲还是涂乙?还是两个都涂后才作答呢?还是两个都不涂即可作答呢?如果先答乙后答甲又如何涂呢?真是让考生不知所措!那既然这些涂方框的方式都不符合要求也要给分,那凭什么选答了一题没有涂的就不给分呢?完全没有道理,实在找不到更好的理由不给选答了一题而没有涂方框的考生给予一视同仁的评卷给分!
综上,恳请司法部领导和专家考虑,在组织评卷时,给全国广大以各种方式作答的考生予以一视同仁的评卷给分,不能歧视,不能降分!更不能给0分!
(另发现司考公布的答案太多明显的常识性错误,觉得有点不符合常理,请司法部慎重纠正过来,以示公正和司考权威!还希望司法部公布答案时要求给答案者给出法律和理论依据,以避免过多的明显错误答案的公布!然后才让广大考生发表异议!这样更科学合理!请转载呼吁,以免改卷者误人子弟,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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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2007年司考----想说恨你不容易!(看过答案后想法) |
| By yetao1928发表评论于2007-9-22 22:17:00 |
出题人是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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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2007年司考----想说恨你不容易!(看过答案后想法) |
| By lfk6861发表评论于2007-9-22 23:18:00 |
现在开始备战2008司考,精准二字给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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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2007年司考----想说恨你不容易!(看过答案后想法) |
| By magiclt发表评论于2007-9-23 0:10:00 |
其实,此次我是无望了......异议再多,还是有些人真考不错的!!!只好明年继续努力咯!!希望别二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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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2007年司考----想说恨你不容易!(看过答案后想法) |
| By magiclt发表评论于2007-9-23 0:10:00 |
以下引用飞燕儿(游客)在2007-9-20 13:33:00发表的评论:
我要是死翘翘了,也翘在卷二了!答案都想不起来了! 我答案都记得,可惜都是错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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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2007年司考----想说恨你不容易!(看过答案后想法) |
| By magiclt发表评论于2007-9-23 0:11:00 |
以下引用cll123_2007在2007-9-20 14:24:00发表的评论:
好恐怖啊,我都不敢看了!卷二卷三本来就很多不确定的。卷四的第一题本来挺笃定的,NND看完答案就晕菜了!! 哈哈~~~~~~~~~~偶的第一题也是,跟答案也有出入~~哎!随便啦,反正选择都做成那样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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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2007年司考----想说恨你不容易!(看过答案后想法) |
| By magiclt发表评论于2007-9-23 0:12:00 |
以下引用啤酒和可乐在2007-9-20 23:56:00发表的评论:
我对答案后 还以为卷二答案错了呢 真是恐怖 预料之外的 唉 结果已经注定了 明年再来啊 ~ 我看到也很意外吖~~但是没过是注定......只是没想到错那么多~~哎,低估出卷老师了就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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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2007年司考----想说恨你不容易!(看过答案后想法) |
| By magiclt发表评论于2007-9-23 0:13:00 |
以下引用生活110在2007-9-21 11:23:00发表的评论:
今年的卷二的确有难度,多选和不定项真没把握. 但还是有人考不错的吖!真不懂,可能就自己复习不好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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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2007年司考----想说恨你不容易!(看过答案后想法) |
| By magiclt发表评论于2007-9-23 0:14:00 |
以下引用sazx1234在2007-9-21 16:31:00发表的评论:
对过答案后,卷二,卷三都不太满意,考的时候还认为简单! 我也考的时候自以为简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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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2007年司考----想说恨你不容易!(看过答案后想法) |
| By magiclt发表评论于2007-9-23 0:14:00 |
以下引用蓝色水晶在2007-9-21 16:37:00发表的评论:
刚对过答案,卷一93,卷二113,卷三76,卷三真是太难了!!! 你还不错嘛~卷二......卷三真的不知道怎么栽的~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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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2007年司考----想说恨你不容易!(看过答案后想法) |
| By wlh1213发表评论于2007-9-25 14:00:00 |
去年第一次考试,差四分,今年更好,答案出来一对,好恐怖啊,我都不敢看了!卷二卷三本来就很多不确定的。卷四的第一题本来挺笃定的,NND看完答案就晕菜了!!我的水平在大副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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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2007年司考----想说恨你不容易!(看过答案后想法) |
| By mzyun589发表评论于2007-9-25 23:23:00 |
卷三变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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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2007年司考----想说恨你不容易!(看过答案后想法) |
| By 亮亮(游客)发表评论于2007-9-26 11:20:00 |
要死就死在卷三了55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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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2007年司考----想说恨你不容易!(看过答案后想法) |
| By 亮亮(游客)发表评论于2007-9-26 11:27:00 |
这里的网友理性多了,不像天涯,简直是一群不懂法律的疯狗在那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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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2007年司考----想说恨你不容易!(看过答案后想法) |
| By magiclt发表评论于2007-10-3 1:52:00 |
以下引用亮亮(游客)在2007-9-26 11:27:00发表的评论:
这里的网友理性多了,不像天涯,简直是一群不懂法律的疯狗在那咬 恩!我也觉得!还是理性点比较好~嘿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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