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行为 学理上还是有争议的,我国<<民法通则>>第54规定: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民法理论上认为,此条规定了未明确法律行为的本质的意思表示.
民事法律行为是是民法的心脏,绝大多数的民事法律关系变动都是基于法律行为而发生的;任何民事法律权利义务的变动都是由法律事实引起的,能够引起权利义务关系变动的法律事实也就是法律要件.
法律事实由自然事(客观)实和人的行为(主观).
行为可分为: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按行为有无私法效果又可分为表意行为和非表意行为
含有明确权利义务关系意思表示的行为为表意行为,即为民事法律行为.
意思表示中没有发生权利义务关系内容的,或者虽然当事人是在表示一定意思但法律并不依其所表示之意思赋予其法律后果,而是由法律直接规定某种法律后果的行为,谓非表意表示.
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依据效果:1.身份行为
2.财产行为 a.处分行为 (物权行为)
b.负担行为(债权行为)
依据主体:1.单方行为
2.多方行为
3.多方行为
依据形式: 1.要式行为
2.不要式行为
是否交付标的物: 1.诺成行为(不要物)
2.实践行为(要物)
是否具备原因 :1.要因行为
2.不要因行为:处分行为,票据行为
对价之有无: 1.有偿行为
2.无偿行为
注:表意行为包括民事法律行为,准民事法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无效的民事行为。表意行为是我国民法通则创设的民事行为。
准民事法律行为,指民事法律行为以外,当事人实施的意思通知,观念通知,感情表示的行为。意思通知,如要约拒绝,履行催告;观念通知,如承诺迟到通知,发生不可抗力通知。瑕疵通知,债权让与通知。感情表示:被继承人的宽恕。
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指当事人因重大误解而实施的民事行为或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
无效的民事行为,意思表示不合法。
非表意行为主要包括:事实行为和违法行为(1.侵权行为2.违约行为)
事实行为指行为人主观上并无产生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而是依照法律的规定引起民事关系后果的行为。如: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葬物,先占,加工,著作,无因管理等。
合法行为包括:1.民事法律行为 2.准民事法律行为 3.事实行为
lxm1986 by 2007-9-24 21:31:00 阅读全文 | 回复(1) | 引用通告 |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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