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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
一、(国经)卖方根本违约,交付货物不符合质量要求,买方可持本地商检机构的证明拒收货物吗?答案是不行,谁能解释为啥不行?
你这个题目条件和问题不明确。关键是看具体用的什么贸易术语,货物不符质量要求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二、(国私)确认法人民事行为能力依其本国法,那么确认法人住所(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有何意义?确认法人营业所(最密切联系)又有何意义?
不同国家国际私法可能根据不同的标准来确定适用的准据法和相关问题。
三、(国私)2007年11月,营业地在法国的美国籍A公司与营业地在中国的英国B公司订立一份从法国进口一批精密仪器到中国的合同,双方约定DDP(重庆)作为合同的价格条件。合同履行中双方因质量问题发生纠纷,B公司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明确排除了《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那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实践,我国法院在审理本案时应当适用的法律(单选) A法国法 B美国法 C中国法 D英国法 答案是C 此时选择适用的法律应根据最密切联系原则,DDP卖方法国公司义务最大,最密切联系怎么就是中国法而不是法国法了?如果法院适用中国法,应该叫适用的是法院地法吧?怎么也不会跟最密切联系扯上关系啊。何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
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五条 当事人未选择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
人民法院根据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时,应根据合同的特殊性质,以及某一方当事人履行的义务最能体现合同的本质特性等因素,确定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作为合同的准据法。
(一)买卖合同,适用合同订立时卖方住所地法;如果合同是在买方住所地谈判并订立的,或者合同明确规定卖方须在买方住所地履行交货义务的,适用买方住所地法。
四、(国私)根据两岸三地关于区际司法协助的安排,下列那些判断是正确的,其中 B选项 澳门特别行政区中级法院可以专属管辖为由拒绝承认内地法院的判决。我认为它是错的被题目答案选为正确答案,这应该是错答案吧!是谁错了????
按照具体安排的规定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