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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做了一次刑法测验,100道题目只对了可怜的59道,涉及到刑法分则的具体罪名的题目没几道对的,单选50道错了15道,多选40道错了25道,不定项10道错了1道,多选太可怜了,这样下去可不行,泪奔~~~
备份错题记录:
11. 路某(15岁)先后唆使张某(15岁)盗窃他人的财物折价1万余元;唆使李某(19岁)绑架他人勒索财物计2000余元;唆使王某(15岁)抢劫他人财物计1500元。路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A.盗窃罪
B.抢劫罪
C.绑架罪
D.抢劫罪、绑架罪
您的答案:C x
正确答案:B
答题分析: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人的刑事责任范围
在我国刑法中,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是负相对刑事责任的人,其所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刑法有明确的规定。我国《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也表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成为某些具体罪行主体要件的范围是特定的,仅限于这几种严重的故意犯罪,根据罪刑法定原则,而不能成为其他犯罪的主体。
本题中,行为主体路某是15岁,属于己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范畴。根据共同犯罪理论,教唆者所实施的教唆行为本身并不能独立定罪,而应依据其所教唆的具体犯罪行为内容来定罪处罚,而在其所实施的三种犯罪行为中,只有教唆他人抢劫财物的行为符合其应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即构成抢劫罪,而对于另外两种犯罪行为(教唆他人盗窃与教唆他人绑架)不在此范围之列,故其不构成这两罪。
20. 崔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对崔某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A.伪造证件罪和招摇撞骗罪
B.伪造证件罪
C.依照牵连犯的处理原则择一重罪
D.招摇撞骗罪
您的答案:D x
正确答案:C
答题分析:牵连犯,是指犯罪的手段行为或者结果行为,与目的行为或者原因行为分别触犯不同罪名的情况。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的手段行为来达到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来骗取钱财的目的行为,在刑法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按牵连犯实行从一罪处罚的原则。
单项选择题
23. 甲因侮辱罪被判1年管制刑,乙因诽谤罪被判1年有期徒刑,缓期一年执行,丙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无期徒刑,在执行期间依法被假释。下列哪项不属于甲、乙、丙三人在监外执行的期间应共同遵循的规定?
A.按照有关机关(即执行机关或考察机关或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B.遵守有关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C.未经批准,不得行使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D.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迁居,应报有关机关批准
您的答案:B x
正确答案:C
答题分析:【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刑法》第39条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第75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第84条规定,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比较上述三个法条可知管制、缓刑和假释应共同遵循的规定为A、B、D项,至于C则主要是对管制犯所作的要求,故只有C项为正确答案。
25. 行为人甲通过窃取、刺探、收买等多种非法手段获取了某国家机关的绝密文件多份,卖给境外的机构、组织,捞取不正当利益,对甲的行为应如何认定处罚?
A.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文件罪与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并罚
B.以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一罪定罪处罚
C.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文件罪与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从一重罪处罚
D.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与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文件罪并罚
您的答案:A x
正确答案:B
答题分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与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的区别要点在于是否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个人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或者是否将非法获取的国家秘密故意向境外的机构、组织、个人非法提供。由于泄露、扩散致使非法获取的国家秘密被境外的机构、组织、个人知悉、取得的,只要行为人对此情形没有故意,就不构成后罪,而只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因犯间谍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而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的,非法持有的行为不单独成立犯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已包含了非法获取行为,只要是为境外非法提供而实施的,不另定罪。故本题甲只能定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一罪,以一罪处罚。
32. 甲企业为了参加今年的全国财务评比,想搞个虚假的会计财务证明文件。某会计师事务所(国有企业)人员收受甲企业的财物,为甲企业提供了虚假的会计财务证明文件,造成了严重的后果。那么该会计师事务所人员构成
A.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B.受贿罪
C.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和受贿罪
D.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和受贿罪择一重罪处断
您的答案:B x
正确答案:A
答题分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刑法》第229条。
题干中本来该会计师事务所收受财物的行为可能构成受贿罪,但依照上述法条可知该行为只能作为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的法定加重情节。故本题只有A项为正确答案。
34. 金某跟车往城里送菜。在送菜的途中,金曾经多次从车上拿起黄芽菜朝过路妇女抛打,以此取乐。某日傍晚,汽车到了送菜地点,卸完白菜回农村的途中,金又将事先藏起来的10余棵黄芽菜朝车下丢。车过小桥缓驶时,他对站在桥头上的两名女青年扔了一颗4斤多重的黄芽菜,正好打在其中1名患有心脏病的女青年的左胸部。这位女青年当即倒地,不省人事,抢救无效死亡。经医生鉴定,这位女青年因受冲击引起心肌梗塞而死亡。下列关于金某行为的性质,哪一项认定是正确的?
A.过失致人死亡罪
B.强制侮辱妇女罪和故意伤害罪并罚
C.故意伤害罪
D.强制侮辱妇女罪
您的答案:A x
正确答案:D
答题分析:金某抛黄芽菜,只是一个行为,这个行为无论从主观动机还是客观效果看,都符合强制侮辱妇女罪的构成要件,至于导致被害妇女死亡,只能作为侮辱妇女的严重情节,在量刑时适用结果加重的处罚规定。因此,金某构成一罪,即强制侮辱妇女罪。
单项选择题
35. 甲男与乙女发生纠纷,乙将脏物泼在甲的身上,甲便揪住乙的上衣,并向乙的下身猛击几拳;乙骂声不止,甲便唤来自家豢养的大公狗,在有许多围观村民的情况下,甲扒下乙的裤子,使其当众赤裸身体,并叫狗扑在乙的身上。甲的行为构成何罪?
A.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
B.侮辱罪
C.公然猥亵罪
D.诽谤罪
您的答案:A x
正确答案:B
答题分析:侮辱罪和相关犯罪的区别
《刑法》第237条第1款、第2款、第246条第1款。
我国刑法中没有公然猥亵罪这一罪名,因此可以排除选项C。诽谤罪是指捏造并且散布某种事实,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显然,此选项亦可排除。本题的关键在于侮辱罪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区分。首先,前者的对象是特定的,而后者的对象是不特定的;其次,前者的动机是为了贬低地人的人格尊严,而后者是为了寻求性的满足和精神刺激。本题中甲因与乙有纠纷,其行为是针对特定的对象乙,目的是为了贬低其人格尊严,故成立侮辱罪。
39. 律师王某在代理一起民事诉讼案件时,编造了一份对自己代理的一方当事人有利的虚假证言,指使证人李某背熟以后向法庭陈述,致使本该败诉的己方当事人因此而胜诉。王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A.伪证罪
B.诉讼代理人妨害作证罪
C.妨害作证罪
D.帮助伪造证据罪
您的答案:A x
正确答案:C
答题分析:答案及解析:C A选项的犯罪主体为“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伪证罪和诉讼代理人妨害作证罪依照法律的规定必须是在刑事诉讼中才能构成,所以排除AB选项。妨害作证罪和帮助伪造证据罪的区别在于是否是帮助当事人伪造证据的行为,是否有和当事人的共同伪造证据的行为,有共同行为的,帮助者应定帮助伪造证据罪,否则定妨害作证罪。本案中王某自己编造虚假证言,指使证人作伪证,应定妨害作证罪。
40. 渔民尹某在得知村民马某利用出海捕鱼之机,在公海处直接从国外走私船上购买甲基苯丙胺(冰毒)制剂而暴富的消息后,主动找到马某“取经”,获悉了国外走私船经常出没海区的情况。一周后,尹某即以出海为由驾船外出,在找到毒品走私船正在交易过程中,被海关缉毒队查获,尹某先是令其弟拿出私自购买的一支半自动步枪向缉私船射击。其后,为逃避抓捕,尹又驾驶船只猛撞缉私船,致使缉私人员掉入海中失踪。经查,此笔走私冰毒的价值达45万元。对于尹某暴力抗拒检查的行为应
A.以走私毒品罪和妨害公务罪实行数罪并罚
B.以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和妨害公务罪实行数罪并罚
C.只成立走私毒品罪一罪,但应从重处罚
D.以走私普通毒品罪和故意杀人罪实行数罪并罚
您的答案:D x
正确答案:C
答题分析:答案:C
解析:(1)走私犯罪通常以所走私的犯罪对象的性质认定犯罪,在间接走私的情况下,也是根据“贩私”对象的不同性质,分别定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走私文物罪等罪。如果走私上述特定物品以外的货物物品,则认定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本罪中,行为人明知其犯罪对象属毒品而仍予购买,应成立走私毒品罪。(2)走私犯罪中的罪数问题是由刑法第157条第2款加以规定的。值得注意的是,此款中的罪数规定仅适用于分则第三章第二节所规定的10种具体走私犯罪,而不包括刑法第347条所规定的毒品走私犯罪中的以暴力抗拒检查的行为,根据刑法第347条的规定,对于走私毒品中抗拒检查属该罪的法定从重处罚情节,不实行数罪并罚。据此,C是正确的。(3)根据刑法第157条第1款的规定,武器掩护走私的,应依相关犯罪从重处罚,即只涉及量刑问题,而不涉及定罪问题。故C题正确。
单项选择题
41. 下列关于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的表述,说法正确的是( )
A.某甲与朋友商定,为确保安全将非法制造的用于销售的淫书、淫画放在李某家保管,在其找到买主后再到李家取货、交货,则李某构成窝藏赃物罪
B.某乙走私了一万只手表,将其放在张某的车库中,由张某帮其销售,二人平分所得
C.某丙杀人后将凶器交给宋某保管,宋在公安机关调查时说不知此事,并于当晚将凶器扔入河中
D.丁教唆袁某实施盗窃行为,袁盗窃后将财物交丁保管,丁将赃物转移后,代为销售,则丁只构成盗窃罪,不再成立窝藏、转移、销售赃物罪
您的答案:C x
正确答案:D
答题分析:答案:D
解析:本题测试的知识点是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的罪质要件问题。AB两项中,甲、乙均已与本犯成立共同犯罪,不应再单独认定赃物犯罪;C项中因凶器并非犯罪所得,不能成为赃物罪的对象,丙的行为可能成立包庇罪。D项中丁与袁成立共同犯罪,因而不再单独成立赃物犯罪,故D为正确。(注:“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现在已改为“掩饰、隐瞒犯罪、犯罪所得收益罪”)
43. 王某教唆一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李某去盗窃,又将盗窃的方法教授给李某,但李某并未实施,对王某的行为如何定罪处罚?
A.传授犯罪方法罪与盗窃罪择一重罪处罚
B.以传授犯罪方法罪与盗窃罪并罚
C.只能按传授犯罪方法罪定罪处罚
D.只能按盗窃罪定罪处罚
您的答案:D x
正确答案:A
答题分析:对传授犯罪方法的犯罪行为与教唆犯罪行为并存的案件,应区分情况分别处理:(1)行为人以不同的犯罪内容对不同对象或者同一对象实施了传授或教唆行为。这种情况,传授行为和教唆行为各自独立,应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与所教唆的犯罪,实行数罪并罚。(2)以同一犯罪内容对一人或数人同时实施传授行为和教唆行为,应按吸收原则,择一重罪处罚。但就本题而言,选项A是对具体案情分析后,适用这一原则的准确答案。
44. 甲明知他人出版淫秽书刊而为其提供书号。对甲的行为,应如何处罚?
A.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
B.出版淫秽物品牟利罪
C.传播淫秽物品罪
D.不构成犯罪
您的答案:A x
正确答案:B
答题分析:本题考点是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出版淫秽物品牟利罪、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区别。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是指过失地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的行为。出版淫秽物品牟利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出版淫秽物品的行为。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不以牟利为目的,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明知他人用于出版淫秽书刊而提供书号、刊号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出版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故选B。
45. 甲某自称是某空军飞行学校的少校教官,负责招收飞行员的工作。一些人不明真相, 纷纷请其吃喝送礼,希望能招收自己的孩子当飞行员。某日,甲某又身着军装,拦住一位妇女,声称需要检查是否携带毒品。搜到该妇女一个钱包,内装数额较大的现金。甲某诈称这是贩毒资金,必须予以没收。该女争辩,欲夺回自己钱包。甲某挥拳将其打倒在地,扬长而去。甲某构成:( )
A.招摇撞骗罪和抢劫罪
B.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和抢劫罪
C.只成立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一罪
D.构成抢夺罪
您的答案:A x
正确答案:B
答题分析:答案:B
解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和招摇撞骗罪属法条竞合,属于特别规定。
47. 邓某乃某县国税局局长,某日接受了该县个体户张某的邀请,前往新马泰旅游观光了10天,共花费张某20000余元。后邓某在张某的要求下,为了“答谢”张某,擅自免除了张某本应缴纳的税款共计30000万余元。问:邓某构成( )
A.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B.受贿罪
C.受贿罪和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并罚
D.法条竞合从一重罪处断,即如果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较重,则按该罪处理,反之,按受贿罪处理
您的答案:D x
正确答案:C
答题分析:【答案】C
【解析】受贿罪的法益是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因此,收受他人贿赂后,如果为他人谋利的行为构成犯罪,应当数罪并罚。
50. 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某的财产及其支出,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差额巨大,当司法机关责令其说明来源时,其又不能说明,后经司法机关查证系其收受贿赂、贪污及挪用公款所得,对任某的行为如何认定?
A.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B.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与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并罚
C.以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并罚
D.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与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从一重处断
您的答案:D x
正确答案:C
答题分析:见刑法第395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51. 黄某意图杀死张某,当其得知张某当晚在单位值班室值班时,即放火将值班室烧毁,其结果却是将顶替张某值班的李某烧死。下列哪些判断不符合黄某对李某死亡所持的心理态度?
A.间接故意
B.过于自信的过失
C.疏忽大意的过失
D.意外事件
您的答案:B,C,D x
正确答案:A,B,C,D
答题分析:犯罪的主观方面,刑法中的认识错误
本题中黄某意图杀张某.却把替张某值班的李某烧死,这属于刑法理论上的对象认识错误,即误把甲对象当成乙对象加以侵害。如果甲对象和乙对象都体现了相同的社会关系,则不影响犯罪既遂的成立。即推定为人对错误的对象也成立直接故意。如行为人本欲杀甲,在黑夜里却误将乙当做甲予以杀害,这种认识错误没有超出同一犯罪构成的范围,不影响故意犯罪既遂的成立,因此也并不能改变行为人的罪过形式。如果认为罪过形式改变了,即不成立原来犯罪的既遂,这显然是和前述刑法理论通说矛盾的。本题中黄某对张某的死亡是直接故意,那么就可以推定其对李某的死亡也是直接故意。因此四个选项都不正确。本题难度较大,应注意不能以日常经验来代替刑法的推定。
52. 张某正在追击逃跑的窃贼时,猛然被人拉住。张某因为事急并没有回头看,则误认为是窃贼的同伙,便使用砖头猛砸过去,并将对方砸到在地造成重伤,结束后才发现,被砸的是自己的邻居。原来邻居是来叫自己,要帮自己的。则某甲的行为属于下列哪项?
A.意外事件
B.过失犯罪
C.正当防卫
D.假想防卫
您的答案:A,D x
正确答案:B,D
答题分析:本案中,张某被人拉住后,没有回头看就误认为是窃贼的同伙,他根本就没有面临着现实存在的不法侵害,只是误认为不法侵害所以实施所谓的防卫行为,属于假想防卫,并不成立正当防卫。这时我们解题的重点就转而变成判断张某的行为是否存在过失,以此来决定是过失犯罪还是意外事件。在本题中,张某没有回头看就用砖头砸,没有履行必要的注意义务就想当然认为是窃贼的同伙,所以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应当成立过失伤害罪,而不属于意外事件。
53. 下列选项中,哪些可以认定为犯罪未遂的“着手”?
A.杀人犯甲举刀对准了被害人乙
B.乙举枪瞄准被害者
C.丙为杀丁在路口守候等其出现
D.戊误将毒药投入不相干人碗中,但又不忍心将饭倒掉
您的答案:A,B,D x
正确答案:A,B
答题分析:开始实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时就是“着手”。
54. 我国《刑法》中规定的共同犯罪主犯包括以下哪几种人?
A.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领导作用的首要分子
B.在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
C.在犯罪集团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D.在其他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您的答案:A,C,D x
正确答案:A,B,C,D
答题分析:本题涉及共同犯罪。参见相关刑法规定。
56. 丁某因犯走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财产,汪某等5人得知这一消息后,提出丁某向他们借过钱,要求丁某偿还。在以没收的财产偿还债务时必须符合下述哪些条件?
A.必须是在没收财产前所负的正当债务
B.必须经债权人提出请求
C.必须经过人民法院核准
D.只能在没收财产的数额内偿还
您的答案:A,B,C x
正确答案:A,B,D
答题分析:没收财产
《刑法》第60条:“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以没收财产偿还债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是犯罪分子在财产被没收以前所负的债务:(2)必须是正当债务;(3)所负的债务需要以没收财产偿还;(4)须经债权人请求。据此可知A、B、D为正确答案。应当明确的是,以没收财产偿还债务不必经过人民法院核准,当然必要的证明、查证是可以的,但不能认为这即是核准。
58. 下列关于缓刑的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A.对累犯以及实施杀人等暴力性犯罪的人,不得宣告缓刑
B.拘役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个月
C.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遵守有关缓刑的规定,只要没有再犯新罪的,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
D.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的,应当撤销缓刑,将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先减后并的方法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
您的答案:A,D x
正确答案:A,B,C,D
答题分析:缓刑制度
《刑法》第72条、第73条、第74条、第76条、第77条。
缓刑的性质,是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附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刑罚的规定。缓刑考验期满之后判决也就不再执行,亦即视为执行完毕;而如果违反规定、情节严重,又犯新罪或漏罪,则需撤销缓刑数罪并罚,已过去的考验期并不折抵刑期,不存在将已执行完的刑期减去的问题,因为事实上原判刑罚并没有实际得到执行。故D项是错的。根据上述刑法的规定可知选项A、B、C均失之片面。A将缓刑和假释的条件混淆了,即刑法并没有规定对于“实施杀人等暴力性犯罪”不可以适用缓刑。选项C没有将撤销缓刑的三个条件表述完整,选项B则属于识记错误,拘役的考验期最低不能少于二个月。
59.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具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予监外执行。
A.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B.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C.未成年罪犯确有悔改,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D.生活不能自理,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您的答案:A,B,C,D x
正确答案:A,B,D
答题分析:本题考点是人民法院决定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有关问题的批复》,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故选ABD。
62. 下列哪些情形构成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A.私自架设电网致人伤亡
B.破坏矿井通风设备
C.使用微生物或放射性物质进行破坏
D.在人群密集处驾车撞人致使多人伤亡
您的答案:B,D x
正确答案:A,B,D
答题分析:《刑法》第114条除规定了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毒罪之外,还规定了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其他方法应当是指使用的方法除放火、决水、爆炸、投毒之外的并与这几种方法的危险性相当、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上述几种方法均属于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本题中的几种选项应当说都有一定的难度,关键是要理解以其他危险的方法之含义。
本题考查的是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特征,尤其行为方式上的特殊性,其他方法一方面要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毒的危险性相当,另一方面要求该方法的行为不能归结于其他犯罪的构成中。
C项由于规定了投放危险物品罪.而不是以其他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所以不当选
63. 下列关于扰乱市场秩序罪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单位可以构成刑法规定的各种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
B.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之外的其他人不能单独构成虚假广告罪
C.招标人不能构成串通投标罪
D.不以牟利为目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不能构成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
您的答案:A,B x
正确答案:A,B,D
答题分析:答案及解析:ABD 串通投标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招标投标过程中的招标人和投标人
64. 下列选项中,构成走私罪的有
A.甲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的物品
B.乙向甲购买甲直接从走私人非法收购的国家禁止进口的物品
C.甲在界河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的物品,没有合法证明
D.甲在内海贩卖国家限制进出口的物品,数额较大,没有合法证明
您的答案:A,B,D x
正确答案:A,C,D
答题分析:本题考点是刑法修正案四对走私犯罪的修改。刑法修正案四第三条将刑法第一百五十五条修改为:“下列行为,以走私罪论处,依照本节的有关规定处罚:(一)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二)在内海、领海、界河、界湖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的,或者运输、收购、贩卖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数额较大,没有合法证明的。”该条中的直接,是指第一手从走私人手中购买走私物品,别人再向购买者购买走私物品的行为,不能以走私定性处罚。故选ACD。
66. 下列哪种行为构成贷款诈骗罪?
A.编造引进项目的虚假理由
B.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
C.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
D.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
您的答案:A,B,C x
正确答案:A,B,C,D
答题分析:贷款诈骗罪的客观方面
依据《刑法》第193条,题中A、B、C、D四选项均正确。
67. 自然人和单位都能够成为下列哪些罪的犯罪主体?
A.倒卖车票、船票罪
B.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
C.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D.中介组织人员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
您的答案:B,C x
正确答案:A,B,C,D
答题分析:见《刑法》第231条。
70.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下列( )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A.致人轻伤
B.致人重伤
C.致人严重残疾
D.致人死亡
您的答案:B,C,D x
正确答案:A,B
答题分析:本题考点是生产、销售假药罪中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轻伤、重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致人严重残疾,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故选AB。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
B.虐待被监管人罪
C.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
D.打击报复证人罪
您的答案:B,C,D x
正确答案:A,B,C
答题分析:见《刑法》第242条、第248条、第249条、308条。打击报复证人罪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妨害司法罪中的犯罪。
73. 甲某抢劫丙某并使用暴力致丙某重伤,碰巧乙某路过中途加入,甲乙共同抢去了丙某的财物。对此案,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
A.甲乙共同构成抢劫罪
B.甲属于抢劫的结果加重犯
C.因为重伤的结果是由甲在乙加入之前造成的,乙对此结果不负结果加重的责任
D.甲是实行犯,乙是帮助犯
您的答案:A,B,D x
正确答案:A,B,C
答题分析:【答案】ABC
【解析】参见刑法第263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另外,本案是承继的共犯,后来者只对参加的行为负责。抢劫罪是复合行为,包括手段行为和目的行为。
75. 1997年9月29日,王某潜入某公司财务室,窃得保险柜内的人民币4万元。王某在逃跑过程中,被该公司保安发现,王某为抗拒抓捕,持刀将一保安扎伤,后被抓获。经查,王某曾因犯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1993年8月20日释放。对王某应如何处罚?
A.盗窃罪与故意伤害罪并罚
B.抢劫罪
C.构成累犯
D.不构成累犯
您的答案:B,C x
正确答案:B,D
答题分析:本题考点是转化型抢劫罪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法时间效力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累犯适用法律的规定。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的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本案中,王某盗窃后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应以抢劫罪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法时间效力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前罪判处的刑罚已经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在1997年9月30日以前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否构成累犯,适用修订前的刑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1997年10月1日以后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否构成累犯,适用刑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本案中,王某1997年9月29日实施抢劫行为,是否构成累犯,应适用79年刑法第61条的规定。王某前罪刑满释放之日为1993年8月20,与后罪实施之日超过了三年,因此不构成累犯。故选BD。
79. 雷某为购买正式书号用于出版淫秽录像带,找某音像出版社负责人任某帮忙。雷向任谎称自己想制作商业宣传片,需要一个书号,并提出付给出版社1万元“书号费”。任某同意,但要求雷给自己2万元好处费,雷某声称盈利后会考虑。任某随后指示有关部门立即办理。雷某拿到该书号出版了淫秽录像带,发行数量极大、影响极坏。雷牟利后给任某2万元好处费,任某收下。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 雷某与任某的行为构成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的共犯
B.雷某的行为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任某的行为构成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
C.雷某的行为构成出版淫秽物品牟利罪,任某的行为构成出版淫秽物品牟利罪的共犯
D.雷某与任某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的共犯
您的答案:A,C,D x
正确答案:A,B,C,D
答题分析:[参考答案] ABCD [测试点l 出版淫秽物品牟利罪、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
[解析] 根据《刑法》第363条第1款的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构成出版淫秽物品牟利罪,该罪的要点就是“以牟利为目的”如果不具有牟利目的而传播淫秽物品的,则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本题中雷某出版淫秽录像带显然是以牟利为目的的,因此应当成立出版淫秽物品牟利罪,而非传播淫秽物品罪,所以B项的说法是错误的。
根据《刑法》第363条第2款的规定:“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的”构成为他人提供
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该罪属于过失犯,即指有关出版单位不负责任,为他人提供书号,却不认真审查书稿,以致发生被别人利用出版发行淫秽书刊的后果,对于出版社或有关责任人而言,应承担失职的责任。如果是明知对方出版淫秽书刊,而故意向其提供书号的,应以出版淫秽物品罪的共犯论处。本题中由于雷某是向任某谎称自己想制作商业宣传片,因此对于任某而言,事先并不知道其出版的是淫秽录像带,所以并不构成出版淫秽物品罪的共犯,但由于任某没有认真审查就指示有关部门为其提供书号,存在过失,因此构成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所以C项的说法是错误的。
至于A项,由于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是过失犯罪,而根据我国刑法的一般理论,共同犯罪是指的共同的故意犯罪,而不存在因共同过失而成立的共犯,所以A项的说法是错误的。
至于D项,根据上述分析可知,雷某和任某两人的行为均不构成非法经营罪,所以D项的说法也是错误的。
80. 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脱逃罪与破坏监管秩序罪的主体是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与犯罪嫌疑人
B.伪证罪的主体是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
C.贷款诈骗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D.信用卡诈骗罪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而不能是单位
您的答案:B,C x
正确答案:A,B,C
答题分析:答案:ABC
解析:A项:脱逃罪(《刑法》第316条)与破坏监管秩序罪(《刑法》第315条)的犯罪主体范围并不一致,前者的主体不仅包括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而且还包括依法被关押的被告人与犯罪嫌疑人,即已决犯与未决犯而后者仅为依法被关押的罪犯,即仅仅为已决犯。B项:《刑法》第305条对伪证罪的主体有十分明确的规定,即只能有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这四种人构成,而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的相关危害行为可构成《刑法》第306条的犯罪。C项:贷款诈骗罪(《刑法》第193条)的主体与D选项信用卡诈骗罪(《刑法》第196条)的主体,《刑法》第200条对单位可否构成金融诈骗罪的主体作出了明确的立法规定,贷款诈骗罪与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主体都只能由自然人构成。
82. 某国税稽查局对某电缆厂的偷税案件进行查处。该厂厂长甲送给国税稽查局局长乙3万元,要求给予关照。乙收钱后,将某电缆厂已涉嫌构成偷税罪的案件仅以罚款了事。次年8月,上级主管部门清理税务违法案件。为避免电缆厂偷税案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乙私自更改数据,隐瞒事实,使该案未移交司法机关。对乙应以何罪论处?
A.受贿罪
B.滥用职权罪
C.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D.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您的答案:A,B,C x
正确答案:A,D
答题分析:A对,乙某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构成受贿罪。B错D对,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与滥用职权罪是特别法与普通法的法条竞合关系,行为人的行为同时触犯滥用职权罪的规定和其他有关条款规定的,应当按照特别法的规定定罪处罚。C错,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表现为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行为。
83. 下列情形中所涉及的某甲、黄某、王某、余某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的是: ( )
A.某甲是某县民政局的副局长,他利用自己主管救济款的便利条件,将上级拨发的救济款共4万元借给自己的朋友做生意
B.农民李某、刘某想通过养猪赚钱,但苦于没有资金。两人便找到镇信用社的会计黄某借钱。开始时,黄称李、刘信用不佳,不同意借贷。后来黄认为如养猪所得利润3人平分,可考虑贷款。李、刘二人欣然同意,黄便擅自采取贷款方式借给2人启动资金5万元
C.被告人王某系某重点大学财务处的出纳,财务处处长指令其将学校的预算外资金存入指定银行,开立活期账户。但王利用职务之便先后10次将7笔现金存入另外的银行,以个人的名义开立定期账户,并将差额利息15000元占为己有。
D.被告人余某系某国有企业财务部的主任,某日一朋友找到他说爱人患病住院,急需现金5万元动手术,求他给想想办法。余某遂从其经管的资金拿出5万元来交给朋友。此笔资金被动用2个月后,企业要进行财务检查,余某惧怕私自动用公款的行为被发现,遂筹借来5万元钱还上。后余某私自动用资金的行为因被人举报而案发。经查明,余某的朋友借5万元是用于购买走私物品,而非用于为爱人治病
您的答案:A,B x
正确答案:A,C
答题分析:【答案】AC
【考点】挪用公款罪的认定
【解析】黄某的行为属于违法发放贷款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挪用公款给他人使用,不知道使用人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用于非法活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构成挪用公款罪。故余某的行为不构成挪用公款罪。
84. 以下属于以贪污罪论处的情况有:
A.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或在对外交往中收受礼物,应交公的不交公,占为已有的
B.王某受市政府的委派到一家中型私营企业,利用职务之便,将企业的财产占为已有
C.李某是某公立小学学校的校长,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学校财物
D.张某作为邮电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私开信件,盗窃财物
您的答案:A,B x
正确答案:A,B,C
答题分析:[参考答案] ABC
[测试点] 贪污罪。
[解析] 《刑法》第382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第271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
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382条、第383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依照上述规定,ABC均为正确答案。
第253条规定: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264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依此,D项应当定盗窃罪,而不是贪污罪。
86. 下列各项案情哪些构成贪污罪?
A.某国有公司的会计李某为给妻子治病,利用职务之便,采用涂改单据的方法,贪污公司现金3500元人民币
B.于某伙同某集体企业的出纳员采用监守自盗的方式,窃取企业工资现金8万元人民币
C.某国企分管财务的经理华某将自己掌管的企业用来行贿的现金4万元据为己有
D.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李某将在对外交往活动中接受的价值5000元的礼物(应上交)据为己有
您的答案:A,C,D x
正确答案:C,D
答题分析:A属于“情节较轻”的不构成贪污罪;B为职务侵占罪。
87. 下列关于挪用公款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多次挪用公款,并用后次挪用公款归还前次挪用的公款,挪用公款数额以案发时未还的实际数额认定
B.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是挪用公款罪的加重情节
C.因挪用公款索取、收受贿赂,构成犯罪的,数罪并罚
D.使用人与挪用人共谋取得挪用款的,以共犯论处
您的答案:B,C,D x
正确答案:A,C,D
答题分析: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第6条、第7条第1款、第8条。
多项选择题
88. 下列表述哪些不正确?
A.行为人甲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提供数额巨大的财物,并借此为自己谋取到了不正当利益,情节特别严重的,可能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B.行为人乙在被勒索的情况下,给予国家工作人员数额较大的财物,但没获取不正当利益,不构成犯罪
C.介绍贿赂的行为主要表现为在行贿人和受贿人之间实施沟通、撮合,促使行贿、受贿得以实现的行为,这里的受贿人不仅包括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国家工作人员等,也包括非国家工作人员I
D.介绍贿赂人、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其介绍贿赂行为和行贿行为的,应当减轻或从轻处罚
您的答案:B,C x
正确答案:A,C,D
答题分析:行贿罪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介绍贿赂罪只限于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介绍贿赂人或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其介绍贿赂行为和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90.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何种?
A.执行军事任务的预备役人员,也可以成员军人违反职责罪的主体
B.某军人在战时将非法获取的军事秘密故意泄露给外国记者;应以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和故意泄露军人秘密罪实行数罪并罚
C.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D.战时违抗命令罪是指战时故意违背抗拒上级的命令,对作战造成危害的行为
您的答案:A,C,D x
正确答案:A,D
答题分析:B应以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从一重处罚。C不能是单位本罪主体只能是自然人
99. 张、王、李、赵四人同为某厂职工,从1996年起四被告携带工具到电厂盗割高压线,其中一次盗割的是尚未交付使用的高压线,另外三次盗割的是已经交付使用的高压线。在共同犯罪中,张某参与盗割尚未使用的高压线一次,被告王。张、李各参与盗割已经交付使用的高压线三次。上述被告人每次作案后,由赵先将高压线藏在家中,然后再开车将赃物运走卖掉,赃款被共同挥霍。法院根据刑法的有关理论,对张、王的犯罪行为应当如何处理?
A.接牵连犯处罚
B.按吸收犯处罚
C.按连续犯处罚
D.数罪并罚
您的答案:C x
正确答案:D
答题分析:因盗割使用中的电线与盗割尚未使用的电线,分别符合两种性质不同的犯罪构成事件,是两种性质不同的犯罪,应数罪并罚,不能处断为一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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