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翻出了两年前的离职报告,看起来觉得好笑,原来两年前的心态是这样的 自己已经完全不记得了。
晒一晒这篇离职报告:
关于离职与离职理由之说明
郁闷……
去年想回家乡实习,被告知因档案未在当地保管,不能获得实习证,于是作罢。
一直想去家外资所,可惜现在待的这地儿一家也没有,听闻超过1/3的外资所都在北京,于是又动了去北京的心思。正值磨刀霍霍之际,猛见北京律协的新规,于是心灰意冷,愤愤难平,只好打消念头。
公司法务人员如何做好合同审核
累了 更新会慢很多
李娟
卡卡
老猫
梁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