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万国系统强化班行政法--季宏

新浪爱问恢复下载,我把所有链接又替换成爱问的啦

不过有前车之鉴,大家还是要尽快下哦!

 

08万国系统强化班行政法--季宏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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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lly 发表于 2008-5-30 0:43:00 阅读全文 | 回复(64) | 引用通告 | 编辑

                    
Re:08万国系统强化班行政法--季宏

    呵呵

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吃啥好东东了,口水都没擦干哪

 

红尘无恙(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5-30 0:53:00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08万国系统强化班行政法--季宏

季宏讲得很好

天蓝(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5-30 7:12:00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08万国系统强化班行政法--季宏

谢谢

亮亮2008(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5-30 8:41:00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08万国系统强化班行政法--季宏

谢谢KK,去年就喜欢季宏的课了!

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你也客气啥我还没听咧,等把以前下的都听完了再听。行政法我打算放弃,不看书了,看也看不会,就听听录音算了

 

玫瑰人生发表评论于2008-5-30 12:00:00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08万国系统强化班行政法--季宏

朋友.我下载的怎么用MP3不能听呀,请教你一下,怎么转换成MP3呢

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我没明白你的意思这些录音本来就是MP3格式呀,怎么下载了不能用MP3听呢?

我也不懂哎,有懂行的朋友吗?来帮帮这位网友好吗?

 

黄花菜(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5-30 12:26:00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08万国系统强化班行政法--季宏

咦???糖糖,怎么才有1和2呀,下面的呢??我要.......

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现在3、4出来了,后面的还没出来,再等等

 

邓子(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5-30 12:43:00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08万国系统强化班行政法--季宏

好喜欢你,可爱的糖儿,继续努力吧

无声的音乐(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5-30 13:03:00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08万国系统强化班行政法--季宏

谢谢你  继续努力  我们大家都很感激你

大宁(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5-30 13:05:00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08万国系统强化班行政法--季宏

以下引用玫瑰人生在2008-5-30 12:00:00发表的评论:

谢谢KK,去年就喜欢季宏的课了!

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你也客气啥我还没听咧,等把以前下的都听完了再听。行政法我打算放弃,不看书了,看也看不会,就听听录音算了

 


是呀,我也还有很多资料没听呢!上周跟我抱头痛哭的那个家伙,去年考了388呢!叫我今年怎能没有压力!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打算放弃任何一门!我的魄力不够,一门也不敢放弃!

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我是没办法呀,行政法怎么也听不懂,听林鸿潮的课件似懂非懂了,做题却做不对与其这样浪费时间,还不如放弃

 

玫瑰人生发表评论于2008-5-30 17:25:00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08万国系统强化班行政法--季宏

kelly:

不要轻言放弃任何一门,在说了现在也不是说放弃的时候啊还有时间呢,行政法听了录音在看看重点,拿下应该没问题的,你为我们大家作了那么多,我们都很感谢你,付出就会有回报好人同样会有好报的,加油kelly

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好,我暂时不放弃行政法,听完录音做完真题再说吧!谢谢你的鼓励!

 

lfctxwd(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5-30 22:04:00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08万国系统强化班行政法--季宏

谢谢哦.以你的时间表为基准.

第二卷去年考了70分, 今年要重点关注.

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去年我卷二也是70多分,一是因为行政法,还有就是刑法太大意了,后悔加油吧,多在刑诉上下功夫,回报很高的!

 

肖肖(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5-31 9:11:00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08万国系统强化班行政法--季宏

呵呵,又有了3和4,祝糖糖节日快乐哦,也祝大家在司考的路上顺顺利利!

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六一?哈哈,也祝大家节日快乐!

 

邓子(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5-31 9:43:00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08万国系统强化班行政法--季宏

晕死,他讲的太快了.听不太懂耶

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多听几遍,没听清楚的地方倒回去再听一遍

 

肖肖(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5-31 14:20:00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08万国系统强化班行政法--季宏

楼主我好感谢你,你总是上传最新最好的给我们谢谢!

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

 

gaoweiwei(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5-31 19:56:00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08万国系统强化班行政法--季宏

谢谢KK,希望大家今年一起过

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

 

yangjieyc(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6-1 10:14:00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08万国系统强化班行政法--季宏

努力啊,同志们.不抛弃,不放弃!

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嗯,现在还不到说放弃的时候,加油!

 

邓子(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6-1 10:35:00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08万国系统强化班行政法--季宏


nancylu(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6-1 15:29:00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08万国系统强化班行政法--季宏

谢谢,你给我们传了这样多好的 资料,不到最后还是不要说放弃的,我们共同努力吧。

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好,不到最后不要说放弃!

 

思雨(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6-1 18:50:00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08万国系统强化班行政法--季宏

谢谢

蓝色记忆(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6-1 20:45:00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08万国系统强化班行政法--季宏

行政法是不是16个课件呢?

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行政法我还没听,我也不知道

 

luoposhaoye(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6-2 12:04:00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08万国系统强化班行政法--季宏

kelly,加油啊,不要轻言放弃,对行政法多听几遍,还是有很大收获的。相信自己,好运!

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好,不到最后不说放弃!一起努力吧!

 

ljl7315(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6-2 12:28:00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08万国系统强化班行政法--季宏

千万不要放弃哦!不过我看来是跟不上你脚步了。

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行政法我也没听呢!按照自己的计划,在首先保证复习质量的情况下,适当加快点速度,我们还不算晚!

 

cuican829发表评论于2008-6-2 14:30:00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08万国系统强化班行政法--季宏

谢谢你啊 !!我的行政也不好!!总是弄不大明白!

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行政法是我的弱项,郁闷死

 

chouniu(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6-2 15:02:00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08万国系统强化班行政法--季宏

美女,我跟上了,八了看完了.据说有十六个,这样听下去,好像好很久.

据说今天大三也要考,晕,真是世道变了.努力

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你速度很快呀,赞一个!课件出来多少听多少,别按课件的进度了,听录音的同时别的学科也要进行

 

肖肖(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6-2 18:25:00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08万国系统强化班行政法--季宏

小妹有没有8以后的?

呵呵辛苦你了!

luoposhaoye(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6-2 22:15:00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08年万国重点学科班刑法--韩友谊

对头,我是在听其它的。不能干等。

白天听行政,晚上刑法刑诉。在职考,不容易阿。嘿嘿

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佩服你!我白天看了书晚上就不想看啦,累哦。我比较怕吃苦

 

肖肖(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6-2 22:37:00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08万国系统强化班行政法--季宏

谢谢你呀!好一个有心人!

崔玲(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6-3 0:06:00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08万国系统强化班行政法--季宏

小妹辛苦了!韩友谊老师的观点与传统观点分歧有点大,听了以后我感到有点无所适从,怎么办啊?比如,成年人和一个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共同奸淫一名妇女,韩老师说该未成年人构成强奸罪,否则该成年人不构成强奸罪的结果加重犯。晕啊!

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你再找到那一段录音重新听一下,韩老师说的没错,一定是你理解有偏差。

该未成年人的行为肯定是犯罪行为。我国刑法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的强奸行为不负刑事责任,并不是说该行为不是犯罪行为,只是未做刑法评价而已。

我用法言法语的表达能力不强,也不知道给你解释清楚了没有

更正一下,轮奸是情节加重,不是结果加重,你记错了。

 

zzp20050402(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6-3 9:50:00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08万国系统强化班行政法--季宏

请问9\10课一点击就是音频,不能下载怎么回事?

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可以下呀

 

雪娃子(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6-3 11:22:00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08万国系统强化班行政法--季宏

我下裁了9、10 ,没有问题,谢谢!你的糖果屋好迷人!

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

 

小海鸥(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6-3 11:32:00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08万国系统强化班行政法--季宏

       司考的路上,当工作压力、生活烦恼……齐刷刷压过来时,偶尔会感觉心有余而力不足。但,为了心中的理想,还是会努力的,归结为自己钟情的一句话:我喜欢、我选择、我努力、我成功!

       一起加油!贵在坚持。

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坚持!

 

邓子(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6-3 12:20:00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08万国系统强化班行政法--季宏

xiexie !

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很久没去你的小窝踩踩啦,复习太紧张哎~~

 

前世出家人发表评论于2008-6-3 16:55:00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08万国系统强化班行政法--季宏

全下载完毕了,谢谢你哈。

iamlika(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6-3 18:48:00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08万国系统强化班行政法--季宏

我怎么没有看见12呢?

luoposhaoye(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6-3 19:35:00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08万国系统强化班行政法--季宏

不好意思我看到了。。。。。。

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

 

luoposhaoye(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6-3 19:36:00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08万国系统强化班行政法--季宏

谢谢,

思雨(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6-3 21:43:00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08万国系统强化班行政法--季宏

一看行政法的书头就大,太抽象了,都看了两遍了,做起真题还是错的一塌糊涂,无意中知道了你的搏客,从这里下载了好多资料,发自内心的感激你,这么多人都在关心祝福你,相信姑娘你今年一定能高分通过的,不过说实话季宏的授课确实不敢恭维,枯燥乏味,但没办法,为了能够提高只能忍受了。

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不好意思,今天才看到留言。在首页排满了,排到第二页,没发现呵

行政法还是直接强化做真题吧,直接针对考点,这样提高的快些。

 

乱试佳人(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6-3 21:51:00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08万国系统强化班行政法--季宏

以下引用zzp20050402(游客)在2008-6-3 9:50:00发表的评论:

小妹辛苦了!韩友谊老师的观点与传统观点分歧有点大,听了以后我感到有点无所适从,怎么办啊?比如,成年人和一个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共同奸淫一名妇女,韩老师说该未成年人构成强奸罪,否则该成年人不构成强奸罪的结果加重犯。晕啊!

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你再找到那一段录音重新听一下,韩老师说的没错,一定是你理解有偏差。

该未成年人的行为肯定是犯罪行为。我国刑法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的强奸行为不负刑事责任,并不是说该行为不是犯罪行为,只是未做刑法评价而已。

我用法言法语的表达能力不强,也不知道给你解释清楚了没有

更正一下,轮奸是情节加重,不是结果加重,你记错了。

 但三大本里面张明凯的观点是不满14周岁的人触犯刑法不是犯罪。



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暂时以三大本为准

 

乱试佳人(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6-3 21:54:00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08万国系统强化班行政法--季宏

是啊,象这种情况,听谁的?kelly,你学的不错啊!祝福你!

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建议现在暂时以三大本为准,同时关注其他人的观点,到复习的最后阶段,再以授课老师最后的“小道消息”为准。越到最后消息的准确性越高,现在全是瞎猜。

 

ljl7315(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6-4 11:18:00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08万国系统强化班行政法--季宏

你好,我想问下,你有这些老师讲议的WORD版本吗?因为我想打印出来,又不会处理PDF格式的

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讲义基本上都是PDF格式的。其实PDF打印也很方便的,就像和WORD一样,一般设置的都是A4大小。你打印时不用更改设置,设置都是默认的,直接点击打印选项就行。

 

xufeng912s(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6-4 11:33:00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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