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鼎司考

 

青鸟何需慰寂寥,西山风雨一楼萧。

剩得十幅红笺在,云自悠悠花自娇。

 
                                                                                  执掌乾坤稳,法彰九鼎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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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诸子百家》动画版[38集 [前世出家人 发表于 2008-6-10 12:34:00]

《中国诸子百家》动画版[38集]

简介:在中国思想史上,春秋战国无疑是一个百家争鸣的时代。其后两千多年,无论是在文化还是思想方面,都不曾超越那时代的辉煌。

春秋战国时代,正是中国封建文化的发祥期,这一时期的思想文化便奠定了两千多年封建社会的基础。尤其是在思想、文化领域内产生的诸子百家学说,对中华民族几千年灿烂文化有着极其深远的影响,为千秋万代留下了极其宝贵的财富,为人类文化做出了极其巨大的贡献.
春秋战国时代,是我国古代社会大动荡、大变革、风云变幻的时期。社会经济、政治、思想文化都在激烈而又复杂的阶级斗争中发生很大的变化。在剧烈的社会变革中,各诸侯国的阶级关系不断出现新变化,不同的阶级与阶层的代表人物,对社会变革发表不同主张,于是“诸子百家”便应运而生。

“诸子”,是指这一时期思想领域内反映各阶层、阶层利益的思想家及著作,也是先秦至汉各种政治学派的总称,属春秋后才产生的私学。“百家”表明当时思想家较多,但也是一种夸张的说法。主要人物有孔子、孟子、墨子、荀子、老子、庄子、列子、韩非子、商鞅、申不害、许行、告子、杨子、公孙龙子、惠子、孙武、孙膑、张仪、苏秦、田骈、慎子、尹文、邹衍、吕不韦等。

诸子百家的许多思想给后代留下了深刻的启示。追本溯源,取其精华,自然大有裨益。
内含:
孔子4集(01-04)
孟子8集(05-12)
老子8集(13-20)
庄子11集(21-31)
列子7集(32-38)
  • 电视剧--孔子

  • 51:51 孔子1
  • 50:09孔子2
  • 49:58孔子3
  • 49:48孔子4
  • 50:57孔子5
  • 53:28孔子6
  • 50:13孔子7
  • 49:38孔子8
  • 49:57孔子9
  • 51:39孔子10
  • 51:07孔子11
  • 51:07孔子12
  • 52:06孔子13
  • 52:52孔子14
  • 54:29孔子15
  • 51:18孔子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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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中国诸子百家》动画版[38集 [前世出家人发表评论于2008-6-10 12:42:00]

    政治生涯

    孔子自20多岁起,就想走仕途,所以对天下大事非常关注,对治理国家的诸种问题,经常进行思考,也常发表一些见解,到30岁时,已有些名气。鲁昭公二十年,齐景公出访鲁国时召见了孔子, 与他讨论秦穆公称霸的问题, 孔子由此结识了齐景公。鲁昭公25年,鲁国发生内乱,鲁昭公被迫逃往齐国,孔子也离开鲁国,到了齐国,受到齐景公的赏识和厚待,甚至曾准备把尼溪一带的田地封给孔子,但被大夫晏婴阻止。鲁昭公27年,齐国的大夫想加害孔子,孔子听说后向齐景公求救,齐景公说:“吾老矣,弗能用也。”孔子只好仓皇逃回鲁国。当时的鲁国,政权实际掌握在大夫的家臣手中,被称为“陪臣执国政”,因此孔子虽有过两次从政机会,却都放弃了,直到鲁定公9年被任命为中都宰,此时孔子已 51岁了。孔子治理中都一年,卓有政绩,被升为小司空,不久又升为大司寇,摄相事,鲁国大治。鲁定公12年,孔子为削弱三桓(季孙氏、叔孙氏、孟孙氏三家世卿,因为是鲁桓公的三个孙子故称三桓,当时的鲁国政权实际掌握在他们手中,而三桓的一些家臣又在不同程度上控制着三桓),采取了堕三都的措施(即拆毁三桓所建城堡)。后来堕三都的行动半途而废,孔子与三桓的矛盾也随之暴露。鲁定公13年,齐国送80名美女到鲁国,季桓氏接受了女乐,君臣迷恋歌舞,多日不理朝政,孔子非常失望,不久鲁国举行郊祭,祭祀后按惯例送祭肉给大夫们时并没有送给孔子,这表明季氏不想再任用他了,孔子在不得已的情况下离开鲁国,到外国去寻找出路,开始了周游列国的旅程,这一年,孔子55岁。

    孔子带弟子先到了卫国,卫灵公开始很尊重孔子,按照鲁国的俸禄标准发给孔子俸粟6 万,但并没给他什么官职,没让他参与政事。孔子在卫国住了约10个月,因有人在卫灵公面前进谗言,卫灵公对孔子起了疑心,派人公开监视孔子的行动,于是孔子带弟子离开卫国,打算去陈国。路过匡城时,因误会被人围困了5日,逃离匡城,到了蒲地,又碰上卫国贵族公叔氏发动叛乱,再次被围。逃脱后,孔子又返回了卫国,卫灵公听说孔子师徒从蒲地返回,非常高兴,亲自出城迎接。此后孔子几次离开卫国,又几次回到卫国,这一方面是由于卫灵公对孔子时好时坏,另一方面是孔子离开卫国后,没有去处,只好又返回。

    鲁哀公2年(孔子59岁),孔子离开卫国经曹、宋、郑至陈国,在陈国住了三年,吴攻陈,兵荒马乱,孔子便带弟子离开,楚国人听说孔子到了陈、蔡交界处,派人去迎接孔子。陈国、蔡国的大夫们知道孔子对他们的所作所为有意见,怕孔子到了楚国被重用,对他们不利,于是派服劳役的人将孔子师徒围困在半道,前不靠村,后不靠店,所带粮食吃完,绝粮7日,最后还是子贡找到楚国人,楚派兵迎孔子,孔子师徒才免于一死。孔子64岁时又回到卫国,68岁时在其弟子冉求的努力下,被迎回鲁国,但仍是被敬而不用。鲁哀公16年,孔子73岁,患病,不愈而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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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中国诸子百家》动画版[38集 [前世出家人发表评论于2008-6-10 12:47:00]

    中都宰:中都的地方官,掌管刑事

     

    司空

    sī kōnɡ

    1.官名。春秋晋有大司空,主司土木。汉成帝时,改御史大夫为大司空,哀帝时曾复旧称,后再改为大司空,与大司徒、大司马并称三公,成为共同负责最高国务的长官。东汉以后但称司空。明清用作工部尚书的别称。

     

    大司寇

    dà sī kòu

    古代官名。管理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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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中国诸子百家》动画版[38集 [前世出家人发表评论于2008-6-10 12:49:00]

    亦儒亦法说孔子——孔子的司法实践与法制思想

    作者:黄震云      文章来源:国学网    点击数:294    更新时间:2008-4-8              

    [内容摘要]文章第一次对孔子的司法实践和法律思想进行了系统深入的研究。指出,孔子担任过史、司职吏、司空、大司寇、相等职务,都是司法职务,或者兼任法律职事,具有丰富的法律工作经验,为鲁国的治国理政作出了重要贡献。其斩齐国俳优的大将风度,杀少正卯的君子之诛,都表现出超人的法家风范。孔子的法制思想有虽有五刑而不用的至治思想,往古察今的立法思想,先教而后刑的爱民思想,礼法并举,明道安民的厚生思想,为法以德,考德正法,务实治乱的发展思想,公平执法、以正天下的执法思想,罪上宽下,天下归心的法治思想,父子相为隐的家庭伦理思想,此外还有反对不正当竞争、反对商业欺诈、反淫秽艺术、提倡环境保护、实行疑罪从无等法治思想等。

      在礼法关系上,孔子认为,对外,可以依礼用兵,就是伐无道,周天子时代,国之大事在祀与戎,戎主要是平叛伐乱和对外战争,兵后来成为五大礼系之一。对内,礼是全面的社会规范,实际上就是系统的法律条文,假如执行错误,或者违反,就要用刑来保证,所以刑法是礼的组成部分,也是保障,法以济礼。孔子相周以后,思想上发生了根本变化,把文武之治作为政治理想,修正了过去儒者善辩、傲慢、繁琐、虚言等不良习惯,系统整理了周代文献,作为儒家的经典,以让乱臣贼子惧,教育学生做人的道理,创立了自己的思想体系,也就是新的儒家学派。而《论语》和历史著作都把孔子塑造成一个学者,所以对他的法治思想往往误解或估价不足,对他的司法成就评价更不客观。

     

      孔子的法治思想为基础的儒家思想对建设当代法治社会仍然具有重要的现代价值。

     

    [关键词]

     

      孔子  司法   理论  礼法把握  创建儒学

     

      孔子是儒家学派的创始人,亦以其儒学思想为形象代表。但是,就孔子的人生经历来说,长期职掌司法工作,担任过鲁国的史、司职吏、司空等职务,这些职务都具有法官性质;孔子还担任过鲁国的最高司法长官大司寇。在内政外交方面,常以执法公平和精通法律发挥作用,产生影响。所以,孔子的司法实践和法制思想是孔子思想的重要的,也是根本的组成部分。孔子在摄相事、去西周学礼、周游列国以后,形成了为政以德,齐之以礼,谐之以乐,以人为本的政教思想,实际上就是发展的法治理想。但是,孔子的司法实践和法律思想却往往被误解,因此给人儒者乱法、无法的印象。实际上,早期的孔子的思想以法为主,后期的孔子思想主张以道德为主,法以济礼。法制思想始终是孔子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不能认识孔子的法制思想,就不能客观地评价孔子,那样对我们正确认识、把握历史,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建设法制社会更是没有什么好处。

     

      一、孔子司法实践及其成就

     

      孔子的入仕从担任法官开始,以后逐步升迁,最后做到大司寇,摄相位。按司马迁《史記》卷四十七世家十七《孔子世家》说:

     

    孔子贫且贱。及长,尝为季氏史,料量平;尝为司职吏而畜蕃息。由是为司空。已而去鲁,斥乎齐,逐乎宋、卫,困于陈蔡之闲,于是反鲁。孔子长九尺有六寸,人皆谓之“长人”而异之。鲁复善待,由是反鲁。鲁南宫敬叔言鲁君曰:“请与孔子适周。”鲁君与之一乘车,两马,一竖子俱,适周问礼,盖见老子云。辞去,而老子送之曰:“吾闻富贵者送人以财,仁人者送人以言。吾不能富贵,窃仁人之号,送子以言,曰 :‘聪明深察而近于死者,好议人者也。博辩广大危其身者,发人之恶者也。为人子者毋以有己 ,为人臣者毋以有己。’”孔子自周反于鲁……鲁昭公之二十年,而孔子盖年三十矣[1]1909

     

         根据《史记》,孔子最早从事的职务是史,负责料量平。这是一个对执法要求很高的工作。在职官系列上属于夏官。《周礼•夏官司马》说:“量人,下士二人,府一人,史四人,徒八人。” [2]2250)显然,孔子担任的法官职务地位仅高于徒,是最下层的法官。“量人掌建国之法,以分国为九州,营国城郭,营后宫,量市朝道巷门渠。造都邑亦如之。营军之垒舍,量其市朝、州、涂、军社之所里。邦国之地与天下之涂数,皆书而藏之。凡祭祀飨宾,制其从献脯燔之数量。掌丧祭奠竁之俎实。凡宰祭,与郁人受斝历而皆饮之。” [2]2378)正因为孔子在史官任上有特出的表现,所以担任了司职吏的职务,显然是提拔了。司职吏的职务是一个俗称,具体的大概是闾师。按《周礼•地官司徒》说:“ 闾师,中士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2]652)“ 闾师掌国中及四郊之人民、六畜之数,以任其力,以待其政令,以时征其赋。凡任民:任农以耕事,贡九谷;任圃以树事,贡草木;任工以饬材事,贡器物;任商以市事,贡货贿;任牧以畜事,贡鸟兽;任嫔以女事,贡布帛;任衡以山事,贡其物;任虞以泽事,贡其物。凡无职者出夫布。凡庶民,不畜者祭无牲,不耕者祭无盛,不树者无椁,不蚕者不帛,不绩者不衰。” [2]974)将《周礼》与《史记》比较我们看出,从职务上说,闾师的职务高于史,符合升迁特点;从职事看,闾师负责产业,包括六畜之数,所以出现了史言畜繁的景象。

     

          孔子并不是直接从司职吏提拔为司空。《史记》世家说:“孔子年三十五,而季平子与郈昭伯以斗鸡故得罪鲁昭公,昭公率师击平子,平子与孟氏、叔孙氏三家共攻昭公,昭公师败,奔于齐,齐处昭公干侯。其后顷之,鲁乱。孔子适齐,为高昭子家臣,欲以通乎景公。与齐太师语乐,闻《韶》音,学之,三月不知肉味,齐人称之。[1]1910)……其后定公以孔子为中都宰,一年,四方皆则之。由中都宰为司空,由司空为大司寇。”[1]1915)根据《史记》,孔子在三十五岁以后,曾经担任过高昭子家臣,所谓家臣,应是管理家庭事务,但孔子担任这一职务,主要是为了接近齐景公。而同时,孔子从齐国太师那里学习了韶乐。然后从中都宰任上提拔为司空。孔子的政治才华在中都宰任上得到了充分发挥,仅一年时间就成为四方治理之范。《孔子家语•相鲁第一》记载了孔子任中都宰时的业绩:

     

      孔子初仕为中都宰,制为养生送死之节:长幼异饮,强弱异任,男女别涂,路无拾遗,器不雕伪。为四寸之棺,五寸之椁,因丘陵为坟,不封不树,行之一年,而四方诸侯则焉。定公谓孔子曰:“学子此法,鲁国何如?”孔子对曰:“何但鲁国而以哉!”于是二年,定公以为司空。乃别五土之性,而物各得其所生之谊,咸得阙所先。时季氏葬昭公于墓道之南,孔子沟而合诸墓焉。谓季桓子曰:“贬君以章其罪,非礼也。今合之,所以掩夫子之不臣。”由司空而鲁大司寇,设法而不用,无奸民。[3]1-2)……初,鲁之贩羊有沈犹氏者,常朝饮其羊以诈市人。有公慎氏者,妻淫不制.有慎溃氏,奢侈踰法。鲁之鬻六畜者,饰之以储价。及孔子之为政也,则沈犹氏不敢朝饮其羊,公慎氏出其妻,慎溃氏越境而徙。三月,则鬻牛马者不储价,卖羊豚者不加饰,男女行者,别其涂,道不拾遗,男尚忠信,女尚贞顺。四方客至于邑,不求有司,皆如归焉。 [3]4

     

      从上述材料我们看出,孔子在中都宰任上礼法并举,做到设法而不用,无奸民,说明治理非常成功,深刻理解与把握了法制的目的。《孔子家语》虽不如《论语》和《史记》那样可信,但大多来源先秦典籍,可以采信,少数当来自传说,难以确认,但也难以否定。关于司空,现存的《周礼》没有记录东官司空职务,而《后汉书•百官志》有司空职务,可以作为参考,基本上和闾师的职务相似,而春秋前的一律文献中兵不叫司空,作司工,最早的是唐尧时代的共工。《左传》杜注说与司徒、司马一样,是卿。出土文献《郑伯大司工召叔山父簋》(《文物》19801期),也可证明诸侯确有这样的职务。

     

      孔子担任的大司寇职务,掌管邦国之大事,是非常重要的工作。《周礼•秋官》记载说:

     

      大司寇之职,掌建邦之三典,以佐王刑邦国、诘四方。一曰刑新国用轻典,二曰刑平国用中典,三曰刑乱国用重典。以五刑纠万民,一曰野刑,上功纠力;二曰军刑,上命纠守;三曰乡刑,上德纠孝;四曰官刑,上能纠职;五曰国刑,上愿纠暴,以圜土聚教罢民。凡害人者,寘之圜土而施职事焉,以明刑耻之,其能改过,反于中国,不齿三年,其不能改而出圜土者杀。以两造禁民讼,入束矢于朝,然后听之;以两剂禁民狱,入钧金三日,乃致于朝,然后听之;以嘉石平罢民,凡万民之有罪过,而未丽于法,而害于州里者,桎梏而坐诸嘉石,役诸司空。重罪,旬有三日坐,期役。其次九日坐,九月役,其次七日坐,七月役,其次五日坐,五月役,其下罪三日坐,三月役,使州里任之,则宥而舍之,以肺石远穷民。凡远近惸独老幼之欲有复于上,而其长弗达者,立于肺石,三日,士听其辞,以告于上而罪其长。正月之吉,始和,布刑于邦国都鄙,乃县刑象之法于象魏,使万民观刑象,挟日而敛之。凡邦之大盟约,莅其盟书,而登之于天府,大史内史司会及六官,皆受其贰而藏之。[2]974

     

      西周的铭文中,关于司寇的职务资料只有三条,还不是很重要的职务,郭沫若在《金文丛考》中认为,“由司空而兼司寇,足证司寇之职并不重要”。[6]65)但是东周以后,大司寇的地位明显提高。《周礼》关于大司寇的记载,指的是东周时代的大司寇的职事,鲁国与诸侯不同,享受天子礼遇,所以应该职事与此相类。大司寇不仅管理国内的行政法律,还负责诸侯交往中的执法事务,地委非常重要,权力也很大。从“役诸司空”看,司空只是其下属官员。在担任鲁国的大司寇期间,很重视狱讼,也显示出民主执法风范。《孔子家语•好生第十》说:

     

        孔子为鲁司寇,断狱讼,皆进众议者而问之,曰:“子以为奚若?某以为何若?”皆曰云云如是,然后夫子曰:“当从某子几是。”[3]孔子为鲁大司寇,有父子讼者,夫子同狴执之,三月不别,其父请止。夫子赦之焉。季孙闻之,不悦曰:“司寇欺余,曩告余曰,国家必先以孝,余今戮一不孝以教民孝,不亦可乎?而又赦,何哉?”冉有以告孔子,子喟然叹曰:“呜呼!上失其道,而杀其下,非理也。不教以孝,而听其狱,是杀不辜。三军大败,不可斩也,狱犴不治,不可刑也。何者?上教之不行,罪不在民故也。夫慢令谨诛,贼也;征敛无时,暴也;不试责成,虐也。故无此三者,然后刑可即也。书云义刑义杀,勿庸以即汝心,惟日未有慎事,言必教以刑也。陈道德以先服之,而犹不可,尚贤劝之,又不可,即废之,又不可,而后以威惮之,若是三年,而百姓正矣。其有邪民不从化者,然后待之以刑,则民咸知罪矣。诗云:‘天子是毗,俾民不迷。’是以威厉而不试,刑错而不用。今世则不然,乱其教,繁其刑,使民迷惑而陷焉,又从而制之,故刑弥繁而盗不胜也。夫三尺之限,空车不能登者,何哉?峻故也。百仞之山,重载陟焉,何哉?陵迟故也。今世俗之陵迟久矣,虽有刑法,民能勿踰乎?”[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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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中国诸子百家》动画版[38集 [前世出家人发表评论于2008-6-10 12:49:00]

     从上述记载我们看出,孔子执法,提出了德先法后的主张,就是说执政有德,教民以礼,只有冥顽不化者才加之以刑。孔子生活在社会动荡,文化重组的春秋时期,一方面周代的文化传统还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发挥着重要作用;而另一方面,强权政治逐渐登上历史舞台。孔子生活的鲁国,本是周公之国,享受天子待遇,礼乐最为齐备,但到孔子生活的时代,夹于晋楚之间,首鼠两端。《孔子家语•子路初见第十九》说:

     

      孔子为鲁司寇,见季康子,康子不悦。孔子又见之。宰予进曰:“昔予常闻诸夫子曰,王公不我聘则弗动,今夫子之于司寇也,日少而屈节数矣,不可以已乎?”孔子曰:“然,鲁国以众相陵,以兵相暴之日久矣,而有司不治,则将乱也,其聘我者,孰大于是哉。”鲁人闻之曰:“圣人将治,何不先自远刑罚,自此之后,国无争者.”孔子谓宰予曰:“违山十里,蟪蛄之声犹在于耳,故政事莫如应之。”[3]95

     

      孔子担任鲁国的大司寇,带有救世济世之心,谨慎恭敬。他认为社会混乱,正德不显是民迷惑的原因,体现了孔子在执法时候能够把执法放在特定的社会环境中的高瞻远瞩的法律视野,以及深刻体现法的精神的政治素养。而断狱时候的虚心听取议论, 然后进行判断,择善而从的实践,又体现了孔子科学执法的水平。孔子在担任鲁国相以后,仍然体现了法官的果敢与才华。《孔子家语•相鲁第一》说:

     

      定公与齐侯会于夹谷,孔子摄相事,曰:“臣闻有文事者,必有武备。有武事者,必有文备。古者诸侯并出疆,必具官以从,请具左右司马。”定公从之。……有顷,齐奏宫中之乐,俳优侏儒戏于前。孔子趋进,历阶而上,不尽一等,曰:“匹夫荧侮诸侯者,罪应诛,请右司马速刑焉。”于是斩侏儒,手足异处。齐侯惧,有惭色。将盟,齐人加载书曰:“齐师出境,而不以兵车三百乘从我者,有如此盟。”孔子使兹无还对曰:“而不返我汶阳之田,吾以供命者亦如之。”…… 孔子言于定公曰:“家不藏甲,邑无百雉之城,古之制也。今三家过制,请皆损之。”乃使季氏宰仲由隳三都。[3]3

     

      孔子在诸侯会盟时能依据周礼,斩齐侯宫中乐人,如果不是精通礼法,显示出政治家的胸襟,不仅齐王不会有惭色,归还汶阳之地,大概还会惹出很大的是非。还有很著名的事件是孔子大夫杀少正卯。《孔子家语•始诛第二》说:

     

      孔子为鲁司寇,摄行相事,有喜色。仲由问曰:“由闻君子祸至不惧,福至不喜,今夫子得位而喜,何也?”孔子曰:“然,有是言也。不曰乐以贵下人乎?”于是朝政,七日而诛乱政大夫少正卯,戮之于两观之下,尸于朝三日。子贡进曰:“夫少正卯,鲁之闻人也,今夫子为政,而始诛之,或者为失乎?”孔子曰:“居,吾语汝以其故。天下有大恶者五,而窃盗不与焉。一曰心逆而险,二曰行辟而坚,三曰言伪而辩,四曰记丑而博, 丑谓非义五曰顺非而泽。此五者有一于人,则不免君子之诛,而少正卯皆兼有之。其居处足以撮徒成党, 其谈说足以饰褒莹众,其强御足以反是独立,此乃人之奸雄者也,不可以不除。夫殷汤诛尹谐、文王诛潘正、周公诛管蔡、太公诛华士、管仲诛付乙、子产诛史何,凡此七子,皆异世而同诛者,以七子异世而同恶,故不可赦也。”[3]5

     

       对于这一事件,《史记•孔子世家》也作了记录,说:

     

      定公十四年,孔子年五十六,由大司寇行摄相事,有喜色。门人曰:“闻君子祸至不惧,福至不喜。”孔子曰:“有是言也。不曰‘乐其以贵下人’乎?”于是诛鲁大夫乱政者少正卯。与闻国政三月,粥羔豚者弗饰贾;男女行者别于涂;涂不拾遗;四方之客至乎邑者不求有司,皆予之以归。齐人闻而惧,曰:“孔子为政必霸,霸则吾地近焉,我之为先并矣。盍致地焉?”[1]1917

     

      正,是春秋时代的官名,少正就是副职,相当于小正,少正卯犯的是大恶罪,可见不是什么具体的犯罪,而是政权的威胁者,如周公之诛管蔡,是君子之诛,因此后世对此有所争议。但从此可以看出孔子执法的严厉与迅速的一面。《孔子家语•刑政第三十一》说:

     

      仲弓曰:“听狱,狱之成成何官?”孔子曰:“成狱成于吏,吏以狱成告于正,正既听之,乃告大司寇听之,乃奉于王,王命三公卿士参听棘木之下,然后乃以狱之成疑于王,王三宥之以听命,而制刑焉,所以重之也。”从上述我们看出,孔子的人生的全部仕历都担任或者兼任司法职事,对于鲁国政权的巩固、民风的端正以及吏治都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这在春秋乱世,实属难得可贵。[3]25-26

     

      根据这条资料我们看出,正的地位在吏之上,大司寇之下,而少正地位应仅次于正,所以地位也非常重要,处于大夫行列。孔子杀的少正实际上就是他的下级同事,但经过了三公和卿听棘,最后还要王命的认可,因此这次君子之诛也是势之必然。

     

      二、孔子的法制思想

     

      孔子一身都担任法官或者兼任司法职事,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而这些经验有的是实践的总结,有的是自己的创新,更主要的是继承了三代以来,特别是周代的法制思想,一定程度上带有集大成的特点。《孔子家语•观周第十一》说:

     

      孔子观乎明堂,睹四门墉有尧舜与桀纣之象,而各有善恶之状,兴废之诫焉。又有周公相成王,抱之负斧扆,南面以朝诸侯之图焉。孔子徘徊而望之,谓从者曰:“此周之所以盛也。夫明镜所以察形,往古者所以知今,人主不務襲跡於其所以安存,而急急所以危亡,是猶未有以異於卻走而欲求及前人也,岂不惑哉。”[3]51-52

     

      往古察今,是孔子从周代明堂得到的启示。在此基础上,孔子提出五刑不用,实现至治的法学理论。《孔子家语•五刑解第三十》说:

     

      冉有问于孔子曰:“古者三皇五帝不用五刑,信乎?”孔子曰:“圣人之设防,贵其不犯也。制五刑而不用,所以为至治也。凡民之为奸邪窃盗,靡法妄行者,生于不足,不足,生于无度,无度则小者偷惰,大者侈靡,各不知节。是以上有制度,则民知所止,民知所止,则不犯[3]22)。……孔子曰:“大罪有五,而杀人为下,逆天地者罪及五世,诬文武者罪及四世,逆人伦者罪及三世,谋鬼神者罪及二世,手杀人者罪止其身,故曰大罪有五,而杀人为下矣。”[3]24

     

        孔子主张法制,执法态度严厉,但他认为酷吏的行为不是法制的上策,“制五刑而不用,所以为至治也”,具有很高的科学价值。《论语》卷六颜渊第十二也表达了同样的看法:“子曰:“片言可以折狱者,其由也与?” [5]136 “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 [5]137)无讼是孔子法制思想的核心。

     

      礼法并举,明道安民的法制思想。礼与法的关系,一直是学界探求的课题。春秋时代,礼乐崩坏,但周代的礼乐系统与功能依然发挥着重要作用。孔子对此有自己的见解。《史记•孔子世家》引孔子的话说:孔子曰:“野哉由也!夫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错手足矣。夫君子为之必可名,言之必可行。君子于其言,无所苟而已矣。” [1]1933

     

      孔子认为,只有国家兴旺,用礼乐治理国家,法律才能够公正。显然,礼是道德也是行政的规范,实际上就是行政法规与行为准则,这是八百年周代大一统文化的体现。而法就是为了保证礼的实施,乐则是教育的方式,也是礼的理想化实施。所以,礼是法的根据,也是执法立法的由来。从这个意义上说,法更多的是执法,法以济礼。礼法并举,明道安民是孔子的法学思想,其来源固然复杂,但与孔子去周观礼有重要关系。《孔子家语•观周第十一》说:

     

      孔子谓南宫敬叔曰:“吾闻老聃博古知今,通礼乐之原,明道德之归,则吾師也,今將往矣。”对曰:“谨受命。”遂言于鲁君曰:“臣受先臣之命,云:孔子圣人之后也,其祖弗父何始有国而受厉公,及正考父佐戴武宣,三命兹益恭。故其鼎铭曰:一命而偻,再命而伛,三命而俯,循墙而走,亦莫余敢侮,饘于是,粥于是,以餬其口,其恭俭也若此。’”臧孙纥有言:“圣人之后,若不当世,则必有明德而达者焉,孔子少而好礼,其将在矣。”属臣:“汝必师之”,今孔子将适周,观先王之遗制,考礼乐之所极,斯大业也,君盍以乘資之,臣請與往。”公曰:“诺。”与孔子车一乘,马二疋,竖子侍御.敬叔与俱。至周,问礼于老聃,访乐于苌弘,历郊社之所,考明堂之则,察庙朝之度。于是喟然曰:“吾乃今知周公之圣,与周之所以王也。”及去周,老子送之曰:“吾闻富贵者送人以财,仁者送人以言,吾虽不能富贵,而窃仁者之号,请送子以言乎。凡当今之士,聪明深察而近于死者,好讥议人者也;博辩闳达而危其身,好发人之恶者也;无以有己,为人子者,无以恶己为人臣者.”孔子曰:“敬奉教。”自周反鲁,道弥尊矣.远方弟子之进,盖三千焉。[3]50-51

     

         孔子自卫返鲁,然后乐正,已为人们所熟悉。自周反鲁,道弥尊矣,人们往往重视不够。孔子观先王之遗制,考礼乐之所极,就是学习周代的礼法并举的政治体制,历郊社之所,考明堂之则,察庙朝之度则是考察文化体制,道弥尊说明孔子的道德思想体系的确立。所以,观周,是孔子思想的转折点之一。对于至治,孔子认为是一项长期实现的目标。《论语》卷七子路第十三说:

     

        子路问政。子曰:“先之,劳之。”请益。曰:“无倦。” 仲弓为季氏宰,问政。子曰:“先有司,赦小过,举贤才。”曰:“ 焉知贤才而举之?”曰:“举尔所知。尔所不知,人其舍诸?” [5]141 子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5]143)子曰:“善人为邦百年,亦可以胜残去杀矣。诚哉是言也!”子曰:“如有王者,必世而后仁。” 子曰:“苟正其身矣,于从政乎何有?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 [5]144

     

         孔子强调以礼法治理国家要靠圣人,需要贤才发挥作用,为人要正,但是假如是善人也可以有所作为,不过需要很长时间的努力。为法以德,考德正法,务实治乱的法制思想,是孔子观周以后的新的思想。《孔子家语•执辔第二十五》说:

     

      闵子骞为费宰,问政于孔子。子曰:“以德以法。夫德法者,御民之具,犹御马之有衔勒也。君者,人也,吏者,辔也,刑者,策也,夫人君之政,执其辔策而已。”[3]3

    故属不理,分职不明,法政不一,百事失纪,曰乱,乱则饬冢宰;地而不殖,财物不蕃,万民饥寒,教训不行,风俗淫僻,人民流散曰危,危则饬司徒;父子不亲,长幼失序,君臣上下,乖离异志曰不和,不和则饬宗伯;贤能而失官爵,功劳而失赏禄,士卒疾怨,兵弱不用曰不平,不平则饬司马;刑罚暴乱,奸邪不胜曰不义,不义则饬司寇;度量不审,举事失理,都鄙不修,财物失所曰贫,贫则饬司空.故御者同是车马,或以取千里,或不及数百里,其所谓进退缓急异也。夫治者同是官法,或以致平,或以致乱者,亦其所以为进退缓急异也。古者天子常以季冬考德正法,以观治乱,德盛者治也,德薄者乱也.故天子考德,则天下之治乱,可坐庙堂之上而知之。夫德盛则法修,德不盛则饬法与政,故曰王者又以孟春论吏之德及功能.能德法者为有德,能行德法者为有行,能成德法者为有功,能治德法者为有智.故天子论吏而德法行,事治而功成。夫季冬正法,孟春论吏,治国之要。”[3]6-7

     

       对于法制,孔子的看法比较客观,就是统治的工具。但同样的法官,执行同样的法律,也有很大的区别,所以在掌握法律尺度的时候要客观,不能求急失端。法律制定执行都要符合社会实际,并在实践中,按照社会的变化需求来适时修订,而修订要考虑广大人民的利益,就是所谓德法者,只有这样才可以称为有德。

     

      公平执法、以正天下,是孔子执法的一贯主张。《孔子家语•六本第十五》说:

     

      孔子曰:“舟非水不行,水入舟则没;君非民不治,民犯上则倾.是故君子不可不严也,小人不可不整一也。”[3]78

     

      又《孔子家语•观思》说:

     

      季羔为卫之士师,刖人之足,俄而卫有蒯聩之乱,季羔逃之,走郭门,刖者守门焉。谓季羔曰:“彼有  垂夬  。”季羔曰:“君子不踰.”又曰:“彼有窦.”季羔曰:“君子不隧.”又曰:“于此有室.”季羔乃入焉.既而追者罢,季羔将去,谓刖者:“吾不能亏主之法而亲刖子之足矣,今吾在难,此正子之报怨之时,而逃我者三,何故哉?”刖者曰:“断足固我之罪,无可奈何,曩者君治臣以法令,先人后臣,欲臣之免也,臣知狱决罪定,临当论刑,君愀然不乐,见君颜色,臣又知之,君岂私臣哉?天生君子,其道固然,此臣之所以悦君也.”孔子闻之曰:“善哉为吏,其用法一也.思仁恕则树德,加严暴则树怨,公以行之,其子羔乎。”孔子曰:“王者有似乎春秋,正文王以王季为父,以太任为母,以太姒为妃,以武王周公为子,以太颠闳天为臣,其本美矣。武王正其身以正其国,正其国以正天下,伐无道,刑有罪,一动而天下正,其事成矣。鲁国之法,赎人臣妾于诸侯者,皆取金于府,子贡赎之,辞而不取金。孔子闻之曰:“赐失之矣.夫圣人之举事也,可以移风易俗,而教导可以施之于百姓,非独适身之行也,今鲁国富者寡而贫者众,赎人受金则为不廉,则何以相赎乎?自今以后,鲁人不复赎人于诸侯。”[3]31

     

      从上述我们看出,无论从西周执法传统,还是鲁国的司法实践,孔子都能从治国理政的角度加以应用说明,希望正其国以正天下。在《孔子家语•五仪解第七》中,孔子总结了殷商灭亡的教训,认为做人要做贤人,“德不踰闲, 闲法行中规绳,言足以法于天下,而不伤于身,道足以化于百姓,而不伤于本;富则天下无宛财,施则天下不病贫。”统治者要“侧身修行,思先王之政,明养民之道”。“天灾地妖,所以儆人主者也;寤梦征?,所以儆人臣者也;灾妖不胜善政,寤梦不胜善行,能知此者,至治之极也,唯明王达此。”《论语》中也反复强调:“博学于文,约之以礼,亦可以弗畔矣夫!”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