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老公建议说这里灯光暗,不适合出来看书学习,不过这里不是很吵,空气又好,你可以出来听讲座啊,边听讲座边散散步也是蛮不错的。我觉得这个建议很好,大加夸奖了一翻,于是他美滋滋地说:我不能陪你散步,我想去那边打乒乓球。原来如此啊。不过我觉得这确实是个好建议,比他每天晚上在家里看电视强得多,我也可以达到学习和锻炼身体的目的。
今天学习的内容:
刑法:第二、三章(昨天没完成的)。
讲座:2、3。
民法:复习。
学习时间:3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