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司法考试法律文书大纲总结 -|邹建章 发表于 2008-5-3 16:42: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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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司法考试法律文书大纲总结 邹建章 根据2008年的新大纲,我将法律文书的种类整理出来,供大家复习参考。有不准确的地方,欢迎大家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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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2008年司法考试法律文书大纲总结 -|许敏(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5-13 21:59: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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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敏(游客) 谢谢邹老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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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2008年司法考试法律文书大纲总结 -|甘草(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5-10 19:03: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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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草(游客) 谢谢邹老师 可是下载了不知道以什么格式打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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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2008年司法考试法律文书大纲总结 -|椰子猪(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5-10 18:08: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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椰子猪(游客) 邹老师,今天听了你的讲座受益非浅啊....呵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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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2008年司法考试法律文书大纲总结 -|可爱的人(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5-10 8:18: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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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爱的人(游客) 谢谢邹老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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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2008年司法考试法律文书大纲总结 -|冬季飞花(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5-9 13:09: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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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飞花(游客) 谢谢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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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2008年司法考试法律文书大纲总结 -|咪咪猪(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5-8 22:03: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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咪咪猪(游客) 谢谢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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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2008年司法考试法律文书大纲总结 -|朱彤琚(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5-8 21:56: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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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彤琚(游客) 学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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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2008年司法考试法律文书大纲总结 -|luotuo(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5-8 18:53: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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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otuo(游客) 谢谢邹老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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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2008年司法考试法律文书大纲总结 -|小金子(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5-8 11:39: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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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金子(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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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2008年司法考试法律文书大纲总结 -|溯洵(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5-8 1:07: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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溯洵(游客) 谢谢老男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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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2008年司法考试法律文书大纲总结 -|yoyo924(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5-7 22:24: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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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yo924(游客) 谢谢邹老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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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2008年司法考试法律文书大纲总结 -|哈哈(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5-7 19:29: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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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游客) 听过您的课程 您辛苦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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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2008年司法考试法律文书大纲总结 -|盛风(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5-7 18:28: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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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风(游客) 老邹好事厉害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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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2008年司法考试法律文书大纲总结 -|角兽(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5-6 13:18: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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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兽(游客) 身居二线,心在一线!向你敬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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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2008年司法考试法律文书大纲总结 -|sldlsz(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5-6 9:3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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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dlsz(游客) 谢谢邹老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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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2008年司法考试法律文书大纲总结 -|lost1231(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5-5 16:44: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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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st1231(游客) 以下引用undefined在2008-5-3 20:22:00发表的评论: 如果“安乐死”不是犯罪,巴金早死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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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2008年司法考试法律文书大纲总结 -|sd123(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5-4 23:35: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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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123(游客) 期待今年邹老师的讲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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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2008年司法考试法律文书大纲总结 -|sybangel(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5-4 17:36: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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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bangel(游客) 老邹真厉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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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2008年司法考试法律文书大纲总结 -|nnbeida(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5-4 14:05: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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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beida(游客) 不会吧,大哥,08年还会考文书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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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2008年司法考试法律文书大纲总结 -|方与圆(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5-3 21:52: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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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与圆(游客) 我上面写的文字中,有些地方有文字性错误,请邹老师及其他网友能够谅解,在您的博客中好像找不到“编辑”或是“修改”这样的功能性按键,所以也无法进行修正,我就不一一指出上文中的文字性错误了,请你们将就着看吧,我想不影响对整篇文字的理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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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2008年司法考试法律文书大纲总结 -|方与圆(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5-3 21:44: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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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与圆(游客) 邹老师,你好! 您被考生称之为司考论述题第一人,因为你是研究司考论述题时间最长的人,讲授司考论述题时间最长的人,命中司考论述题最高的人。我觉得具备以上条件之一的,基本可以称之为名师了,但你却三者同时具备,称你是司考论述题第一人当然是当之无愧的,名符其实的。现在有些培训机构为招揽生源,打出了一些所谓司考论述题第一人的牌子,其所谓“第一人”考生好像知晓率不高,运用这样的手段招生其实是对考生不负责的。 我听了你的课以后,感觉确实不错,你的课真是叫好又叫座,但你发现没有,你的书(专题讲座)显得有点不叫好但不叫座,如果您愿意继续往下看,我以一位考生(论述水平一般)的身份来分析一下我的读后感,顺带分析你的书不叫好也不叫座的原因(我以07版的为准,我没有购08版的): 一、好的方面 (一)目录非常到位,真是一绝,在目录上就能读出你要向读者传递的信息或主张,其中那个“期待”二字用的也是一绝,通读书后,再来看目录,那个“期待”二字会显现出不一样的意味,初读目录,觉得“期待”是您作为作者的“期待”,深读书后,觉得“期待”是命题人的“期待”,这我觉得是其他讲授论述题的老师或是论述题类的书所不能及的,因为其他讲授人或是书都在向考生传递作者本人的主张或信息,而没有在乎命题人的潜在的“主张”或是“期待”,而司考论述题有深刻的命题人“印迹”,只有挖掘出命题人期待答题人答出其命题之意,才是目标之所在,只有您抓住了司考论述题的这一特点,这也是您大力纠正一些误解论述题的原因(07版的书中,用了很大的气力来分析了司考论述题与法学评论、法学随笔、法学论文区别)。 (二)在深刻把握答题要求的基础上,条分缕析的对论述题进行了解剖式讲解,使考生明确了司考论述题须以议论为文体,要以法学原则为论据等方法。 二、不足之处 你的书在如何写正文部分(即07版专题十二)讲解的很欠缺,仅用了“逻辑严谨”加以讲解,逻辑严谨这个问题考生其实不是不知道,作为论述水平一般的考生,我觉得大部分考生的问题之所在是不知如何选用论据以及如何运用论据来证明论点,即考生常说的正文不知写什么内容,感到没得写(凑字数感到困难),我想只有“有得写”才谈上“逻辑严谨”,我以为您的书最大的问题就在这个地方,相比而言,有些论述题辅导用书之所以能被考生所选用,就是他解决了考生“有得写”的问题,如你所反对的论述题模板法,它将论述题模板化,让考生答论述题时像答填空题时的感觉,的确是解决了“有得写”这个问题,我觉得这是你我所不能否认的,但我和您一样,也是不赞成这种方式来答论述题,但在考场上实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我也不得不借用那种方法,因为我不能将论述题交空白卷。 我以为,你的书,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在“正文”中,像你讲课一样用大量的例子让考生来领会如何选用论据以及如何运用论据来证明论点,这个问题其实就是在解决考生“有得写”的问题。然后,在运用“逻辑严谨”的要求,写出文章。我想这才是你作为作者所期待的,也是我们作为考生所期待的。 三、考生对您的期待 (一)按照你对论述题分类的类型,大量运用典型的例子来讲解(其实你的授课是这样做的),让考生有一个模仿的范例(模板法之所以有席之地,其主要原因就在于此),而后自己能够独立运用于考场。 (二)现在你08版的书已经出版,已经没有办法进行填补这些内容了,我觉得还有一个办法,就是您可以通过你的博客来填补这些内容,这个办法是可行的,你的博客的日浏览量是相当高的,完全可以达到与出版书的效果,只不过,要有所损失,就是没有稿费(开个玩笑)。 以上是本人的一些拙见,请邹老师予以考虑。我会继续关注你的博客,希望我们有更多的交流。我的邮箱:lhjls1979@163.co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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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2008年司法考试法律文书大纲总结 -|w1234567(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5-3 20:22: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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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1234567(游客) 袁登明老师著的<<刑法49讲>>第51页倒数第12,13行"不能排除故意杀人的成立,典型的如"安乐死"问题,及第52页倒数第4行"A......"和后面的解析,均认为"安乐死"为犯罪,而陈兴良老师的<<刑法总论>>(法法网下载量较高的排行榜内的)第3页的(--)案例,分析(五)不认为是犯罪,依据是我国刑法第13条但书规定.请问:"安乐死"行为,是否认为犯罪.多谢!盼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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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2008年司法考试法律文书大纲总结 -|Kelly发表评论于2008-5-3 17:17: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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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lly 谢谢万国老男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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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您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