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今年的录取比例 -|邹建章 发表于 2006-10-10 11:12: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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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今年的录取比例 邹建章 异议结束以后,大家最关心的应该就是分数线了。国庆节前夕,关于分数线的帖子已经开始充斥各论坛。根据过去几年的情况,各界降低分数线的呼吁从来没有停止过,但司法部始终坚持了不降低分数线的政策。不过司法部也并不是没有一点妥协,只是其妥协的内容主要是降低了C证的分数线。随着改卷工作的开始,新一轮的录取比例的博弈又将开始,我想就此谈点个人看法,供有关部门参考。 2002年司法考试的报名人数是一个顶峰:36万。随后的2003年达到报名人数的低谷:我记得好象是19万。2003年以后,司法考试的报考人数开始稳步提高,每年增加二到三万人,一直到今年的28万。 2002年的报名人数虽然是顶峰,但是从过去几年的情况看,恰恰2002年的录取比例和绝对录取人数都是最低的。我记得比例是7%,人数是24000人,含降低分数线C证。2002年以后,录取比例和绝对人数都开始上升,由于报考人数的减少,所以录取比例的上升速度比较大,去年大约是14%。(以上基本情况,是根据记忆写的,有详细的资料的朋友,希望能回复留言告诉我具体的数据,谢谢!) 2002年的录取比例最低,反映了当时的博弈结果。一个主要的原因是当时对司法考试的定位是选拔精英化的司法人员。 建设中国的法治,应当关注而且必须关注现实。从现实情况看,司法考试根本不是,也不可能是选拔精英的考试。我们现在可以调查一下,2002年的24000多“过关精英”目前的状况如何?事实上,司法部反复强调的最权威考试,其政治地位可能还不如公务员考试。 事实上,最高法院早就把法官的精英化定位修改为法官的职业化。所以司法考试的现实任务应该是选拔职业化的队伍,而不是精英化的队伍。 司法考试的定位问题很重要(我将另文分析),不仅会影响到录取比例的确定,还影响到考试的科目和考试的方式。因为这不是今天的主题,所以不做分析。 我注意到,有知名专家说。司法考试是选拔精英的考试,再难也不为过。这些不切实际的定位导致司考试题规范化建设毫无权威,弱小的考生在无住中企求重点,与此同时,各大培训机构也押题成风,乐此不疲。 对司法考试的现实意义必须有一个科学准确的现实定位。只有严格在这一定位下运行,才可能使司法考试逐步走向最权威、最规范等四最的考试。 法律职业资格证仅仅是一个职业证,并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将一直是一个普通的职业证,而不是什么精英证。否则也不会要求取得资格证书的考生参加什么根本没有精英化名头的公务员考试了。 我们和日本的国情差距是如此的不同,我实在是不敢相信,居然不断的有人把日本2%的过关率作为我国过关率不算低的一个依据。最发达的美国,根本没有什么全国统一考试,而且一般州的过关率达到50%以上,甚至有达到90%的州,为什么没有人去比一比?如此高的过关率导致了美国法制建设的落后吗?美国的法制化程度就就因此很低吗? 司法考试的任务是选拔职业人才,而不是精英人才,所以试题的难度应当有利于职业化人才的选拔,而不是精英人才的选拔。所以试题并不是越难越好,所以试题也不应是越怪越好。 没有任何一个行业的精英是通过纸上考试产生的! 谁又有这么大的本事能通过纸上考试的方式选拔精英呢? 事实上,美国的法学家、大律师,恰恰是在社会实践中,在市场经济中,二次选拔的产物! 我们为什么不能通过大幅度提高录取比例,让更多的考生通过考试,之后让他们接受市场经济的法则的二次选拔呢? 这么现成的好经验我们为什么不可以学习,却偏偏抓住日本2%的过关率不放呢?(由于无知,我其实多少对这一数据表示一定的怀疑,因为98%的法学生以后怎么办?,如果有懂日语的朋友,希望能提交更详细的背景资料) 更不好的消息说,将来还要举行两次考试,据说这样考试更公平,有利于人才的选拔。如果这些逻辑成立的话,考三次是不是更好呢?考四次如何? 我们为什么就这么迷恋纸上考试! 我们已经培养了大批考试机器,并且在继续培养着大批的考试机器,究竟是谁之过? 似乎永无休止提高的试题难度, 脆弱的考生沉浸在猜题、押题的病态心理之中! 而猜题、押题居然能成为一些所谓辅导名师的最受追捧的拿手绝活! 而法律精神,法理精神,早已不知去向! 病态的考生,对名师病态的依赖! 病态的考生,对所谓“漏题”病态的相信! 病态的考生,对即将完成的改卷和分数线病态的关注! 考生,无助的考生,弱小的考生,谁来为他们的无住作主! 最理性的法律,本应造就最理性的考试群体, 然而现实的一切究竟是谁之过? 我认为这一切都是病态的司考惹的祸! 一切都应该循序渐进,法制建设尤其应当循序渐进。过分的拔高司法考试的现实定位,并且在过高的定位上运行眼前的司法考试制度,损害的将不仅是广大考生的利益,还可能损害到中国法制建设这一伟大事业的顺利进行。 关于确定录取比例应该考虑的几个因素: 1、 必须要考虑到法检律三大系统现实的和潜在的工作的需要,并且适当大于需要量。 2、缩小录取比例并不等于就一定提高了三大系统的素质 3、并不是录取比例越低,司法考试就越成功 4、获得资格并不是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的全部条件 事实上,从业后的二次选拔(市场法则)虽然不如司考这么激烈,但结果可能比司考还要残酷。有一些已经获得资格并营业若干年的律师甚至因此离开了这个行业,还有更多的人虽然获得了证书,但是长期没有勇气从事法律职业。据有关资料统计,过去取得资格证书的人,有一半左右没有从事相关的工作。 所以我认为结合中国的国情,应当扩大录取比例,降低录取的门槛,使更多的考生顺利进入这个行业,之后由这个行业去决定和选择谁是真正的精英。 建议从国家的法制建设和考生利益的角度,全面研究和论证二次考试的利弊,并最终废除二次考试的设想。(两次考试的呼声日高,因此我将另文专门论述) 抛弃过分迷信通过纸上考试的方式对精英的选拔。尽可能的减少考试的麻烦,让绝大部分法本能顺利通过考试,让优秀的非法本顺利通过考试,之后让他们进入市场,进入实践去接受真正的精英竞争和选拔。这样的方式可能比目前的方式要更合理。我觉得录取比例应该在30%—40%之间。 三点说明: 2、前些时候我发了一个关于今年提高录取比例的好消息,一个网友留言大意说我是做培训的,所以希望提高录取率。其实如果从做“培训生意”角度看的话,以下几个政策对培训而言绝对是利好消息。 3、顺手写的文章,结构比较乱,我随后将进一步修改一个正式稿。所以请暂时不要转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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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关于今年的录取比例 -|从头再来222(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7-7 11:29: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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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头再来222(游客) 我认为邹老师说的很有道理,相关人士应该好好考虑考虑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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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关于今年的录取比例 -|ztn7405发表评论于2007-10-14 17:23: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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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n7405 降低录取分数线是很难的,司法部完全可以在前三卷普遍分低的情况下,放松第四卷,所以第四卷应该分高一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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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关于今年的录取比例 -|今年第二次(游客)发表评论于2007-9-6 19:28: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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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第二次(游客) 同意,法从一定意义上是动态的,你不能让过了司法考试的法律人就不再学习,06年的题,估计02、03年过司考的很难通过吧,那是不是该取消他们的资格证书呢,只有市场才能逼迫大家过了司考还对法学孜孜不倦,提高自己修养,成为一个真正的法律人,美国之所以有那么多星级律师法学家,是因为他们并没有被考试所累,拿到资格证书也一样学习不停止,希望司法部能把过线率提高到30%,以后律师、法官、检查官,每年要求在岗学习时间,在职业资格等级上做出实质性晋升办法,让一部分醉心法学的法律先锋站到法律最前沿,区分事务性的律师和大律师,别让我们再看到所谓大律师就是能沟兑,能走后门那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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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关于今年的录取比例 -|提供一点资料(游客)发表评论于2007-6-18 14:23: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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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一点资料(游客) 提请注意: 1、美国的律考,只有美国律协认可的法学院的毕业生才可以报考;科目少,法学教育过程中就有大量大实践,而律考试题也是以实务为主。 2、日本的司法考试前些年一直是以实际的岗位需求来定通过比例,近似于等额选举;近年建立法科大学院,通过率也在提高,近似于差额选举。 3、当时,张苏军并不是主管司法考试的领导,到现在为止都不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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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关于今年的录取比例 -|法学人(游客)发表评论于2007-1-19 1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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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人(游客) 读了诸位友人的帖子,终于忍不住也说上几句。恶考死考仁兄出语虽较激进,但我相信这代表了很大一部分法学人的共同心声。 我是05年毕业的法本生。我们那届我们系共192个毕业生,但据我所知,真正进入法律相关工作领域的仅三五人而已。其中三人进入律所(我是其中之一),一人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地方检察院。其他的,家里有背景的,都进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较大国企,从事与法律无关的工作,然而这批人绝大多数并非在校时的“专业精英”或能力及专业知识较受老师同学看好的人。剩下的没有背景的一批则进入收入较差的单位,转入房地产、物流、公司文员、销售等行业,颇为艰涩。曾经有位做房地产销售的同学对我说,不能从事与所学专业有关的工作是一种悲哀。言语中透露出对法学专业的真挚感情。那时,我觉得欣慰又有种难言的心酸。像我一般进入律所的几位都在为司考拼命,过考的又苦于案源匮乏而只能为老律师“打零工”。我并不认为自己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比我所在的律所的职业律师或过考同事低,但是没办法,两次司考均以落败告终。每月不到一千块钱的工资,仅够勉强维持生计。物质上的窘困还可以忍受,但精神上的压力却足以令人窒息。在目前中国的国情下,学法人过不了司考就无法令别人信服。即使你是法本、法硕、法博又怎样?这是入行的第一块敲门砖。我想这是其他任何一个专业的学生都不曾遭遇的尴尬。 说这些并非在抱怨中国的法律行业门槛高,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的门槛已经够低。但我觉得目前我国的大学法律教育体制以及法律行业的入行机制存在很大弊端。单单司法考试本身的就争议辈出了,加上公检法机关选拔人才中存在诸多认为的不公正因素,这些最终导致了法律行业的不公平现象。 我们国家斥巨资培养了大批法学人才,但却忘记提供一个公平、高效、运转良好的消费这些人才的市场。我想机制问题可能是根本。以上仅是个人的粗浅观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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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关于今年的录取比例 -|蝈蝈(游客)发表评论于2006-12-31 12:2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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蝈蝈(游客) 全民接领取法律职业证书得了,让市场来淘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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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关于今年的录取比例 -|无聊(游客)发表评论于2006-12-10 19:52: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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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聊(游客) 何必如此发火呢?好好反思下自己吧,不然明年还是失败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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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关于今年的录取比例 -|Tiana(游客)发表评论于2006-12-9 6:05: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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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ana(游客) 美国的录取率高是因为报考的门槛高。绝大部分州只允许JD报考,10几个州允许LLM报考。其实我们国家也应该考虑约束报考人群。法律素质是需要训练的。如果想从事法律事业,应该先经过正规的教育。比如从考法硕开始。现在没受过正规教育,心血来潮就考了。法律考试谁都知道,是个正常智力的人,好好学学就能过。可是通过司法考试又说明什么了---不过是善于考试而已。所以,门槛应该设在正规训练,而不是设在变态的考试上。支持美国的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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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关于今年的录取比例 -|xiaorijun发表评论于2006-11-27 20:14: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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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rijun 考试已经优胜劣汰,然后再加上市场作用,不就更加能够选拔法律工作者?为什么不让司考把把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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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关于今年的录取比例 -|xiaoyu发表评论于2006-11-26 22:25: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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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yu 按以上的说法,根本不要搞什么司法考试,想做律师,就去做,市场经济会淘汰不能做的!逐个的国情是人太多,如果50%的录取率,司法考试还有他的魅力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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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关于今年的录取比例 -|lepingmm发表评论于2006-11-25 9:18: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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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pingmm 强烈建议网友揭露邹建章的人品和学识.我去年买了他的书.可能是我的法理学书看的多了,大百科全书出版社的我全看了.所以看他的书,我想吐,.今年又参加买了万国的,不想买他的书,可是他把自己人的书贴在别人的书上了.于是我就一起没有看.今年过了.邹建章去年的书没有一点启发的价值,今年更可笑,是根本一点未动去把去年的弄来,玩,我操.大家不要相信他,事后马后炮.想出名的总会有办法.婊子是不能告被别人强奸的.实际上他是利网友的失利情绪来达到自己出名的目的. 在网上看到这些网友研究的水平真是高,可是如果把心思在研究考试题上是不是更好,可是有人会说不好,因为不公平.他马的什么叫公平?你不过了就是不公平?别人过了也叫不公平.他马的.我他马的为了考试从注册完后就没有看过电视,更不用说上网泡女人了.一直到考完.过了.现在看网友们的谈论和自己吃的苦,我有点受伤.我是自己努力过去的.不是别的人所谓的加分和施舍.我是靠自己成功的.我操女人也自己上.我和阳具也是真的.我是一个真正的男人. 在历史的潮流中毛泽东也不过是一个过客.那么从革命开始死在战场上的无名人呢?你死就死吧.那么人家过去的,难道就是水平不行才过去的?我操.中国人的特征是我不行,我也不同意别人行,一种嫉妒心理如火一样燃烧.想法去搞死成功的人.自己于是在抱怨中走完一生,这样的人永远不会成功,相信司法考试是公平的.最基本上比公务员考试要公平.我他马的考了三次也未考上.于是考司法考试,在法学的园地中找到自我.法律永远是一个个人的体验.自己不好好看书,却他马的到处找理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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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关于今年的录取比例 -|lepingmm发表评论于2006-11-25 9:17: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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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pingmm 强烈建议网友揭露邹建章的人品和学识.我去年买了他的书.可能是我的法理学书看的多了,大百科全书出版社的我全看了.所以看他的书,我想吐,.今年又参加买了万国的,不想买他的书,可是他把自己人的书贴在别人的书上了.于是我就一起没有看.今年过了.邹建章去年的书没有一点启发的价值,今年更可笑,是根本一点未动去把去年的弄来,玩,我操.大家不要相信他,事后马后炮.想出名的总会有办法.婊子是不能告被别人强奸的.实际上他是利网友的失利情绪来达到自己出名的目的. 在网上看到这些网友研究的水平真是高,可是如果把心思在研究考试题上是不是更好,可是有人会说不好,因为不公平.他马的什么叫公平?你不过了就是不公平?别人过了也叫不公平.他马的.我他马的为了考试从注册完后就没有看过电视,更不用说上网泡女人了.一直到考完.过了.现在看网友们的谈论和自己吃的苦,我有点受伤.我是自己努力过去的.不是别的人所谓的加分和施舍.我是靠自己成功的.我操女人也自己上.我和阳具也是真的.我是一个真正的男人. 在历史的潮流中毛泽东也不过是一个过客.那么从革命开始死在战场上的无名人呢?你死就死吧.那么人家过去的,难道就是水平不行才过去的?我操.中国人的特征是我不行,我也不同意别人行,一种嫉妒心理如火一样燃烧.想法去搞死成功的人.自己于是在抱怨中走完一生,这样的人永远不会成功,相信司法考试是公平的.最基本上比公务员考试要公平.我他马的考了三次也未考上.于是考司法考试,在法学的园地中找到自我.法律永远是一个个人的体验.自己不好好看书,却他马的到处找理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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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关于今年的录取比例 -|惨淡(游客)发表评论于2006-11-24 17:26: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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惨淡(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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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2006年的司法考试----开了中国人民一个天大的玩笑 -|PP(游客)发表评论于2006-11-24 14:23: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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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2006年的司法考试----开了中国人民一个天大的玩笑 PP(游客) 今年的司法考试第四卷主观题答题纸密封线外让所有的考生都署名。这样的考试见所未见。从中考、高考、考研、公务员考试,在主观题考试时只能在密封区域写考生的名字,在试题区域均有“在试卷上写自己名字或作记号无效或作零分处理”的警告。这次司法考试破坏了这一考试规则-----明令考生在答题纸上写明姓名。具有正常思维的人都可以可判断出来,这太不正常了,在规则上就看见了不公正。没有公正的规则和程序的支持,任何人都有理由怀疑这次司法考试的不公正。具有正常思维的人都会质疑,这样的考试有效吗?更何况这是一次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有天下的第一大考之称的司法考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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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关于今年的录取比例 -|轩儿(游客)发表评论于2006-11-24 10:3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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轩儿(游客) 我是考前几天发现这个博客的,看了几篇邹老师的文章,受益匪浅,虽然差了点没过,还是自己的努力欠缺,因为只是看了2个月的书,邹老师的很多观点都说到我的心里去了,很喜欢这样的老师,继续支持邹老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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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关于今年的录取比例 -|xixizzgzsx发表评论于2006-11-23 23:49: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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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xizzgz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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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关于今年的录取比例 -|xixizzgzsx发表评论于2006-11-23 23:47: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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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xizzgz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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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关于今年的录取比例 -|法律学子(游客)发表评论于2006-11-23 15:16: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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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学子(游客) “我们现在可以调查一下,2002年的24000多“过关精英”目前的状况如何?” “事实上,最高法院早就把法官的精英化定位修改为法官的职业化。所以司法考试的现实任务应该是选拔职业化的队伍,而不是精英化的队伍。” “这些不切实际的定位导致司考试题规范化建设毫无权威,弱小的考生在无住中企求重点,与此同时,各大培训机构也押题成风,乐此不疲。” “对司法考试的现实意义必须有一个科学准确的现实定位。只有严格在这一定位下运行,才可能使司法考试逐步走向最权威、最规范等四最的考试。” “我们和日本的国情差距是如此的不同,我实在是不敢相信,居然不断的有人把日本2%的过关率作为我国过关率不算低的一个依据。最发达的美国,根本没有什么全国统一考试,而且一般州的过关率达到50%以上,甚至有达到90%的州,为什么没有人去比一比?如此高的过关率导致了美国法制建设的落后吗?美国的法制化程度就就因此很低吗?” “没有任何一个行业的精英是通过纸上考试产生的! “事实上,群星灿烂的美国法学家,群星灿烂的美国大律师,常常让我们叹为观止,他们是纸上考试的产物吗? “我们为什么不能通过大幅度提高录取比例,让更多的考生通过考试,之后让他们接受市场经济的法则的二次选拔呢?” “这么现成的好经验我们为什么不可以学习,却偏偏抓住日本2%的过关率不放呢?(由于无知,我其实多少对这一数据表示一定的怀疑,因为98%的法学生以后怎么办?,如果有懂日语的朋友,希望能提交更详细的背景资料)” “更不好的消息说,将来还要举行两次考试,据说这样考试更公平,有利于人才的选拔。如果这些逻辑成立的话,考三次是不是更好呢?考四次如何?” “我们已经培养了大批考试机器,并且在继续培养着大批的考试机器,究竟是谁之过?” “而法律精神,法理精神,早已不知去向! “最理性的法律,本应造就最理性的考试群体, “关于确定录取比例应该考虑的几个因素: “所以我认为结合中国的国情,应当扩大录取比例,降低录取的门槛,使更多的考生顺利进入这个行业,之后由这个行业去决定和选择谁是真正的精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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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关于今年的录取比例 -|boshi发表评论于2006-11-22 16:28: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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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shi 关于录取比例,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应该有着很大的不同,在中国这样一个国家,考试还是严格点好,作为职业资格的考试,如果连这个都没有信心通过,我想还是不要参加的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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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关于今年的录取比例 -|fqy8888发表评论于2006-11-22 13:06: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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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qy8888 邹老师在万国编的书我看过,有种豁然开朗的感觉,写的真的是不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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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关于今年的录取比例 -|欲哭无泪(游客)发表评论于2006-11-22 11:06: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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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哭无泪(游客) 101 97 86 72 356 欲哭无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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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关于今年的录取比例 -|yyhhwwww发表评论于2006-11-22 10:05: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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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hhwwww 我想大家来参加司考,在这样一个位置,选择了这样一个考试,都有自己的目的,那么让它来为自己解决一个现实的问题吧。不管怎么样,如果一定要过就让它过,毕竟只是及格分,要求不算太高。如果想放弃,如果还有别的更好的选择,就另作打算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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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关于今年的录取比例 -|yyhhwwww发表评论于2006-11-22 9:57: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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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hhwwww 我想来考司考的人应该是知道为什么而考的,既然在现在的一个位置,想到了这样的一个考试,就让他来解决一个自己的问题吧。如果想放弃,如果还有别的选择,那么就去试试别的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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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关于今年的录取比例 -|笑苍天(游客)发表评论于2006-11-22 8:1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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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苍天(游客) 我今年通过了,总分367,第四卷102,感谢第四卷获得102,否则我无法通过。我首先要感谢邹建章老师对我第四卷的教导,谢谢! 邹建章老师万岁!万岁!!万万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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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关于今年的录取比例 -|六月赤云发表评论于2006-11-20 12:49: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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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赤云 说吧,到底什么时候出成绩,没想到邹老师也没个准头啊.........我昨晚上都等了一夜.知道不,今天头都是大的,总是在你这里再找点信息,可是你怎连一个字都没有啊.1急死人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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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关于今年的录取比例 -|我恨司考发表评论于2006-11-20 9:59: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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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恨司考 强烈拥护邹老师,除非司法考试能取代参加法/检的公务员考试,否则没必要将那么多的考生拒之门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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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关于今年的录取比例 -|feifei220发表评论于2006-11-19 13:16: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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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ifei220 比较赞同老师的说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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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关于今年的录取比例 -|11(游客)发表评论于2006-11-17 15:35: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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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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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关于今年的录取比例 -|也来饶嗑(游客)发表评论于2006-11-16 10:3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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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来饶嗑(游客) 本人2000年高考是靠别人的旁桌考友的恩惠才考上大学的,但是CET-4、CET-6、考研却是凭自己实力过的,去年以378分通过司考。 如果谁赞成“将来还要举行两次考试,据说这样考试更公平,有利于人才的选拔…”男的应该阉割,女的应该拉出去枪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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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关于今年的录取比例 -|xixi(游客)发表评论于2006-11-15 11:23: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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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xi(游客) 啥时候出成绩啊?都要急死了,天天上三次但没有一点消息.太让人气愤了,怎么就不说啥时候可查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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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关于今年的录取比例 -|manablue发表评论于2006-11-15 9:0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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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blue 我写的和邹老师不同的观点为什么不给发!难道这里就容不下不同的看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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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关于今年的录取比例 -|dsf(游客)发表评论于2006-11-14 16:45: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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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f(游客) [ url =http://perso.gratisweb.com/dypp114/xq01.htm]处女情结[ /url ][ url =http://xqbb12.googlepages.com/xq07.htm]处女情结[ /url ][ url =http://perso.gratisweb.com/xppp12/2.htm]姐弟恋人[ /url ][ url =http://perso.gratisweb.com/xqbb12/xq09.htm]变态公交[ /url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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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关于今年的录取比例 -|大傻(游客)发表评论于2006-11-14 15:28: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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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傻(游客) 考试能够说明一定问题的,连考试都过不了还期待市场会对你有什么回报,那是做梦!市场更加复杂,考试不过能够成功的人就象买***中大奖的爆发户,满身铜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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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关于今年的录取比例 -|大傻(游客)发表评论于2006-11-14 15:2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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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傻(游客) 我觉得考试还是能说明水平的,同是考试为什么别人能过自己却不能过?难道这不能说明差别吗? 我赞成司法考试难度加大,通过率降低,虽然我还没通过,因为这样可以给既得利益集团设立门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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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关于今年的录取比例 -|manablue发表评论于2006-11-13 10:2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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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blue 本人不同意邹老师的观点。中国是大陆法系,美国是英美法系,而日本也是大陆法系,相比之下和日本相比更合理一些。同时中国法受日本的影响远比受美国的影响大。除了法系的差别外中国和日本的文化差异比和美国的文化差异小得多。没有道理不和日本比而和美国比吗。中国的司考通过率应该和日本、德国的过相比不应该和美国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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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关于今年的录取比例 -|文昕发表评论于2006-11-12 15:53: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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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昕 支持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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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关于今年的录取比例 -|老邹他兄弟(游客)发表评论于2006-11-12 9:17: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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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邹他兄弟(游客) 司法考试越来越难了.单位已经有人过了考试下海去了...因为司法考试的艰难加上律师跟法官检察官收入的过大差距使得法院检察院现在差不多等于是个鸡肋或者说是个跳板先干着拿工资起码不能饿着等以后过了考试能跑则跑!那些过了考试没走的不是已经有了一定的职位的人就是有了家室的走不掉的或者是没拿到A证的.我们这些在职人员每年要从繁忙的工作中像海绵挤水一样挤出时间来看书复习...单位领导对这个根本就不重视考试前请假跟找单位要钱一样难!今年全省统一招考,单位弄了个大尴尬.要求要过司法考试才能报名,结果可想而知.有资格的人最低也是报的中院!领导们只好修改了报名条件,以后县级法院能招到人么?今年单位招5个人报名21参加考试的17.这种比例考生高兴可是不值得专家学者们反思一下吗?可是法院检察院的报名远不及招警考试火爆.幸亏国家还弄了个贫困分数线"绑住"了不少人,也让基层法院的法官不至于断层,不至于过多的下海.
麻烦那些高高在上的专家学者们下来做下调查理论联系实际下,不能让司法考试脱离社会实际.只是一味的追求所谓的越难考过的人水平越高!社会上的一些人光听了专家学者的意见就盲目跟风说考试越难越好,好像司法腐败是过去没有司法考试造成的一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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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关于今年的录取比例 -|asdfg36912(游客)发表评论于2006-11-11 14:43: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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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dfg36912(游客) 中国现在就是一个变态的社会,人治多于法治!根本无法可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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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关于今年的录取比例 -|kwf(游客)发表评论于2006-11-11 13:49: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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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wf(游客) 精辟! 邹建章万岁!!! 坚决反对一群日本人的走狗专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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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关于今年的录取比例 -|hh(游客)发表评论于2006-11-10 11:39: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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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游客) “走过磨难(游客)”这位网仔LTM放P,你个杂种,你小子敢到山东半岛来,俺抽死你个杂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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