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看了一本关于犯罪心理学的书
囫囵吞枣的看了一遍,看不出什么所以然来,倒是疑问一个一个浮现在我脑海中
在印象中,犯罪嫌疑人也是有律师辩护的,特别是那些恶人,他们往往有更多的金钱,聘请更好的律师为他们的罪恶辩护,使他们逃脱法律的惩治。那些窘迫的善良人却因为没有足够的律师费用而放弃了官司。虽然随着公力救济的增多,现在的人们比较少看到交不了案件费用,可是律师的诉讼费用还是人们实现自己的合法权利的一道跨栏。
每个人都有平等的诉讼权利,所以当事人双方都有为自己行为辩护的权利。那些接案子的律师,是不是要让自己的当事人如实的交代自己所犯下的罪行,还是帮助他们摆脱法律的惩罚?看了〈犯罪心理学〉,看来看去总觉得不对劲。律师到底是站在正义,还是在金钱中。律师有自己的立场,有自己该做的事情。印象中,美国的许多罪犯能够逃脱法律的制裁,绿泥石的辩护占有重要的作用。
要是有一天,我站在庭审上,泥丸又如何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