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年司法考试通过率(转)
By  qzeplzhlzh 发表于 2008-1-15 16:47:00 

司法考试开考6年19万人顺利过关

将继续坚持对中西部地区放宽政策

  本网北京1月10日讯 记者柴黎 杜萌 自2002年以来,全国共组织实施了6次国家司法考试,19万多人通过,通过率为13.8%。今后,国家司法考试将继续坚持和完善对中西部、基层和民族自治地方的放宽政策。这是记者从9日在京结束的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上获悉的。
  2007年全国共有5.8万多人通过考试获得法律职业资格,通过率为22.39%,比上年增长7个百分点。在坚持高起点的同时,为满足经济欠发达地区和基层地区对法律人才的需要,司法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大政策倾斜力度,对民族自治地方、经济欠发达地区制定了相应的照顾、倾斜政策:放宽报名学历条件、降低通过分数以及使用少数民族文字试卷等。
  据统计,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地方总计为1115个县级行政区划,比2006年增加了180个。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而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的合格分数线为320分,西藏自治区的合格分数线放宽为290分。使用民族文字应试的民族考生单独确定合格分数标准。
  为方便少数民族考生,自2003年起,国家司法考试试卷除汉文外,增加使用哈萨克文、维吾尔文、朝鲜文、蒙古文等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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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07年司法考试通过率(转)
By  哈哈(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1-27 16:08:00 

过这么多都不值钱了.取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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